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年家庭随迁规划:300 签证家属如何一起申请

可以带,但怎么带、什么时候带,决定了后面还有没有补救机会。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Prospective Marriage visa (Subclass 300)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7 月),随行家属应当在你递交申请时一并写进申请;受抚养子女是唯一的例外——可以在递交之后、签证决定作出之前补加;一旦签证下签,这份申请就再也不能加人了。

300 签证的家属随行,官方分成哪几个时点?

规划家庭随迁,本质上是在三个时点之间做选择,每个时点允许做的事不同:

时点 能做什么 官方依据
递交申请时 把家庭成员(members of the family unit)一并列入申请 官方页面「Include family members」
递交后、决定前 可补加受抚养子女,用 Form 1436 官方页面与申请步骤页「Add family members」
下签后 不能再往这份申请里加任何人 官方页面「Bring a family member」

所以第一步决策很简单:凡是你确定要一起走的家人,尽量在递交时就全部列进去;把人留到「以后再说」,就等于把自己的选择权交给审理进度。

谁算可以一起申请的「家庭成员」?

官方页面用的是「members of the family unit」这个表述,所有随行家属都必须满足四项要求:属于家庭成员单位、满足健康要求、满足品格要求、申请时在澳大利亚境外。

《1994年移民条例》(Migration Regulations 1994)对副申请人还有更具体的条件:300.311 要求家属是主申请人的家庭成员并与主申请人同时递交申请;300.312 要求担保覆盖该家属;300.321 要求在作出决定时该家属仍是家庭成员,且主申请人已持有 300 签证;300.326 则规定未满 18 周岁的家属还需满足与监护权相关的公共利益标准 PIC 4017、4018。此外,即使某位家庭成员不打算来澳大利亚,官方页面也说明他们可能仍需要满足健康和品格要求——这一点在做家庭规划时最容易被忽略。

全家一起递交,会互相拖累吗?

PAM3 程序指引体现了「一人不过,全不过」的处理原则:家属中若有人未满足公共利益标准或家庭成员要求,主申请人也不能获签。官方页面本身的表述是:随行家属必须满足健康与品格要求,不来澳的家庭成员也可能被要求满足这两项。

这个规则的实际含义是时间管理。无犯罪证明在移民用途上自发照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健康检查结果同样自完成体检起 12 个月内有效,家属的材料有效期需要和主申请人的审理节奏对齐,否则补件会拖慢整份申请。具体执行口径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递交之后才决定带孩子,怎么补?

官方申请步骤页给出的路径是:在签证决定作出前,用 Form 1436(Adding an additional applicant after lodgement)把受抚养子女加入申请,在 ImmiAccount 中附上表格,并通过 Partner Processing Enquiry Form 告知移民局。补加的子女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且必须是家庭成员单位的成员并满足批签的其他条件。

下签之后还能加人吗?

不能。官方页面在「Bring a family member」一节写明:300 签证下签后,不能再把家庭成员加入这份申请;如需为家人找合适的签证,需要另外查看签证选项。这也是为什么「先自己下签、家人之后再办」在 300 类别上行不通——下签那一刻,随行的窗口就关上了。

孩子在申请期间或下签后出生,必须做什么?

这是本篇最容易被漏掉的义务。官方页面在「Newborn children」部分说明:如果孩子在递交申请后出生,或者在签证下签后出生,都需要通知移民局,具体做法参见内政部的「You had a baby」页面。申请步骤页进一步要求:先在 ImmiAccount 更新信息,再通过 Partner Processing Enquiry Form 告知;审理期间的变化通知义务中,「孩子的出生」被明确列为必须申报的事项之一。

换句话说,新生儿不是「等下一份签证再一起办」就可以的:出生本身就是一个需要主动申报的变化。假设某申请人在 300 签证审理期间迎来孩子,他需要更新 ImmiAccount 并另行通知;等到下签后才出生的孩子,同样适用通知义务,但此时已不能把孩子加进这份 300 申请。

费用、担保和材料,全家一起申请要注意什么?

费用上,官方页面说明除主申请人费用外,每位随行家庭成员都有单独的费用,未缴足正确金额移民局不会受理申请;体检、无犯罪证明和生物识别还可能产生其他开支,估算总额应使用官方的 Visa pricing estimator,而该估算器并不包含体检、无犯罪与生物识别的花费。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符合条件的太平洋岛国与东帝汶公民适用较低的签证费用,随行家属同样适用,认定依据是主申请人(或满足主申请人条件的签证持有人)的护照,官方列出的国家包括密克罗尼西亚联邦、斐济、基里巴斯、瑙鲁、帕劳、巴布亚新几内亚、马绍尔群岛、萨摩亚、所罗门群岛、东帝汶、汤加、图瓦卢和瓦努阿图。具体金额以官方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担保方面,申请须在线递交且主申请人与随行家属都在澳大利亚境外;担保必须覆盖每位家属并保持有效,主申请人需把 Transaction Reference Number(TRN)交给担保人,担保人才能提交担保申请。材料方面,官方要求提供显示父母双方姓名的出生证明、当前护照的资料页,以及关系证据(其中就包括「你所拥有的任何受抚养人」的证据),并附上 Form 80;非英文文件需翻译,全部彩色扫描,每位申请人的附件上限为 100 份且不可提高。

随行安排如何衔接后面的 820/801?

300 是临时签证,有效期为自下签日起 9 至 15 个月,持证人须在签证到期前与未婚配偶结婚,之后在澳大利亚境内申请 Partner visa(820/801);在 300 签证结束前递交 820/801,费用更低。官方页面还提醒:300 持证人本身适用较低的 820/801 申请费,若期间获批了其他签证,新签证会取代 300 签证,之后再申 820/801 可能需要支付更高的费用。至于随行家属在 820/801 阶段如何处理,300 类别的官方页面并未展开,需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以上按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页面与《1994年移民条例》整理,仅供一般参考,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移民或法律建议;个案如何安排,仍应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和具备资质的专业人士意见为准。

常见问题

递交 300 申请后,还能把配偶之外的成年家属加进来吗?

官方页面明确写到可以在决定前补加的是「受抚养子女」(dependent child),并指定使用 Form 1436。其他成年家属能否补加,官方页面未作说明,需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随行家属也要体检和办无犯罪证明吗?

需要。官方页面要求随行家庭成员满足健康与品格要求;品格材料包括过去 10 年中自满 16 岁起累计居住 12 个月以上的每个国家的无犯罪证明,以及服役国家的兵役或退伍记录。

不来澳大利亚的家庭成员,也要满足健康和品格要求吗?

官方页面写道:不来澳大利亚的家庭成员「可能也」需要满足健康和品格要求。是否要求、要求到什么程度,需结合个案并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可以在澳大利亚境内递交 300 申请,并让家属在境内随行吗?

不行。官方页面写明:递交申请时主申请人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外,随行家属在申请时同样必须在境外;补加的受抚养子女也必须在境外。

300 签证下签后,想带父母或子女一起住怎么办?

下签后不能再把家庭成员加入这份申请,需要为家人另外寻找合适的签证类别。可查看官方的签证选项工具,并以官方最新公布为准。

孩子在递交后出生,需要主动通知吗?

需要。官方把「孩子的出生」列入必须申报的变化,做法是先更新 ImmiAccount,再通过 Partner Processing Enquiry Form 告知;下签后出生的孩子同样有通知义务,参见内政部「You had a baby」页面。

全家一起申请,签证费怎么算?

官方页面说明主申请人之外每位家庭成员都另有一笔费用,估算总额应使用 Visa pricing estimator,该估算器不包含体检、无犯罪证明与生物识别的费用。具体金额以官方公布的收费标准为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