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澳洲傑出人才 124 簽證:家屬隨遷規則
可以。澳洲傑出人才簽證(Distinguished Talent visa,Subclass 124)容許主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時把家庭單位成員一併列入,也可以在簽證獲決定前的任何時間補加家屬;隨行的家庭成員同樣要通過健康與品格要求。根據澳洲內政部 Distinguished Talent visa (Subclass 124) 官方頁面(截至 2026 年 8 月),同一頁面亦已標明此簽證「closed to new applications」,即不再接受新申請,因此以下規則主要供已遞交個案或核對既有資料時參考。本文只作一般性整理,不構成針對個人情況的專業意見,實際要求請以澳洲內政部最新公布為準,或向合資格專業人士查詢。
誰可以直接放進 124 的申請裡?
官方頁面的說法是「members of the family unit」,即在家庭單位內的成員,主要包括伴侶與受養子女,而不是任意親屬。
伴侶可以是配偶,也可以是同居伴侶(de facto partner);子女部分則按年齡分層處理,18 歲以下與 18 歲以上走的是兩套證明邏輯。若主申請人本身未滿 18 歲,官方頁面另外容許納入一名家長,以及該名家長的家庭單位成員。
值得注意的是,官方頁面明確列出這張簽證的權利之一,是獲批後可以擔保親屬來澳。換言之,家人這次沒有放進申請,並不等於日後完全沒有安排空間,兩者是不同的路徑。
遞交之後還能加人嗎?用哪一張表格?
可以,只要在簽證獲決定之前。官方頁面說明,遞交申請後、作出決定前,可以加入家庭單位成員,做法是填妥 Form 1436(Adding an additional applicant after lodgement),再上載至 ImmiAccount 或寄到原本遞交申請的地址。
若孩子在遞交申請後才出生,官方頁面另設「had a baby」的情況說明頁,按該頁指引處理即可。
伴侶要滿足什麼條件才計入隨行家屬?
不論已婚還是同居,官方要求的核心是證明一段真實且持續的關係(genuine and continuing relationship),而不是只看一張結婚證。
文件方面,伴侶須提供身份證明文件與照片、品格文件,以及結婚證書(如適用)和其他關係的相關文件。同居伴侶則要走其中一條路:
- 證明這段關係已在澳洲某個州或領地註冊;或
- 提供足夠文件,證明在遞交申請前已維持同居關係至少 12 個月。
可用作關係證明的例子,官方頁面列舉了聯名銀行帳戶月結單、聯名帳單、聯名租約或按揭,以及能顯示伴侶與你同住同一地址的資料。假設某申請人與伴侶一直分開居住、沒有任何共同財務紀錄,即使已註冊關係,舉證上仍會比有聯名帳戶與共同租約的一對吃力。
18 歲以下的子女要準備什麼?
每名 18 歲或以下的受養子女,須提供出生證明書或家庭簿(family book),文件上要列明父母雙方的姓名;如屬收養,另附收養文件。
另一個容易漏掉的環節是家長責任同意書。凡是對孩子居住地點有法定決定權、但不會與孩子一同來澳的人,都必須給予同意,方式是填寫 Form 1229(Consent form to grant an Australian visa to a child under the age of 18 years),或作出法定聲明。替代做法包括提交允許孩子移居澳洲的澳洲法院命令,或證明原居地法律容許其移居;同時要附上填寫表格者的身份證明文件(須有簽名與照片,例如護照或駕駛執照),以及適用的收養或法院文件。
18 歲以上的子女怎樣才算「受養」?
子女滿 18 歲後不再是「未成年子女」這麼簡單,官方要求轉為「依賴」(dependent)測試,並須提交 Form 47a(Details of a child or other dependent family member aged 18 years or over)。
依賴證明分兩層:關係證明(如出生證明或收養文件)與經濟依賴證明。後者須顯示該人在遞交申請前至少 12 個月一直經濟上依賴你,可用文件包括同住證明、稅務紀錄、在學證明,以及由你支付或代其支付的款項紀錄。
兩個年齡截點(18 歲與 23 歲)會怎樣影響申請?
這是家屬隨遷最容易出錯的地方,因為審理期間年齡會變動,而官方頁面寫得很具體:孩子在審理期間滿 18 歲,須補交依賴你的證明;若屆時並不依賴你,就無法符合簽證準則。
23 歲則是更後的一道關。滿 23 歲或審理期間將滿 23 歲的子女,要靠「因身體或認知限制而無法自力維生」這一條,並須提交合資格醫生報告,說明其因身體或心智功能全部或部分喪失而依賴你或你的伴侶。
| 子女情況 | 可否隨行 | 額外證明重點 |
|---|---|---|
| 18 歲或以下 | 可以 | 出生證明或家庭簿列明雙親姓名、收養文件(如適用)、未同行家長的 Form 1229 或法定聲明 |
| 逾 18 歲但未滿 23 歲 | 可以,但須依賴主申請人或其伴侶 | 關係證明、Form 47a、申請前至少 12 個月的經濟依賴證明 |
| 23 歲或以上 | 可以,但須因身體或認知限制無法自力維生並依賴主申請人或其伴侶 | 上述各項,另加合資格醫生報告;審理期間將滿 23 歲者亦須事先準備 |
不隨行的家屬,是否完全不用理?
不一定。官方頁面在健康要求上提到,未隨行來澳的家庭成員「可能」同樣需要符合健康要求;品格要求則寫明,未隨行來澳的家庭成員「必須」符合品格要求。
另外一條更硬的約束是債務:如果你或任何家庭成員(包括不隨申請的人)欠澳洲政府款項,必須已清還或已安排還款。這類事項不受「是否隨行」影響。
隨行家屬要一併通過哪些關卡?
隨行家屬不是附在主申請人身上自動過關,每個人都要獨立滿足幾項基本要求:
- 健康:與你一同申請簽證的家庭成員均須符合健康要求。
- 品格:與你一同申請、年滿 16 歲的家庭成員須符合品格要求;官方會另行通知是否需要及何時提交警察證明書。
- 英文:申請時年滿 18 歲、未能證明具備功能英語(functional English)的申請人,須繳付第二期簽證申請費;官方頁面列明該筆費用為 AUD 4,890。若你或隨行家屬未達功能英語,須提交一份表明會為每人繳付第二期費用的聲明,並按通知時間繳款。
- 費用:每位隨行申請的家庭成員均須額外繳付一筆申請費,金額以官方簽證費用計算器為準;未繳付正確金額,申請不會獲處理。
- 義務:獲批後,你與家屬均須遵守澳洲所有法律。
常見問題
沒有結婚,伴侶可以一起申請嗎?
可以,同居伴侶同樣屬可納入的伴侶類別,但須證明關係已在澳洲州或領地註冊,或在遞交申請前已維持同居關係至少 12 個月。兩類伴侶都要額外證明關係真實且持續。
同居未滿 12 個月就遞交申請,有例外嗎?
官方頁面列出的替代路徑是關係已在澳洲某個州或領地註冊;除此之外,頁面上沒有其他豁免 12 個月同居期的寫法。若兩條都不符,該伴侶暫不符合隨行條件。
遞交申請後結婚、分手或孩子出生,要主動通報嗎?
要。官方頁面列出的須通報事項包括婚姻或同居狀況改變,以及孩子出生。更正申請資料上的錯誤另有 Form 1023 可依官方說明處理。
子女在審理期間滿 18 歲,會自動喪失資格嗎?
不會自動喪失,但須補交依賴主申請人的證明;官方頁面明確寫明,審理期滿 18 歲且不依賴你的子女,無法符合這張簽證的準則,所以臨界個案最好預先備妥 Form 47a 與經濟依賴文件。
23 歲以上的子女還有機會隨行嗎?
有,但門檻明顯較高:須因身體或認知限制而無法工作維生,並依賴主申請人或其伴侶,且須提交合資格醫生報告說明身體或心智功能全部或部分喪失。審理期間將滿 23 歲者亦須事先準備這份報告。
家屬的簽證費要多少?
官方頁面只說明每位隨行家庭成員須額外繳付一筆申請費,金額請以簽證費用計算器為準;計算器不包括第二期費用。第二期費用官方列明為 AUD 4,890,適用於申請時年滿 18 歲且未達功能英語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