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海外出生子女有冇香港居留權?
冇,喺最常見嘅情況下係冇:如果子女喺外國出生、出生時即取得外國國籍,而父母雙方或一方屬中國公民並已定居外國,該子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法》第 5 條唔具有中國國籍,因而唔符合香港永久性居民資格,亦冇香港居留權。根據香港入境事務處「Right of Abode」常見問題頁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呢個判斷嘅兩個關鍵係「父母係咪已定居外國」同「子女出生時有冇外國國籍」,而唔係父母自己入咗外籍未。
海外出生子女嘅居留權,取決於出生時有冇中國國籍
《入境條例》(第 115 章)附表 1 第 2(c) 類列明:喺香港以外出生、具中國國籍嘅人,如果出生時父或母屬第 2(a) 類(喺香港出生嘅中國公民)或第 2(b) 類(喺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七年嘅中國公民),即屬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居留權。
所以問題會收窄到一個前置條件:子女出生嗰一刻,係咪具有中國國籍。
頁面上引述嘅《中國國籍法》第 5 條大意係: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本人喺外國出生者,具有中國國籍;但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並已定居外國,而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者,不具有中國國籍。換言之,海外出生本身唔會褫奪中國國籍,觸發例外嘅係「父母已定居外國」加上「出生時取得外國國籍」兩個條件同時成立。
「已定居外國」點樣理解?綠卡同入籍有冇分別
入境處頁面嘅說明係:一般情況下,喺外國具有永久居民身份,即喺外國通常居住、並且唔受任何逗留期限限制,會被視為已定居外國。
呢點對持有綠卡、但未入籍嘅父母特別重要。頁面喺相關答問中講明:只要父母係中國公民並已喺外國定居,無論父母本身有冇取得外國國籍,子女出生時取得外國國籍嘅,都唔具有中國國籍。所以「我只係綠卡持有人、仲未入外籍」並唔係令子女保留中國國籍嘅理由。
子女出生時冇取得外國國籍,結果會唔會相反
按條文文字理解,第 5 條嘅例外只喺「本人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嘅情況下適用。假設某申請人同配偶都係中國公民、已定居外國,但子女喺一個唔以出生地授予國籍嘅地方出世,出世時只具有父母一方或雙方嘅國籍而冇取得當地國籍,咁例外條款就唔適用,子女仍有機會按第 2(c) 類,憑父母屬第 2(a) 或 2(b) 類而享有居留權。
要留意嘅係,「出生時有冇外國國籍」取決於出生地嘅國籍制度同父母本身嘅國籍狀況,唔係由香港入境處單方面決定;個案要按出生地法律同父母當時身份一併核實。
冇中國國籍嘅子女,仲有冇第二條路取得居留權
有,但要靠子女自己符合第 2(d) 類: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喺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七年,並且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
頁面列明嘅條件包括: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時,申請人必須合法逗留香港;七年通常居住期須緊接申請日之前;申請人要作出以香港為唯一永久居住地嘅聲明,並提供相關資料,例如喺香港有冇慣常住所、主要家庭成員(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身處何地、有冇合理收入維持自己及家人生活,以及有冇依法繳稅。
已取得居留權嘅小朋友,會唔會因為長期唔喺香港而失去
要分國籍。非中國籍嘅香港永久性居民,自不再通常居住香港起,連續不少於 36 個月唔喺香港,就會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入境處處長並無酌情權以疫情等特別理由豁免或延長呢個 36 個月期限。
不過處長可按《入境條例》第 2(6) 條,考慮缺席原因、時間長短同次數、喺香港有冇慣常住所、係咪受聘於香港公司、主要家庭成員身處何地等因素,判斷當事人係咪已經不再通常居於香港,定係只屬暫時不在香港。頁面亦列明:中國籍嘅香港永久性居民,除非已向入境處申請並獲批准退出或變更國籍,即使長期不在香港,亦唔會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
冇咗居留權並唔等於冇咗入境自由。按頁面說明,喪失居留權嘅人會依法自動取得香港入境權(right to land),可以自由進入香港居住、讀書同工作,唔受限制。
核實資格同小朋友嘅實際安排係點
喺香港境內可申請「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表格按申請人類別而異(ROP145 適用於其他申請人,ROP169/ROP170 適用於單程證持有人)。頁面列明申請人喺提出申請時必須身處香港,海外提交嘅申請唔獲受理;文件齊全嘅情況下一般需時六個星期處理,但會因個案複雜程度同申請數量而延長。
費用方面,頁面說明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嘅申請同首次發出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均不收費;如喺旅行證件上加簽注,則涉及簽注費用,金額以入境處收費表為準。
未滿 11 歲、持有效外國旅行證件嘅合資格小朋友,可以由父、母或監護人申請喺證件上加簽注,寫明「Holder's eligibility for Hong Kong permanent identity card verified」。小朋友喺申請核實資格同獲發簽注時都必須身在香港;年滿 11 歲時,只要未喪失居留權,便可申請獲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
家庭身份規劃上,幾個要記嘅時點
- 先睇子女出生嗰刻,父母係咪已經被視為「定居外國」。
- 再睇子女出生時,係咪即時取得外國國籍。
- 然後確認父母係咪屬第 2(a) 或 2(b) 類嘅中國公民。
- 若子女冇中國國籍,改為計七年通常居住同「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呢條路。
- 小朋友申請核實資格同簽注時,人要喺香港。
- 非中國籍嘅永久性居民,要留意 36 個月唔喺香港嘅門檻。
呢篇文只作一般參考,唔構成針對個別家庭情況嘅專業意見;實際資格請以官方最新公布,或按自身情況諮詢合資格專業人士。
常見問題
父母只係持綠卡、未入外籍,子女喺美國出世係咪就一定冇居留權?
唔一定,但要睇兩個條件。按入境處頁面,喺外國具有永久居民身份(喺外國通常居住、唔受逗留期限限制)一般會被視為已定居外國;若子女同時喺出生時取得美國國籍,便唔具有中國國籍,亦唔符合居留權資格。若子女出生時並未取得外國國籍,第 5 條嘅例外就唔適用。
子女喺外國出世但冇取得當地國籍,會唔會仍然有香港居留權?
有機會。按第 5 條嘅文字,例外只適用於「出生時即具有外國國籍」嘅情況;若子女仍具有中國國籍,而出生時父或母屬第 2(a) 類(香港出生的中國公民)或第 2(b) 類(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不少於七年嘅中國公民),便可按第 2(c) 類享有居留權。
冇中國國籍嘅子女,之後可以點樣取得香港居留權?
要靠第 2(d) 類: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連續不少於七年通常居住香港,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且申請時合法逗留。七年通常居住期須緊接申請日之前,申請人並須聲明以香港為唯一永久居住地。
父母其中一方唔係中國籍,子女點計?
《中國國籍法》第 5 條以「父母雙方或一方為中國公民」為前提,第 2(c) 類亦只要求出生時父或母屬第 2(a) 或 2(b) 類嘅中國公民。不過國籍判定仲涉及另一方嘅國籍同出生地法律,應以官方最新公布同個案事實為準。
已經有居留權嘅小朋友,長期喺外國讀書會唔會失去資格?
視乎國籍。非中國籍嘅永久性居民,自不再通常居住香港起連續不少於 36 個月唔喺香港,就會喪失永久性居民身份;處長會綜合缺席原因、長短、次數、慣常住所同家庭成員所在地等因素,判斷係咪只屬暫時不在香港。中國籍嘅永久性居民,除非已申請並獲批准退出或變更國籍,長期不在香港亦唔會喪失身份。
核實永久性居民身份證資格要幾耐?要唔要收費?
頁面列明文件齊全嘅情況下一般需時六個星期,但會因個案複雜程度同申請數量而延長。核實資格嘅申請同首次發出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均不收費;申請人喺提出申請時必須身處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