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澳洲 405 投資者退休簽證現況與投資門檻

直接回答:Subclass 405(投資者退休簽證,Investor Retirement)在 2026 年已經不是一條對外開放的新申請通道。根據澳洲聯邦立法登記冊所載《1994年移民條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405 類條文,以及澳洲內政部 PAM3 程序指引中有關此類別的要點,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已不再接受初次(initial)申請,只有已經持有或曾持有 405 簽證的人可循續簽方向處理。此一開放狀態見於程序指引,實際是否仍維持,請以澳洲內政部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因此,對香港讀者而言,今天真正要算清楚的並不是「如何第一次申請」,而是兩件事:一是這條通道當年設下的三條資金線(資產淨值、年淨收入、指定投資)究竟是什麼結構;二是現存持有人續簽時要用哪一檔、那一筆 4 年不可提前贖回的政府證券在資產組合裡佔什麼位置。

門檻到底是三條線,還是一條線?

三條線,而且互相獨立,不能互相填補。405 的設計邏輯是:你先證明自己有一定身家(資產淨值),再證明每年有穩定可動用的淨收入(不靠變賣家當過日子),最後把一筆指定金額鎖進澳洲州或領地政府證券滿 4 年。少了任何一條,其餘兩條都不能補位。

初次申請的門檻寫在 cl. 405.227,按擬居住地區是否屬於指定偏遠地區(designated regional area)郵政編碼分兩檔:

項目 指定偏遠地區 非偏遠地區
資產淨值(須可轉移至澳洲) ≥ A$500,000 ≥ A$750,000
年淨收入 ≥ A$50,000 ≥ A$65,000
指定投資 ≥ A$500,000 ≥ A$750,000

已經持有 405 的人續簽適用 cl. 405.228 的降檔要求:收入線不變,指定投資維持額則明顯低於初次申請。

項目 指定偏遠地區 非偏遠地區
年淨收入 ≥ A$50,000 ≥ A$65,000
指定投資(須持續維持) ≥ A$250,000 ≥ A$500,000

換句話說,同樣是「悉尼/墨爾本還是偏遠地區」這個選擇,在初次門檻上相差 25 萬澳元,在續簽維持額上相差同樣的差距但基數減半。

指定投資為什麼是 4 年不可提前贖回?

因為它根本不是一項追求回報的投資,而是一筆以鎖定期換取居留資格的保證金式安排。程序指引指明,指定投資必須是按 regulation 5.19A 指定的政府證券(government securities),期限至少 4 年,可延至 4 年加 30 天,不得轉讓、不得提前贖回,且須由州或領地財政部門操作,簽證官不參與投資決定。持有人只能是申請人本人,或申請人與配偶聯名,並須放在擔保區域所屬的州或領地。

從資產配置角度看,這筆錢有三個特性值得留意。第一,它是「額外」的一筆:程序指引明確不接受借貸資金投入指定投資,也就是說不能用物業融資或證券抵押貸款來湊。第二,它不計入流動性儲備:4 年內理論上無法變現,遇到醫療或家庭突發開支只能從其他資產調度。第三,提前撤資的後果在簽證層面,而不在投資層面——簽證官可依 s.116 考慮取消簽證,但政策並不強制取消。

資產淨值怎麼算?哪些東西不算

初次申請人的資產須「可轉移且能夠轉移至澳洲」,並須在申請日前持有滿 2 年,遺產及退休金/養老金除外;資金須為申請人或配偶合法擁有並合法取得(cl. 405.227(4))。

淨值的計算口徑比一般人心中的「身家」嚴格:

  • 個人淨資產只計有形可變現資產,例如物業、上市股票、現金;不計衣物、珠寶、家具。
  • 自住物業若在海外並有按揭,該筆按揭不列作負債扣減,這是程序指引中唯一的借貸例外。
  • 商業淨資產按「企業總資產減總負債 × 你的份額」,再加上你借給企業的貸款,減去企業借給你的貸款,以及以個人資產作抵押的貸款。
  • 禁止循環計算,例如以現金償還按揭後又把物業淨值與現金雙重計入;程序指引建議以單一評估日(通常為申請前 3 個月內)作基準。

收入方面,要求是「淨在岸收入」(net onshore income),可包含海外及澳洲境內來源,如政府養老金、退休金、投資收益、租金;但不接受未來收入。匯率按申請當日官方銀行買入價折算;若一年內匯率波動超過 5%,可採用最有利的買入價。

申請與審批的先後次序:指定投資邀請排最後

這一點對持有人的資金調度影響最大。程序指引的典型決策流程是:先確認申請有效、評估主申請人核心條件(沒有受供養人、年齡、資產與收入、州或領地指定區域機構擔保),待其他所有標準都通過後,簽證官才發出指定投資邀請。申請人必須收到邀請後才完成投資,提交 Form 1031 及州財政部門確認,然後繳付第二期簽證申請費並簽署聲明書,最後才審核健康、品格及其他公共利益標準。

也就是說,資產組合不需要預先把 4 年期的政府證券部署好。但在收到邀請前,你仍需證明有足夠資產淨值支撐這筆投資,並已預留不可用作其他用途的資金。

獲簽後為期 4 年的多次往返簽證(cl. 405.511),並須附加條件 8104、8501、8516(cl. 405.611)。當中 8501 關乎私人醫療保險:主申請人與配偶均須持有並維持充足的私人醫療保險,覆蓋整個在澳期間,且適用「一人不符、雙方不符」的標準。

誰可以放進申請裡:家庭結構與豁免空間

家庭單位不得包含任何依賴子女或其他家庭成員;若申請人有配偶或事實伴侶,除配偶外不得有其他依賴人(cl. 405.221)。配偶只能作為副申請人,且須待主申請人獲簽後方可獲批(cl. 405.321)。這一項即使子女不納入申請也同樣計算,是程序指引列出的首要拒簽原因。

續簽申請人若因「同情且令人信服的情況」(compassionate and compelling circumstances)未能達到年收入或指定投資維持額,可獲考慮豁免。程序指引舉出的例子包括永久性健康惡化、配偶去世、原居國動亂或疫病、市場崩潰影響退休金等。簽證官在拒簽前須給予機會補充這方面證據。若因同情情況未能遵守醫療保險條件 8501,也可繼續考慮批簽;但未能遵守 condition 8303(不得從事破壞性或暴力活動)的人,不適用同情豁免。

需要說明的是,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財務或簽證狀況的專業意見;條文是否仍具時效、豁免能否適用,最終仍以澳洲內政部官方最新公布與你所諮詢的持牌專業人士判斷為準。

常見問題

2026 年還能第一次申請 405 簽證嗎?

按 PAM3 程序指引的要點,自 2018 年 6 月 1 日起已不再接受初次申請,只剩已持有或曾持有 405 者的續簽路徑。此開放狀態請以澳洲內政部官方最新公布為準,勿以任何中介說法作準。

續簽門檻比初次申請低在哪裡?

收入線兩者相同:偏遠地區每年 A$50,000,非偏遠地區 A$65,000。差別在指定投資維持額,續簽為偏遠 A$250,000、非偏遠 A$500,000,低於初次申請的 A$500,000 與 A$750,000。

4 年期內真的完全不能動指定投資?

程序指引列明政府證券期限至少 4 年,不得轉讓或提前贖回。若投資被提前撤出,簽證官有權依 s.116 考慮取消簽證,但政策上並非強制取消,仍視乎撤資原因是否屬同情且令人信服的情況。

自住物業和借貸資金如何計入資產?

有形可變現資產如海外自住物業可計入個人淨資產,其按揭不作負債扣減。但用以投入指定投資的資金必須是自有合法資產,不可借貸,也不能以個人資產抵押貸款充數;程序指引中唯一的借貸例外,是在計算資產淨值時,主要海外住宅的按揭不作負債扣減。

資產持有不滿 2 年怎麼辦?

一般須在申請日前持續持有 2 年,遺產及退休金/養老金除外。持有期與所有權證據的評估有向簽證官說明的空間,例如涉及信託或退休金安排,是否接受仍取決於官方標準。

配偶的醫療保險和健康要求如何處理?

兩者同樣適用「一人不符、雙方不符」標準。主申請人與配偶均須持有並維持充足私人醫療保險以覆蓋整個在澳期間,健康方面亦按同一口徑審查,配偶不因非主要收入來源而獲得寬免。

被拒簽後有什麼途徑?

申請人可向行政上訴審裁處(Administrative Appeals Tribunal,AAT)申請覆核,並針對明確的拒簽理由補充證據,例如資產來源、收入證明或投資合法性。須留意遞交時限(一般說法為 21 天),確切期限以官方公布為準。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