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2026:来港后可就业与营商吗?
可以。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New Capital Investment Entrant Scheme」常见问题页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页面),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入境者获准在香港受雇、担任公司职务、自雇,以及加入或成立业务。随行受养人同样不受限制,可以在港就业或就读。
下面按读者真正会问的顺序展开:能做什么、受养人怎么算、有没有附带条件、七年后变成什么。这是一般性整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移民或法律意见,具体个案请以香港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及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入境者可以在香港工作或做生意吗?
可以,而且范围比"打工"宽。入境处页面列出四类活动:受雇(take up employment)、担任职务(be an office-holder)、自雇(self-employed)、加入或成立业务(join in or establish a business)。
这意味着,进公司领薪、出任董事或其他职位、以个人身份接业务、自己开公司或与人合伙,都在获准范围内。页面用的是"获准"这一表述,没有为这些活动另设配额或额外的审批环节。
受雇、自雇、担任职务、开公司分别是什么情况?
- 受雇:与香港雇主建立雇佣关系,按劳动合同受薪。
- 担任职务:出任公司董事、秘书一类职位。
- 自雇:没有雇主,以个人身份提供专业服务或经营业务。
- 加入或成立业务:与他人合伙,或自己设立公司。
四者在计划下一律获准,入境者不必只保留"投资人"这一种身份。
受养人能不能工作或读书?
能。以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受养人身份在港居住的人,按现行政策可在港就业或就读;页面在受养人部分也写明,这类受养人不受禁止在港就业或读书的限制。
受养人范围包括配偶、按缔结地法律成立并获当地官方承认的同性或异性民事伴侣关系及"同性婚姻"的另一方,以及 18 岁以下的未婚受养子女。单次网上申请最多可同时递交 8 名随行受养人。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一般与保证人(即计划的申请人或入境者)挂钩,之后申请延长逗留时,仍须继续符合受养人资格,且保证人须是居港的真实香港居民。
工作权利有没有附带条件?
有,但条件针对的是财务能力,而不是禁止工作。
"不依赖投资回报或工作收入"是什么意思?
申请资格中有一项:申请人须向入境处证明,自己及受养人可以在不依赖获许投资资产的回报、在港的就业、自雇、职务、业务或公共援助的情况下,自行负担生活与住宿。
这是申请阶段要用资产与财务材料去满足的要求,拿到资格后入境者依然可以工作或营商。换句话说,它要证明的是"就算不工作也养得起自己",而不是"不能工作"。
工作会不会影响投资和逗留条件?
投资要求与就业权利是两条线。净资产与投资门槛均为不少于 3,000 万港元,净资产须在申请净资产审查前六个月持续持有,投资须投放于获许投资资产。
逗留方面,首次获批的期限一般不超过 24 个月,只受逗留期限限制,且申请人/入境者须在这段期间内继续符合新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的要求;之后每次延期一般不超过三年(36 个月),同样须继续符合计划要求,包括投资组合维持要求。
从申请到能稳定工作,中间要经过哪几步?
- 先向投资推广署(InvestHK)申请净资产审查,证明持有不少于 3,000 万港元的净资产。
- 取得净资产要求证明书后,在证明书有效期内通过网上服务向入境处递交签证/进入许可申请。
- 获原则上批准后,以访客身份入境,停留不超过 180 天,用于完成承诺投资。
- 完成投资后,由投资推广署核证投资要求,并发出相关证明书。
- 入境处正式批准后,一般获批不超过 24 个月的逗留期限。
官方页面把就业与营商权利放在"入境者来港居住后"这一语境下。至于完成投资前那段以访客身份停留的期间,页面未另行说明就业安排,若有具体计划,请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七年后会怎样:无条件居留与永久居民是两件事
连续满足投资组合维持要求七年、并获准延长逗留满七年后,须先由投资推广署核证连续七年符合投资组合维持要求并取得证明书,再于证明书有效期内、在第七年年底向入境处申请无条件居留;提出申请当日须仍持有计划下的有效居留身份。取得无条件居留后,入境者可在符合相关投资条款的前提下,自由处置获许投资资产。
但要留意:满足七年的财务要求不会自动带来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入境处页面明确说明,这不构成对《入境条例》(第 115 章)下通常居住及其他居留权要求的承认或暗示;认为自己符合"通常居住连续七年以上"等法定条件的人,须按既定程序另行申请核实永久居民身份证资格。就业与营商本身是获准的活动,个案能否满足通常居住要求,取决于事实与法例规定。
常见问题
入境者可以为香港公司工作吗?
可以。入境处常见问题页面写明,入境者获准在港受雇、担任职务、自雇,或加入、成立业务。页面以"获准"表述,没有另列为这些活动申请许可的程序。
可以自己开公司吗?需要另外申请吗?
可以。成立或加入业务都在获准范围内,官方页面未为这类活动另设审批环节或配额。至于公司注册、税务等方面的手续,该页面未涉及,需另行确认。
受养人可以在香港工作吗?
可以。以该计划受养人身份在港居住的人,按现行政策可在港就业或就读,页面也写明这类受养人不受禁止就业或读书的限制。受养人的逗留期限一般与保证人挂钩。
有工作收入,会影响计划资格或延长逗留吗?
计划要求申请时证明不依赖在港就业、自雇、职务或业务的收入也能维持生活,这是一项财务能力证明,并非禁止就业。延长逗留时主要看是否继续符合计划要求,包括投资组合维持要求。
完成投资前的 180 天访客期可以工作吗?
官方页面把就业与营商权利放在"来港居住后"的语境下,未就这段用于完成投资的访客停留期另作说明。具体安排请以香港入境事务处最新公布为准。
七年后会自动成为香港永久居民吗?
不会。满足七年财务要求不构成对通常居住及居留权要求的承认,须按《入境条例》另行申请核实永久居民身份证资格。可另行申请的是无条件居留:连续七年符合要求并获准延长逗留满七年后,须先经投资推广署核证连续七年符合投资组合维持要求并取得证明书,再于证明书有效期内、在第七年年底向入境处提出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