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澳洲父母移民两步走:173与143的递交顺序与时间窗

两步走的递交顺序是固定的:先申请并取得 173 贡献类父母(临时)签证(Contributory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173),再在 173 到期前递交 143 贡献类父母签证(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转为永居;时间窗的关键也不是 173 的获批日,而是获批后的首次入境日——两年有效期从那一天起算。以上依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Contributory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173)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8 月官方页面。内政部在该页面写明,在 173 到期前递交 143「以确保你满足所有适用的递交条件」,只有在特殊情形下才可能允许在此之后递交。

两步走的顺序为什么是先 173、后 143?

内政部官方页面把 143 描述为一个两步流程:先申请临时的 173,再申请永久的 143。先走 173 的意义在于把两笔签证费用摊到更长的时间跨度上——官方页面的表述是,在 143 之前先申请 173「可以让你把签证成本分摊到数年之间」。

这也意味着两步走不是省钱方案。同一页面在比较其他父母类签证时说明,173 后接 143 属于两阶段流程,费用高于 Parent visa(subclass 103),也高于直接申请 143;它的对价是付款节奏,而不是总价。

顺序上不存在「先 143 后补 173」的走法:143 是两步流程的终点,173 是它的前置阶段。

173 的两年时间窗,从哪一天开始算?

173 是临时签证,持有人可在澳大利亚停留 2 年。官方页面明确:签证期从获批后你入境澳大利亚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不是从获批当日起算。这一点决定了整个两步走的排期——两年时钟是在首次入境那一刻才启动的。

由此产生两个规划含义:

  • 获批后迟迟不入境,两年有效期不会开始消耗,但父母也迟迟无法以该签证在澳居住,首次入境还须遵守批签函上写明的首次入境截止日(first entry arrival date)。
  • 一旦入境,有效期即开始倒数,之后再离境也不会暂停计时。签证为多次入境,两年内可以多次出入澳大利亚,也可在澳工作与学习,但不享受政府资助。

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还提示,可通过 VEVO 查看签证到期日、签证条件以及工作与学习权利。

143 必须赶在哪个时点前递交?

必须在 173 签证到期之前递交 143。官方页面把这一点放在「永居路径」下说明,理由是确保满足所有适用的递交条件(lodgement criteria)。

需要分清的是「递交」与「获批」:规则约束的是递交动作是否发生在 173 有效期内,而不是 143 是否能在两年内下签。父母类签证的审理周期本就很长,用签证有效期去倒推下签时间,是对这条规则的常见误读。

官方页面同时说明,在特殊情形(exceptional circumstances)下,内政部仍可能允许在此之后递交 143。这是个案层面的裁量表述,不是一项可以主张的权利,也不能当作排期上的缓冲来依赖。

为什么 173 到期后就「卡住」了?

因为 173 不能延期,也不能重新申请。官方页面写得很直白:你不能通过延长或重新申请该签证在澳大利亚待得更久;想继续停留,只能申请另一个签证。

因此时间窗一旦错过,路径就从「两步走的第二阶段」变成「重新选择一条签证路径」。在同一页面的签证比较中,内政部列出的选项包括直接申请 143、870 担保类父母(临时)签证(Sponsored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870)——一次可停留 3 年或 5 年,累计最长 10 年——以及全部签证清单中的其他类别。

路径 性质 停留时间 费用节奏
173 → 143 临时转永居,两阶段 173 阶段 2 年 分两笔签证支付,摊在数年
直接 143 永居,一步到位 永居 一次性面对较高费用,官方页面称审理可能更快
870 临时,需担保 每次 3 或 5 年,累计上限 10 年 临时方案,不指向永居

递交 173 之前,先要理解排队机制

时间窗的压力不只来自两年有效期,还来自 173 本身的排队。官方页面说明,父母类签证的需求大于每年可用的名额,因此审理时间很长,申请受名额上限与排队(capping and queueing)约束,按收到的先后顺序处理。

审理分两阶段:先做初步评估,决定将申请放入队列还是拒签;随后在名额释放时,从队列中取出申请作最终评估。官方页面还提醒,在签证获批前不要安排长期定居澳大利亚,并列出会拉长审理的情形——申请填写不正确、材料不齐或需要补充信息、信息核实耗时。

缴费环节同样会影响流程:只有在缴付正确的签证申请费后,申请才会被审理;金额不符时内政部会通知申请人,必要时退回申请。

对家庭规划而言,排队机制意味着两步走的总时长由「173 排队等待期 + 两年签证期 + 143 阶段」构成,两年时间窗只是其中一段。

高净值家庭如何安排两步走的资金节奏?

173 的费用官方页面给出的是:单人申请人从 33,375 澳元起,随行家属每人另有附加费用,仅在有限情形下适用减免。费用分两期(instalments)缴纳:递交时付第一期,内政部通知后付第二期。

除签证费外,每位申请人还可能需要支付体检、无犯罪记录证明与生物信息采集等相关费用。具体金额以内政部「Current visa pricing」页面的最新公布为准。

第二阶段同样需要提前预留。143 的费用与缴付安排应以内政部 Contributory Parent visa (subclass 143) 官方页面最新公布为准,并在 173 阶段就把第二期款与下一阶段的资金安排纳入家庭现金流计划——这是两步走能真正发挥「分摊」作用的前提,而不是等到两年快结束时才准备。

谁有资格走这条两步走路径?

资格要件来自《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中针对 Subclass 173 的条款,核心包括:主申请人是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符合条件的新西兰公民且已定居(settled)的父母(条款 173.211);通过家庭平衡测试(balance of family test,定义于 reg 1.05,条款 173.213);由符合资格的担保人担保(条款 173.212);满足健康与品行等公共利益标准(PIC);且不存在其他尚未决的父母类签证申请(条款 173.229)。获批时通常须身在澳大利亚境外(条款 173.411),例外情形有限。

申请递交时,本人与随行家属可在澳大利亚境内或境外;若在境内持带有「不得再停留」(no further stay)条件的临时签证递交,除非申请豁免该条件,申请将被视为无效。上述条款的具体表述与生效状态,以澳大利亚联邦立法登记网站的最新法规文本和内政部官方页面为准。

本文按官方页面与法规条款作一般性梳理,不构成针对任何个人或家庭的定制化方案,也不承诺任何申请结果;个案判断仍应以内政部最新公布的信息与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可以先递交 143,再补一个 173 吗?

不可以。内政部官方页面把 143 描述为两步流程,先申请临时的 173、再申请永久的 143,173 是前置阶段。颠倒顺序不符合该路径的设计,官方页面未提供反向操作的方式。

173 到期前一天递交 143,算不算赶上时间窗?

规则约束的是递交动作是否发生在 173 有效期内,官方页面要求在 173 到期前递交 143,以满足适用的递交条件。它并不要求 143 在两年内获批,因为父母类签证审理周期很长。

173 两年到期后能申请延期吗?

不能。官方页面明确说明,该签证不能通过延期或重新申请来延长停留时间;想继续留在澳大利亚,只能申请另一个签证。这也是为什么 143 的递交时点需要提前安排。

两年有效期从获批之日还是入境之日起算?

从入境之日起算。官方页面写明,签证期从你获批后入境澳大利亚之日开始。获批后延迟入境不会让两年时钟启动;若在批签时身处澳大利亚境外,首次入境通常须在批签函写明的首次入境截止日之前完成,但若签证仍然有效,即使该截止日已过,仍可前往澳大利亚。

逾期递交 143 一定没有机会吗?

官方页面的表述是,在特殊情形下,内政部可能允许 173 到期后再递交 143。这属于个案裁量,不是既有的权利或可依赖的缓冲,规划上仍应按到期前递交来安排。

走两步走比直接申请 143 便宜吗?

不便宜。官方页面在比较父母类签证时说明,173 加 143 的两阶段流程费用高于直接申请 143,也高于 103 类父母签证;它的作用是把成本分摊到更长时间里,而不是降低总额。

173 期间父母可以工作、往返两国吗?

可以。官方页面说明,该签证允许在澳大利亚工作与学习(不享受政府资助),且为多次入境签证,两年有效期内可以多次出境并返回。具体签证条件可通过 VEVO 查询。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