2026年澳洲190随行未成年子女:家庭随迁安排
可以。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的 Skilled Nominated visa(subclass 190,技术提名签证)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18 岁及以下的受抚养子女可以作为家庭成员与主申请人一同递交 190 签证申请。随行安排的核心落在四件事上:出生证明或家庭本(须显示父母双方姓名)、适用时的收养文件、对子女居住安排有法定决定权但不随行的人士出具的同意书,以及孩子在审理期间接近成年时的依赖关系证明。随行未成年子女不需要提供功能性英语的证明。
本页内容整理自内政部官方页面,供规划参考;跨国监护、法院命令效力等具体情形差异很大,应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和专业人士意见为准,本文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建议。
哪些子女算「随行未成年子女」?
这里的「随行」指的是与主申请人在同一份 190 签证申请中一起递交的家庭成员。官方文件以 18 岁为界分两段处理:18 岁及以下按「Dependants under 18」提交材料,超过 18 岁则必须同时满足年龄与依赖关系条件,属于另一套要求。
举例来说,假设某申请人有一个 9 岁和一个 16 岁的孩子,两人都走未成年子女的材料清单;如果年龄较大的孩子在签证审理期间可能跨过 18 岁,这份申请就要额外准备依赖关系证据,详见下文。
18 岁以下子女要交哪些基础材料?
官方清单要求,对每一位随行的 18 岁及以下受抚养子女提供:
- 出生证明(birth certificate)或家庭本(family book)的复印件,且须显示所有受抚养子女父母双方的姓名;
- 如适用,收养文件(adoption papers)的复印件。
注意这里要求的是「显示父母双方姓名」的文件本身,而不是一份单独的亲属关系公证书。准备材料的重点在于选对那一份能同时体现双亲信息的原始文件。
此外,主申请人自身的材料里还有一项容易被忽略:如果配偶或受抚养子女没有被纳入本次申请,需要在申请中说明原因,例如他们已经持有澳大利亚公民身份或已是永久居民。
哪位家长需要签同意书?怎么签?
这是全家随迁中最容易卡住的一环。官方规定,凡是对孩子居住地点有法定决定权、且不随该子女赴澳的人,都必须给出同意子女移民澳大利亚的意思表示。也就是说,不是只有「父母」这个概念需要签字,而是看谁对子女住所有决定权、谁不随行。
假设有这样的情形:一对夫妻带 12 岁的孩子申请,另一方家长因工作留在原居国、不进入这份签证申请——那么这位不随行的家长就是需要出具同意的人;两位家长都随行时,则不涉及这项要求。
同意可以通过以下任一种方式作出:
| 方式 | 适用情形 | 需附带的文件 |
|---|---|---|
| Form 1229《Consent form to grant an Australian visa to a child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 | 由有法定决定权、但不随行的家长签署同意 | 签署人带签名与照片的身份证明,如护照或驾照 |
| 法定声明(statutory declaration) | 同样由该人士作出同意子女持本签证移民的意思表示 | 同上,另据情形附上收养文件或法院文件 |
| 澳大利亚法院命令 | 已有允许子女移民澳大利亚的法院命令 | 法院文件本身 |
| 本国法律允许 | 以原居国法律允许子女移民作为依据 | 依据性文件与身份材料 |
第三条与第四条是「替代路径」:官方页面写明,可以不提交同意表格或法定声明,而改为证明存在允许子女移民的澳大利亚法院命令,或证明本国法律允许其移民。带签名与照片的身份证明是为了确认签署人的身份,因此即便走替代路径,相关人员的身份与关系文件同样要备齐。
孩子在审理期间年满 18 岁,还能随行吗?
可以,但门槛变了。官方明确写到:如果孩子在申请审理期间可能年满 18 岁,就需要提供其对你存在依赖关系的证据;年满 18 岁又不属于依赖关系的子女,无法满足本签证的 criteria(批准条件)。
超过 18 岁的子女要被纳入申请,须满足以下之一:
- 年满 18 岁但未满 23 岁,且依赖于你或你的伴侣;或
- 年满 23 岁,因身体或认知功能限制无法自谋生计,且依赖于你或你的伴侣。
相应材料包括身份证明、关系证明(如出生证明或收养文件)、填妥的 Form 47a《Details of a child or other dependent family member aged 18 years or over》、经济依赖证明(银行账单、转账记录、租金收据等)。如果子女已年满 23 岁或在审理期间可能年满 23 岁,还须提交合格执业医师出具的报告,说明其因身体或心智功能全部或部分丧失而依赖于你或你的伴侣。同样地,审理期间年满 23 岁却不符合上述条件者,无法成为本签证的随行成员。
递交申请后才决定带上孩子,来得及吗?
来得及,但有一个明确的时间窗口:在递交之后、签证作出决定之前。官方说明可用 Form 1436《Adding an additional applicant after lodgement》追加家庭成员,通过 ImmiAccount 缴费,并将表格与 supporting documents 上传到 ImmiAccount。
要注意的是,追加成员同样要满足签证要求。家庭成员须满足健康(health)与品格(character)要求;不随行的家庭成员也须满足品格要求,并可能需要满足健康要求。这与「不入境就不用管」的直觉相反,是影响家庭安排的一个关键点。
另外,主申请人必须注意节奏:官方规定获邀后须在 60 个日历天内递交签证申请,且该期限不可延长;材料未随申请一并上传的,应尽快补充到 ImmiAccount,但签证官没有义务主动索要更多材料,也可能依据现有材料直接作出决定。
递交之后,家庭情况发生变化怎么办?
出生、联系方式变更、婚姻或同居关系变化等,都属于官方要求主动告知的「change in situation」事项。若发现申请中的答复有误,需尽快通过 Form 1023《Notification of incorrect answers》更正并上传到 ImmiAccount。
体检方面,若递交前未完成健康检查,官方会在需要时通知,结果通过 ImmiAccount 查看;生物信息(biometrics)同理视通知而定。若存在第二期签证申请费,按官方发出的账单缴纳即可。
常见问题
190 随行的未成年子女需要英语成绩吗?
不需要。官方页面明确说明,你不必证明 18 岁以下的受抚养子女具备功能性英语(functional English)。英语要求适用于主申请人本人及相关加分项,不延伸到随行的未成年子女。
父母双方都随孩子一起赴澳,还需要 Form 1229 吗?
按官方口径,同意书的要求针对的是「对孩子居住地点有法定决定权、且不随该子女赴澳」的人。若父母双方都在申请中并一同赴澳,就不存在需要出具同意的不随行方;反过来,只要有其中一方不随行,同意文件就是必需的。
除了表格和法定声明,还有别的合法方式安排子女移民吗?
有。官方写明可以改为证明存在允许子女移民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法院命令,或证明本国法律允许其移民。选择哪条路径取决于家庭所在地与既有司法文书,具体适用性建议对照最新版本官方要求核对。
递交后追加子女,需要重新缴一次完整的签证费吗?
追加成员时须使用 Form 1436 并通过 ImmiAccount 缴纳相应费用,具体金额以澳大利亚内政部最新公布的签证费标准为准。
孩子在海外出生、出生证明上没有双亲信息怎么办?
官方要求的是「显示受抚养子女父母双方姓名」的出生证明或家庭本。若现有文件无法同时显示父母双方姓名,应以内政部签证页面最新公布的证明文件要求为准准备材料。
申请被拒,已缴的签证申请费会退吗?
不会。官方页面写明,如果拒签,已缴的申请费不予退还(the application charge will not be refunded)。这也是不建议在拿到书面批准前辞工、卖房或安排赴澳行程的原因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