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顶尖人才通道2026:高收入如何换长期居留
把高收入换成长期居留的那条捷径,是香港三个入境计划共用的「顶尖人才」评估安排(top-tier employment stream)。根据香港入境事务处《Top Talent Pass Scheme (TTPS)》、《Quality Migrant Admission Scheme (QMAS)》与《Admission Scheme for Mainland Talents and Professionals (ASMTP)》三份常见问题页面(页面标示 01-03-2026),三个计划在顶尖人才的核心条件上一致——在该计划下获准留港或以专业人才身份工作不少于两年,且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不少于 200 万港元;此外,高才通申请人仍须符合一般续签的基本要求(已在港受聘并有稳定收入,或已在港开办/参与业务),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申请人须继续符合该计划的准入资格。差别在于换来的年期——高才通一般批复六年,优才一般批复五年;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该页面只列明条件与所需文件,未在同一页面给出年期数字。
「顶尖人才通道」换的到底是什么?
它不是一个新签证,而是续签环节里的一条独立评估轨道。你仍然先通过原有计划入境,到了申请延长逗留期限时,可以在符合原计划一般续签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选择按顶尖人才的标准被评估。
一般标准的对照很明确:高才通的一般续签「不超过三年,或至其在港雇佣合约期满为止,以较短者为准」;优才综合计分制的续签一般按「3+2」年模式。顶尖人才的处理方式不同——它用一个整块的长期限,取代多次短续。
三个计划的门槛是同一套吗?
条件相同,年期不同,这一点决定了规划方式。
| 计划 | 顶尖人才条件 | 获批年期(页面表述) | 一般续签对照 |
|---|---|---|---|
| 高端人才通行证(TTPS) | 以高才通身份获准留港不少于两年,且上一评税年度应评税入息不少于 200 万港元 | 一般获准延长逗留六年,仅受逗留期限限制、无其他逗留条件 | 一般不超过三年,或至雇佣合约期满,以较短者为准 |
| 优秀人才入境计划(QMAS,综合计分制) | 留港不少于两年,且上一评税年度应评税入息不少于 200 万港元 | 一般获准延长逗留五年;新批的五年由原先获批的逗留期限起算 | 一般按「3+2」年模式 |
| 输入内地人才计划(ASMTP) | 以专业人才身份在港工作不少于两年,且上一评税年度应评税入息不少于 200 万港元 | 该页面未列明年期,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该页面未列明年期,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
需要注意的是,优才另有「成就计分制」通道,首次入境一般已可获准逗留八年,走的是另一套延长逗留规则,不在顶尖人才这三条的讨论范围内。
「200 万」按什么口径算?
这是最容易被误读的一处。它不等于高才通 A 类那 250 万港元「全年收入」,两者的口径不同。
| 口径 | 内容 | 什么算、什么不算 |
|---|---|---|
| 高才通 A 类「全年收入」250 万港元 | 申请日前一年的应课税就业或营业收入 | 包括薪金、津贴、股票期权及自有公司利润;个人投资收益不计入;公司利润一般要求在该评税年度持续持股 |
| 顶尖人才「薪俸税应评税入息」200 万港元 | 上一个评税年度的薪俸税应评税入息 | 以薪俸税为准;若主要报酬来自公司利润应注意利润本身属另一税种口径,认定以官方要求为准 |
证明文件这一层,入境处在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页面上举的例子是税务局发出的上一评税年度薪俸税评税通知书或相关税务文件;股份期权价值通常由雇主出具证明。也就是说,这条通道衡量的是税务文件上写得出来的数字,而非账面总收入。
年期长短为什么本身就是一个身份变量?
因为每一次续签都是一次「重新被评估」的节点。按一般规则,若申请人无法证明会继续在港工作或已开办/参与业务,入境处可拒绝再次延长逗留期限。把六年或五年一次性拿到手,等于把多次续签的节点压缩为一个。
对七年永居时间表而言,这个效果更直观。假设某申请人以高才通 A 类入境,获准首次逗留 36 个月,两年条件满足后在首次延期时按顶尖人才获批六年,那么单次批复即可覆盖第七年所需的通常居住区间。同理,假设某优才入境者按综合计分制获 36 个月初始逗留,之后按顶尖人才获批五年,且该五年由原先获批的逗留期限起算,其可用的总时长仍止于原本期限再加五年。
但两件事不能混为一谈。逗留期限是否被批准是一回事,居留权本身是另一回事:入境处在《输入内地人才计划》常见问题页面中说明,取得香港居留权的「连续通常居住七年」要求,是按居留权相关法律条文逐案评估的。此外,上述安排属按官方页面整理的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意见,涉及个人税务与身份的处理应以官方最新公布及专业人士的判断为准。
提前递交,还是等到期前三个月?
两个计划的节奏不一样,这一点常常被忽略。
高才通的延期申请需在逗留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提出。优才除了一般规则同样要求在期限届满前三个月内递交外,还明确写出一项例外:即使三年期限尚未临近届满,只要已留港不少于两年且上一评税年度应评税入息达标,仍可申请按顶尖人才评估;且新批的五年由原先获批的逗留期限起算,早递交并不会缩短总时长。
换工作、离港发展会不会打断这条线?
高才通明确规定,获准入境者在获准逗留期内可自由从事及转换工作,无需事先取得入境处批准;优才同样如此。输入内地人才计划的处理更细致:以顶尖人才身份、仅受逗留期限限制而无其他逗留条件地在港逗留的专业人士,只需在逗留期限内经入境处网上服务系统通知转换雇主即可。
真正的断点在另一处。高才通的「首次逗留」只能获批一次;若持高才通入境后离港发展、逗留期限届满,就不能再走高才通,只能通过其他入境政策或计划返港就业或居留。这是身份规划里不可逆的一步。
动手前,按这个顺序算一遍
取出上一评税年度的薪俸税评税通知书。
核对该数字是否达到 200 万港元。
确认你以该计划身份在港的起始日期。
确认是否已满两年。
确认你的计划属于「须在到期前三个月递交」还是可提前递交。
若有配偶或未成年受养子女,把家庭的时间线一并纳入同一张时间表。
保存每次逗留期限与相关记录,为日后的居留权申请留痕。
常见问题
两年是按实际居住天数算的吗?
三个页面的表述是「获准」留港或以专业人才身份在港工作不少于两年,属于逗留资格上的时间长度,而非以实际停留天数为准。输入内地人才计划页面另有一句相关说明:没有规定每年须在港停留的最少天数,但工作应主要以香港为基地,而非长期在境外或内地。
200 万港元是税前还是到手金额?
是按薪俸税核算的应评税入息,属评税口径而非到手现金。常见的证明文件是税务局发出的上一评税年度薪俸税评税通知书或相关税务文件;「个人投资收益不计入」是高才通 A 类 250 万港元「全年收入」口径下的规定,顶尖人才 200 万港元一项以薪俸税应评税入息为准,具体以税务局评税文件为准。
优才可以不等到期就先申请顶尖人才评估吗?
可以。入境处在优才页面上明确,即使三年期限尚未临近届满,只要已满足两年留港与 200 万应评税入息两项条件,仍可提出申请。获批后的五年由原先获批的逗留期限起算,因此不必担心提前申请会损失时间。
拿到六年或五年之后,是否自动进入七年永居?
不是。延长逗留期限与取得居留权是两件事。入境处说明,七年「连续通常居住」的要求是按居留权相关法例逐案评估的,单次长期逗留批复只为通常居住提供了时间条件,并不取代该项评估。
自己开公司、以公司利润为主要收入怎么办?
要留意口径问题。顶尖人才的标准是薪俸税应评税入息,公司本身按利润课税;若你的报酬主要以薪金、董事酬金或股份期权形式体现,才更接近该口径在税务文件上的样貌。具体如何认定,以税务局评税文件与官方的最新要求为准。
顶尖人才身份下换雇主,需要重新走审批吗?
视计划而定。高才通与优才获准逗留期内可自由转换工作,无需事先批准。输入内地人才计划下,仅受逗留期限限制而无其他逗留条件的顶尖人才专业人士,只需在逗留期限内通过入境处网上服务系统作出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