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858簽證家屬隨行:配偶、子女與父母安排(2026)

截至 2026 年 8 月,澳洲內政部「National Innovation visa(Subclass 858)」官方頁面顯示,858 是永久簽證;主申請人可在遞交申請時納入家庭成員,並可在內政部作出決定前再加入,但未滿 18 歲者只可在遞交申請時納入。已明確列出的安排包括配偶/伴侶及受養子女;如主申請人未滿 18 歲,則只可納入父母及該父母一方的家庭成員。所有家庭申請人均須符合適用的健康、品格及其他要求,並非主申請人獲批便必然同時獲批。

對香港家庭而言,最需要分開處理的是誰可列入、子女年齡門檻、關係及依賴證明,以及每名成員的獨立審查。本文只供一般參考,不構成個人化的專業建議;具體資格及文件要求,應以澳洲內政部最新官方規定及合資格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沒有邀請,可以先替全家遞交858嗎?

不可以。858 採用邀請制:主申請人先提交意向書(Expression of Interest,EOI)獲內政部考慮,收到邀請後須在 60 日內提出申請,並在申請時提交 Form 1000——National Innovation visa 提名表。

官方不會接受沒有邀請或超出指定期限提出的申請。加入家庭成員,也不會取代主申請人本身的邀請、提名及成就證明要求。

配偶或伴侶可以一起申請嗎?

可以列入同一申請,但須證明關係真實及持續。已婚申請人可提交結婚證明等身份及關係文件;de facto 關係則須已在澳洲州或領地登記,或以文件證明提出申請前至少 12 個月存在該段關係。

常見證明包括聯名銀行結單、共同名下賬單、聯名租約或按揭,以及顯示雙方居住於同一地址的文件。如申請人沒有把配偶或受養子女列入申請,須在申請中解釋原因;已持有澳洲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身份,是官方提供的其中一個例子。

子女在不同年齡,隨行條件有何不同?

子女能否隨行除了年齡,還取決於是否受養,以及在審理期間是否仍符合相應資格。

子女情況 隨行資格 主要文件
未滿 18 歲 屬受養子女;如有不隨行但有權決定子女居所的人士,需取得適當同意 出生證或家庭紀錄簿、適用時的領養文件,以及父母同意或法院文件
已滿 18 歲但未滿 23 歲 受申請人或其伴侶養育 身份及關係證明、Form 47a,以及申請前至少 12 個月的財務依賴證明
滿 23 歲或以上 因身體或認知限制而無法賺取生活所需收入,並受申請人或其伴侶養育 關係及財務依賴證明、Form 47a,以及合資格醫生證明報告

成年子女的財務依賴證明可包括同住證明、稅務紀錄、就學紀錄,以及由申請人或伴侶向其付款或代其付款的紀錄。證明其依賴另一方父母時,亦須提交出生證或領養文件等關係證明。

未滿18歲子女的同意文件怎樣處理?

如果任何有法律權利決定子女居所的人士不隨行,須取得該人士的同意。可以使用 Form 1229——18 歲以下兒童簽證同意書,或作出法定聲明。

申請人亦可提交准許子女移居澳洲的法院命令,或證明原居地法律准許該子女移居的文件。同意人的身份文件須顯示其簽署及照片;如涉及收養或其他法院安排,亦須提交相關文件。

子女在審理期間年齡增加,還可以保留資格嗎?

要看屆滿時是否仍符合相應資格。子女如在審理期間將滿 18 歲,須證明仍受申請人或伴侶養育;如果屆滿 18 歲後不再受養,便不能符合這項簽證的資格。

如子女將滿 23 歲,則須證明其因身心限制而依賴申請人或伴侶。官方明確指出,子女在審理期間滿 23 歲而又不符合這些要求,便不能繼續以該身分符合資格。

父母可以隨行嗎?先看主申請人年齡

如 858 主申請人未滿 18 歲,官方明確表示只可納入父母,以及該父母一方的家庭成員。這個範圍有明確上限,不能把其他旁系親屬自動加入。

如主申請人已年滿 18 歲,官方頁面以「家庭成員」統稱可隨行成員,但沒有在該頁逐項列明完整家庭成員範圍,也沒有直接把父母或祖父母列為必然可加入。僅憑直系血緣關係,不應假設父母必定可以在原申請中隨行。

858 批核後,簽證持有人可以担保親屬來澳;但這項安排與在原申請中把父母列為家庭成員是兩回事,不能互相替代。父母如獲列入申請,仍須作為家庭申請人接受健康、品格及其他適用審查。

每名家人都要接受哪些審查?

每名列入申請的家庭成員均須完成獨立審查:

  • 健康要求:所有隨同申請的家庭成員都須符合,即使不與主申請人一起前往澳洲,也不會因此獲豁免。
  • 品格要求:年滿 16 歲的家庭申請人須符合品格要求,同樣不因不隨行而獲豁免。
  • 英語要求:提出申請時年滿 18 歲的人須證明達到實用英語(functional English)水平;未達實用英語水平者,須透過 ImmiAccount 表明在內政部要求時支付第二期簽證申請費的意向。官方頁面列出的第二期收費為 AUD 4,890,只會在準備批簽並提出要求時收取。
  • 申請收費:每位隨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均設有相應簽證申請收費,具體金額按當時官方收費安排計算。
  • 澳洲政府欠款:申請人及家庭成員,包括不隨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內,均不應欠有澳洲政府款項;獲批前須還清欠款或已訂立還款安排。

文件應該按甚麼次序整理?

最清楚的做法是按「主申請人、伴侶、子女、其他家庭成員」分組核對。

主申請人須提交現行護照身份頁、適用時的身份證及改名證明。如曾結婚、喪偶、離婚或長期分居,亦須按情況提交離婚、死亡、分居或法定聲明等證明。主申請人的 Form 1000、成就紀錄及在澳洲建立自己的證明,亦不能由家人的文件取代。

伴侶方面,須準備身份及關係證明;子女方面,則按年齡加入出生、領養、依賴、醫療及父母同意文件。所有 16 歲或以上、隨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均須處理品格文件。

如未在遞交前完成健康檢查,應等待內政部提出要求後再辦;生物資料亦只會在獲通知時提供。

遞交後才發現要加入家人或新生兒怎辦?

一般情況下,主申請人可在內政部作出決定前加入家庭成員;未滿 18 歲者只可在遞交申請時納入。屆時須在 ImmiAccount 上載並提交 Form 1436——遞交後新增申請人表;但新增成員仍須符合資格及繳付相應收費,不代表必然獲批。

新生兒出生後,須向內政部通報出生,並按官方的專門指引處理;該頁面沒有說新生兒必定可以沿用 Form 1436 的處理方式。申請日至決定前,如婚姻或 de facto 狀況、出生、聯絡方式、地址或護照資料发生变化,也應按官方要求通報。

常見問題

全家一起申請858,配偶和子女會一起取得永久居民身份?

配偶及符合資格的受養子女可與主申請人一起遞交,但每名家庭成員都是獨立申請人,須各自符合資格並設有相應申請收費。主申請人獲邀請或獲批,都不會自動令其他家人獲批;只有每名成員的 858 申請獲簽發,才取得永久居留身份。

父母一定可以隨858主申請人前往澳洲嗎?

不能一概而論。官方頁面明確確認的是:未滿 18 歲主申請人可納入父母及該父母一方的家庭成員;成年主申請人的完整家庭成員範圍,該頁沒有逐項列明。858 批核後可担保親屬來澳,也不等於父母可在原申請中自動加入。

18至22歲的子女也可以隨行嗎?

可以,但須是受申請人或其伴侶養育,並提交關係證明、Form 47a,以及申請前至少 12 個月的財務依賴證明。如果子女在審理期間剛滿 18 歲,仍須證明其繼續受養;屆滿後不再受養,便不能符合有關資格。

23歲以上的子女是否可以一起申請?

可以,但門檻明顯不同。子女須因身體或認知限制而無法賺取生活所需收入,並依賴申請人或伴侶,還要提交合資格醫生報告、Form 47a、關係及財務依賴證明。如果在審理期間滿 23 歲後不再符合這些要求,便不能以該身分繼續申請。

家人不打算一起前往澳洲,是否無須接受審查?

不是。只要家人是隨主申請人提出的家庭申請人,便須符合健康要求;年滿 16 歲者亦須符合品格要求。是否同時入境澳洲,不會消除這些簽證資格審查。

沒有把配偶或受養子女列入申請,可以直接略過嗎?

不可以略過原因。申請人須在申請中解釋未有列入配偶或受養子女的理由,已持有澳洲公民身份或永久居民身份是官方列出的其中一個例子。官方使用的是「例如」,因此這並不是唯一可接受的理由。

遞交申請後仍可新增家庭成員嗎?

未滿 18 歲的主申請人只可在遞交申請時納入家庭成員;已年滿 18 歲的主申請人可在內政部作出決定前,透過 ImmiAccount 提交 Form 1436 加入。新生兒須按專門的出生後變更程序處理並通報出生;任何新增申請都不會免除該成員本身的資格審查。

每名18歲或以上的家人都要支付第二期收費嗎?

不一定。提出申請時年滿 18 歲的人須提供達到實用英語水平的證明;未達實用英語水平者,才須透過 ImmiAccount 表明在內政部要求時支付第二期收費的意向。官方列出的金額為 AUD 4,890,而每名家庭申請人另須支付的簽證申請收費則是另一項費用。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