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澳洲190家庭暴力保护:随行配偶的权利
能。在 190 签证(Skilled Nominated visa (subclass 190),州/领地担保技术移民签证)的法规条款里,家庭暴力不是让随行配偶出局的理由,反而是让副申请人在关系终止之后仍能继续符合签证条件的一道保护。依据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册(Federal Register of Legislation)公布的《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Schedule 2 中 Subclass 190 的第 190.311(3)、(4) 条规定:若主申请人对副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副申请人可在关系终止后仍符合申请条件。需要提醒的是,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册所公布的条文可能随修订而变化,生效状态与具体表述以该登记册最新公布为准;本文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
190 签证的「副申请人」到底包括谁?
家庭规划的第一步,是搞清楚谁在保护范围内。法规把副申请人定义为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也就是配偶、事实伴侣(de facto partner)和子女。这一点决定了后面所有条款适用到谁身上。
副申请人并不是「跟着走」就行,法规对他们的要求是独立成立的(190.312):
- 所有副申请人需满足公共利益标准 PIC 4001、4002、4003、4004、4005、4010、4020 和 4021;
- 18 岁以上的副申请人还需满足 PIC 4019(190.312(2));
- 18 岁以下的副申请人还需满足 PIC 4017 和 4018(190.312(3));
- 副申请人还需满足特殊返回标准 5001、5002 和 5010(190.313)。
换句话说,随行配偶在申请里是独立被审的个体,有自己的一套健康、品格与材料真实性门槛。这也正是家暴条款有意义的地方:它保护的是副申请人本人的签证资格,而不是依附于主申请人心情的一个名额。
家暴条款保护的是什么,不保护什么?
190.311(3)、(4) 解决的是一个很具体的问题:**关系没了,资格还在不在。**按条文,如果主申请人对副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副申请人在关系终止后仍可符合申请条件。也就是说,主申请人不能靠「分手/离婚」这一个动作,就把随行配偶从一份在审的 190 申请里抹掉。
它不保护的部分同样要说清楚。内政部程序指引(PAM3)指出,190 签证的公共利益标准适用「一人失败,全员失败」的审理逻辑:主申请人或任一家庭成员未满足健康、品格等公共利益标准,整个申请都会受影响;州或领地政府机构在审理期间撤回提名,签证也必须被拒(190.215)。家暴条款处理的是关系状态与副申请人资格这一层,它不会替任何人补上技能评估、英语、州提名或健康品格上的缺口。
关系终止后,随行配偶自己还要过哪几关?
假设某申请人作为副申请人随配偶递交 190 申请,递交后关系因家暴而终止。按法规结构,这名副申请人仍需自己满足以下几点:
- 继续满足 190.312 的各项公共利益标准——包括健康(PIC 4005)、品格(PIC 4001)以及 PIC 4020 的真实材料要求;
- 继续满足 190.313 的特殊返回标准 5001、5002、5010;
- 家庭暴力的事实需要有据可查——官方材料清单列出的可选补交材料是「法院判决或专业机构证明」一类文件;
- 申请仍须依附于有效的州或领地提名与邀请(190.211、190.215),这一层属于主申请人的条件,不由副申请人单独创造。
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家庭规划细节:按官方实务指引,递交后发生结婚、生子、离婚、家庭成员死亡等变化,应按《移民法》Section 104 主动通知移民局。家暴导致的关系变化同样属于「情况变化」的范畴,隐瞒或延迟告知带来的风险往往比告知本身更大。
健康与品格:家庭里最容易出意外的一环
家庭暴力条款帮不了健康与品格问题,但这两项恰恰是家庭申请里最容易「一人拖全家的」环节。内政部程序指引(PAM3)指出,PIC 4005 实行「一人失败,全员失败」:主申请人和所有副申请人(包括不申请签证的家庭成员)都必须满足要求,其中不申请签证的家庭成员在体检结果被认定不合理时可获豁免。
其中常被关注的一项数字是重大费用阈值——据内政部程序指引(PAM3),截至 2026 年约为 86,000 澳元,自 2024 年 4 月起由 51,000 澳元上调;该数额可能调整,实际金额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对家庭规划而言,这意味着在递交前应先评估每位随行家庭成员的健康状况,而不是等到体检结果出来才被动应对。
证据该往哪个方向准备?
按官方材料清单,家庭暴力属于「视情况补交材料」,指向的是法院判决或专业机构证明这一类文件。这与一般配偶关系证据(联名账户、共同租房或购房合同、水电账单、共同旅行记录、亲友证明、社交媒体互动等)不是同一类东西:前者证明的是伤害与关系的终止,后者证明的是关系曾经真实存在。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只是对公开法规条款的一般性整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也不对任何申请结果作出承诺;具体能提交哪些材料、如何组织,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和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主申请人把我的名字从申请里撤掉,我还能继续吗?
法规的家暴条款针对的正是这种情形:若主申请人对副申请人实施家庭暴力,副申请人在关系终止后仍可符合 190 的申请条件(190.311(3)、(4))。但副申请人自身仍需满足 190.312 的公共利益标准和 190.313 的特殊返回标准。
关系终止一定要办完离婚手续才算吗?
条文使用的表述是「关系终止」,并未限定必须完成离婚手续。离婚、分居等具体情形如何认定,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没有法院判决,只有社工或心理咨询记录可以吗?
官方材料清单把家庭暴力相关文件指向「法院判决或专业机构证明」。是否接受其他形式的证明,目前未见官方明确说明,需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离婚之后批下来的还是永久居留吗?
190 签证本身是永久居留签证,持有人可无限期在澳居留,批签后的旅行许可有效期为自批准之日起 5 年。家暴条款影响的是「副申请人是否仍符合申请条件」,并不改变签证本身的性质。
子女作为副申请人会受家暴条款影响吗?
法规把配偶、事实伴侣和子女都列为家庭成员。18 岁以下副申请人另需满足 PIC 4017 和 4018,18 岁以上另需满足 PIC 4019;具体个案如何适用,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家暴发生后,需要主动告诉移民局吗?
按官方实务指引,递交后发生离婚等家庭情况变化,应按《移民法》Section 104 主动通知移民局。是否通知、如何通知的具体操作,请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