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2026:持其他签证可否同时申请?
可以申请。香港入境事务处 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常见问题页面在回答“如正以其他签证计划身在香港,入境申请会否获受理”时写明:任何符合新计划资格准则的人提出的入境申请都会获受理,不论其居于香港或其他地方。
受理与否,官方到底看什么?
官方把受理挂在“是否符合资格准则”上,没有把申请人现持何种签证、身处香港还是外地列为条件。换句话说,决定申请能否递交的是资格本身。
这一点对新计划的申请人有个实际含义:你不需要先退出或转换现有身份才够格递交。不过官方问答没有进一步说明“递交期间原有签证状态会否变动”的细节,涉及个人安排的,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六项资格准则分别是什么?
符合《新计划规则》条款并满足以下条件,即可向入境事务处申请签证/进入许可:
- 向投资推广署申请净资产审查时年满 18 岁;
- 属于新计划覆盖的其中一类人士:外国国民、已取得外国永久居民身份的中国籍人士、澳门特别行政区居民、台湾居民;
- 向投资推广署申请净资产审查,证明在递交该申请前六个月内持续拥有市值不少于 3,000 万港元的净资产或净权益(与家人联名持有的部分,按规则第 1.15 段计算其绝对受益份额,外币等值亦可);
- 在新计划推出当日或之后作出承诺投资,投资不少于 3,000 万港元的获许投资资产,并符合规则第 2.1(d)(i)–(iii) 段所列情形之一;
- 没有不良入境记录,符合一般入境及保安要求;
- 能向入境事务处证明,自己及受养人无需依赖获许投资资产的回报、在港受雇或自雇、担任职务、经营业务或公共援助,也能负担生活与住宿。
外国国民一项有排除名单:阿富汗、古巴、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国民不适用,名单由保安局与入境事务处不时检讨。已取得外国永久居留身份并能证明有再入境便利的无国籍人士,仍符合资格。
净资产和投资门槛,由谁核实?
投资推广署负责核实净资产要求、投资要求以及投资组合维持要求,入境事务处负责入境角度的审批。
数目上是两条 3,000 万港元线:一条是递交净资产审查前六个月持续持有的净资产,另一条是投入获许投资资产的金额。获许投资资产的具体类别与投资组合维持要求,以《新计划规则》和投资推广署的公布为准。
申请要按什么顺序走?
- 先向投资推广署申请净资产审查。
- 投资推广署确认符合净资产要求后,发出净资产审查证明书。
- 在该证明书有效期内,向入境事务处递交签证/进入许可申请。
- 申请可经香港政府一站通的网上服务递交,并上传所需文件。
- 获得原则上批准后,你会获发签证/进入许可,以访客身份入境,停留不超过 180 天。
- 在这段时间内完成承诺投资。
- 再向投资推广署申请核实投资要求。
- 取得投资要求证明书后,在有效期内提交入境事务处。
- 正式批准后,一般获准逗留不超过 24 个月,条件是持续符合新计划要求。
官方说明申请结果会以电邮通知,页面未列出审理所需时间。
获批后能待多久,可以工作吗?
首次正式批准一般给予不超过 24 个月的逗留期限,延期一般不超过三年,前提是持续符合计划要求。
延期要在逗留期限届满前递交;投资推广署核实在届满前三个月内启动即可,即使证明书尚未取得,你和受养人仍应先递交延期申请,入境事务处会视证明书后续提交情况作决定。申请延期时你须身在香港,获批后缴费和领取电子签证时同样须在香港。
工作方面没有限制:入境者可以在香港受雇、担任职务、自雇,或参与、开办业务。非永久居民(包括新计划入境者及其受养人)在逗留期限内返港,且取得居留身份的情况没有改变,无需申请再入境签证。
七年后会自动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吗?
不会。官方问答明确:即使持续满足财务要求并获延期逗留不少于七年,也不代表入境事务处承认你已符合《入境条例》(香港法例第 115 章)下的通常居住及其他居留权要求。认为自己符合“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等法定条件的人,可按既定程序另行申请核实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资格。
如果七年后未取得永居,还有一条路:由投资推广署核实你连续七年符合投资组合维持要求后,可在第七年结束时申请无条件逗留,届时入境不受任何条件或期限限制,也可在底层投资条款允许下自由处置获许投资资产。申请当日必须仍持有有效的新计划居留身份,逗留期限已过期不符合申请条件。
配偶和子女可以一起申请吗?
可以。申请人可带同配偶或按缔结地法律成立、并获当地官方承认的同性或异性民事伴侣关系/民事结合/“同性婚姻”的另一方,以及 18 岁以下的未婚受养子女。受养人入境另受当时适用的政策规限。
一次网上申请最多可同时提交八名随行受养人,无需分开递交。已在香港的新计划入境者,也可之后再为受养人提出申请。受养人在现行政策下可以在香港就业或就读,其逗留期限通常与保证人挂钩。
本文按官方问答与《新计划规则》整理,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签证或法律建议;个案请以官方最新公布及合资格专业人士的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持访客身份或其他签证在香港期间,可以递交新计划申请吗?
官方问答给出的答案是会获受理:任何符合新计划资格准则的人提出的入境申请,不论居于香港或其他地方都会被接受。官方列出的资格准则中,没有以现有签证种类为条件的要求。
已经持有其他香港签证计划下的身份,会不会冲突?
官方页面没有把“已持有其他签证”列为不予受理的情形,受理判断落在是否符合新计划的六项资格准则上。涉及两个身份如何衔接的具体个案安排,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净资产要求怎么算时间?
申请人须证明在向投资推广署递交净资产审查申请之日前的六个月内,持续拥有市值不少于 3,000 万港元的净资产或净权益。联名资产按《新计划规则》第 1.15 段计算其绝对受益份额,外币等值可以接受。
递交后多久能知道结果?
入境事务处会以电邮通知申请结果,页面未列明审理时长。若电邮地址无效或被邮件服务器拦截,可能导致通知无法送达。
三年或七年之后,投资能不能卖掉?
在取得无条件逗留或香港永居身份之前,投资须按投资组合维持要求继续持有,具体规则以《新计划规则》为准。取得无条件逗留或成为永久居民后,可在底层投资条款允许下自由处置获许投资资产。
受养人可以单独先来香港吗?
随行受养人可与主申请人同一次网上申请提交,最多八人。已获准入境的申请人也可之后另行提交受养人来港申请,受养人就业和就读不受现行政策禁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