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香港IANG:頂尖就業類別續簽與收入門檻

可以。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mmigration Arrangement for Non-local Graduates,IANG)常見問題官方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頁面),按 IANG 獲准在港逗留的人士,只要在遞交續簽申請時同時符合兩項條件——已按 IANG 獲准在港逗留不少於兩年,以及上一個課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收入不少於 HK$200 萬——便可申請按頂尖就業類別(top-tier employment stream)評核;成功者一般會獲准延長逗留期限六年,只受逗留期限限制,不附其他逗留條件。本文只作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別情況的專業建議,實際安排仍須以官方最新公布或專業人士意見為準。

頂尖就業類別的兩項條件是什麼?

入境事務處列出的兩項條件,都是在遞交續簽申請當刻必須符合的:

  • 申請人已按 IANG 獲准在香港特別行政區逗留不少於兩年;
  • 申請人在上一個課稅年度有薪俸稅應評稅收入不少於 HK$200 萬。

除此之外,官方頁面的寫法是申請人本身須符合 IANG 續簽的既有準則,才會獲考慮按頂尖就業類別評核。也就是說,收入達標並不取代一般續簽對就業的要求,而是疊加在其上。

HK$200 萬「應評稅收入」如何證明?

看的是薪俸稅下的應評稅收入,並以「上一個課稅年度」計算,不是單純以月薪乘以十二個月。官方頁面要求申請人提交證明文件,例子包括稅務局就上一評稅年度發出的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其他相關稅務文件。

由於評稅結果由稅務局按機制釐定,個別收入項目是否計入、應評稅額如何得出,最終以稅務局發出的文件為準;申請時提交的證明,亦以官方頁面列舉的稅務文件為主要依據。

一般續簽與頂尖就業類別,年期差多少?

年期是兩者最實際的分別。按官方頁面,一般續簽成功者通常獲延長逗留期限不超過三年,或直至其在港僱傭合約期滿為止,以較短者為準;在港創立或參與業務者,年期則按其業務營運狀況綜合考慮後決定。頂尖就業類別成功者一般獲延長六年。

項目 一般續簽 頂尖就業類別
一般年期 不超過三年,或至僱傭合約期滿,以較短者為準 六年
核心要求 已從事一般由學位持有人擔任的工作,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營商者須提供業務證明 已按 IANG 逗留不少於兩年,且上一課稅年度薪俸稅應評稅收入不少於 HK$200 萬
額外證明 視乎是否轉僱主而異(見下節) 另須提交收入證明,如稅務局評稅通知書
逗留條件 只受逗留期限限制,無其他逗留條件 只受逗留期限限制,無其他逗留條件

官方頁面另提到,按 IANG 獲批的人士一般可獲 24 個月的逗留期限,且不受聘用期長短影響;這是進入安排時的年期,與後續續簽的年期分開處理。

何時可以遞交續簽申請?要交什麼文件?

不論按一般準則還是頂尖就業類別,續簽申請都是在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並透過政府一站通網上遞交。

基本文件包括申請人的有效旅行證件(如適用,連同載有最近一次簽證/入境許可標籤、入境印章、進入許可標籤或延長逗留標籤、或最近發出的「e-Visa」的舊旅行證件頁),以及香港身分證。就業證明則分兩種情況:

  • 首次申請延長逗留,或續簽時轉了僱主:須按《香港專業人士來港就業入境指南》ID(E) 991 第七(B)部所列的文件提交;
  • 沒有轉僱主的再次續簽:須提交現僱主的證明信,列明申請人的職位、每月總薪酬及受僱期。

若同時申請按頂尖就業類別評核,還要附上前述的收入證明文件。

失業或轉工期間遞交申請,結果會不同嗎?

按 IANG 留港期間,申請人可自由從事及轉換工作,無須事先取得入境事務處批准;換言之,轉工本身不會影響其身分。但續簽時的標準不同:官方頁面列明,遞交續簽申請時須已獲得聘用,而該職位一般由學位持有人擔任、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在港創立或參與業務者,則須提供業務證明。

假設某申請人過往一年收入超過 HK$200 萬,但在遞交續簽當日已離職且未有新聘書,則其個案仍須先符合「已獲得聘用」這項一般要求,能否同時按頂尖就業類別評核,取決於入境事務處就個案的評核。未能證明會繼續在港工作或經營業務者,可能被拒絕再延長逗留。

哪些人本身是按 IANG 留港?

這部分決定你能否套用上述安排。按官方頁面,非本地畢業生指持學生簽證/入境許可來港就讀,並在香港修畢全日制經本地評審課程而取得學士或以上程度學歷的人士。

  • 在畢業日期(即畢業證書所示日期)後六個月內遞交申請者,屬應屆非本地畢業生,申請時無須已獲得聘用;
  • 超過六個月才遞交申請者,屬非應屆非本地畢業生,申請時須已獲得聘用,職位一般由學位持有人擔任、薪酬福利達市場水平;
  • 在大灣區內地城市、由內地與香港院校依相關辦學條例合作設立的高等院校修畢全日制課程者,屬大灣區校園畢業生,同樣分應屆與非應屆;
  • 取得學歷多久都可以提出申請,申請次數亦無限制;曾按 IANG 來港工作後離開香港的人士,日後可再次按 IANG 申請來港就業。

「學士或以上程度學歷」包括深造的非學位學歷,例如法學專業證書、教育深造文憑等。

常見問題

頂尖就業類別是否等於一定獲批六年?

官方頁面的用語是成功申請者「一般」(normally)會獲延長逗留期限六年,並非對所有申請人都必然如此。申請同時要符合 IANG 續簽的既有準則,並通過入境事務處就個案的評核。

HK$200 萬是指稅前薪金嗎?

不是按稅前薪金直接計算,而是看上一個課稅年度的薪俸稅應評稅收入。申請時須提交證明,例如稅務局就上一評稅年度發出的薪俸稅評稅通知書,或相關稅務文件。

兩年留港期由何時開始計算?

官方頁面只列明申請人須「已按 IANG 獲准在港逗留不少於兩年」,並未就中途離港、重新以 IANG 入境等情況逐一說明計算方式。這類細節以入境事務處的評核結果為準。

收入達標但沒有轉工,還需要僱主證明信嗎?

需要。沒有轉僱主的再次續簽申請,須提交現僱主發出的證明信,列明職位、每月總薪酬及受僱期;申請頂尖就業類別時,還要另外提交收入證明文件。

受養人可以一併申請延長逗留嗎?

可以。按 IANG 留港人士的受養人可在其逗留期限屆滿前三個月內提出申請,透過政府一站式網上遞交,並須提交旅行證件、香港身分證,以及保證人的有效旅行證件等文件;在香港出生的子女另有出生證明書等相關文件要求。

續簽申請可以由他人代交嗎?

可以。申請人或其授權代表均可透過網上系統遞交,但在網上申請程序中,申請人須填寫網上申請表並簽署確認所填資料正確、完整及真實。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