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66簽證獲批後的家庭團聚安排
根據澳洲內政部 Protection visa (Subclass 866) 官方頁面(截至 2026 年 8 月),866 簽證獲批後的家庭團聚實際上有兩條路徑:一是在遞交 866 申請時,把同屬一個家庭單位的合資格成員一併列入,而這些成員在遞交時必須身在澳洲;二是獲批成為永久居民後,以永久居民身分透過離岸人道主義計劃(offshore Humanitarian Program)擔保合資格家屬申請永久居留。仍留在海外的家屬一般不能當你的 866 共同申請人,因為此簽證規定申請時必須身在澳洲境內。
866 簽證獲批,代表什麼身分?
866 是永久簽證,獲批當日你即成為澳洲永久居民,永久居留期也是由獲批當日起計——這一點同時適用在入籍資格的計算上。持簽後你可永久在澳洲生活、工作及讀書,可使用 Medicare 及 Centrelink 等政府服務,合資格者可免費修讀英語課程(AMEP),並可在獲批後 5 年內自由出入澳洲。
家庭團聚的權利也是從這個「永久居民」身分而來:官方頁面列出的其中一項權利,就是透過離岸人道主義計劃擔保合資格家屬取得永久居留。
申請時一併列入,和獲批後擔保,有什麼分別?
兩條路的分別不在於哪一條「比較好」,而在於時點、身處地點與審查方式都不同。
| 隨 866 申請一併列入 | 獲批後擔保海外家屬 | |
|---|---|---|
| 時點 | 遞交 866 申請時 | 取得 866 之後 |
| 地點要求 | 家庭成員須身在澳洲境內 | 屬離岸安排,家屬通常是尚未在澳洲的人 |
| 適用對象 | 同屬一個家庭單位且本身符合資格者 | 你作為永久居民可擔保的合資格家屬 |
| 主要審查 | 須符合健康、品格及安全要求 | 家屬須符合其所屬簽證的要求,官方表述為「可能可以」擔保 |
| 結果 | 同日成為永久居民 | 透過離岸人道主義計劃申請永久居留 |
海外家屬可以直接加入我的 866 申請嗎?
不可以。官方頁面列明,申請 866 時你必須身在澳洲;同屬家庭單位的成員若要一併申請,也必須在遞交申請時人在澳洲。換言之,仍在原居地或第三國的配偶、子女,無法直接搭你的 866 申請,只能走獲批後的擔保或其他簽證路徑。
誰才算「同一家庭單位」的成員?
官方頁面對家庭單位的定義如下:
- 家庭戶主的配偶或事實伴侶
- 家庭戶主的受養子女或繼子女
- 家庭戶主伴侶的受養子女或繼子女
- 家庭戶主的其他受養親屬
戶主可以是你自己,也可以是尚未申請此簽證的其他家庭成員。所有一併申請的家庭成員,都必須符合健康、品格及安全要求。
受養子女是怎麼界定的?
受養子女指未滿 18 歲的子女或繼子女。年滿 18 歲者只有在兩種情況下仍算受養子女:因身體或心智功能喪失而無法工作;或在經濟、心理或生活上完全或大致依賴父或母、繼父或繼母的支持。
反過來,不論年齡,只要該子女或繼子女已婚、已訂婚或已處於事實伴侶關係,就不會被視為受養子女。不符合受養子女定義的子女,必須自行申請自己的簽證。
其他受養親屬包括哪些人?
可包括父母、兄弟姊妹、祖父母或孫子女、叔伯姑姨舅、堂表兄弟姐妹、侄甥,以及上述關係的繼親對等身分。但官方頁面設有三項並列條件:該親屬沒有配偶或事實伴侶;通常與家庭戶主同住;並在經濟、心理或生活上完全或大致依賴家庭戶主。三項都符合,才會被視為受養親屬。
申請等候期間或獲批後,家中添了嬰兒怎麼辦?
若嬰兒在你遞交申請之後、當局作出決定之前出生,該嬰兒會被視為已包含在該申請之內,但你要盡快通知當局:填寫 Form 1022 Notification of change of circumstances、提供出生證明正本的清晰彩色副本,並經 ImmiAccount 上載,或郵寄至你遞交申請的地址(郵寄須附經認證的副本)。
若孩子在澳洲出生,當局會自動批出與父母出生時所持簽證相同的簽證。若出生時父或母任一方為澳洲公民或澳洲永久居民,該孩子亦可能憑出生而成為澳洲公民。
獲批後想擔保海外家屬,要先弄清楚哪幾件事?
第一,官方用語是「可能可以」(might be able to)擔保合資格家屬,而不是一經獲批就自動取得配額或結果;家屬本身仍須符合其所屬簽證的要求。
第二,路徑是離岸人道主義計劃,目標是讓合資格家屬取得永久居留,與一般的家庭團聚簽證並非同一回事;官方頁面只是把家屬指向這一計劃,具體適用類別與要求需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第三,如果家屬未必符合這一計劃,官方頁面亦建議以簽證探索工具為該名家屬尋找合適簽證選項,而不是假定只有一條路。
本文屬一般參考性質,不構成針對個別家庭狀況的專業意見;能否擔保、走哪一個類別,請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有需要時另覓合資格的專業意見。
全家的連帶規則:8559 條款、旅行證件與資料變更
為什麼返回原籍國會牽連家人?
866 簽證附有旅行條款 8559:你與同屬家庭單位的成員,在未取得書面批准前,不得進入當初給予你保護的國家。只有在具備同情或充分迫切理由(compassionate or compelling circumstances)時,當局才會給予書面批准。
未經批准而入境,即使時間很短,亦屬違反 8559,可能導致你的簽證,以及家庭單位成員的簽證一併被取消。
出境與回程:5 年旅行效期之後怎麼辦?
獲批後 5 年內可多次出入澳洲,前提是簽證仍然有效;5 年後旅行效期屆滿,須申請並獲批居民返程簽證(Resident Return visa,subclass 155 或 157)才能以永久居民身分返澳。若在效期屆滿後離境,或效期在海外期間屆滿,同樣須先取得居民返程簽證。
官方頁面並建議不要使用原國籍國家簽發的護照或旅行證件外遊,因為此舉可能被視為不再需要澳洲的保護,進而令簽證被取消;如需外遊,官方頁面指向由澳洲護照辦公室簽發的旅行證件。另外,領事協助一般只提供予澳洲公民,永久居民僅在危機情況下適用,海外行程風險須自行承擔。
哪些家庭變化要主動申報?
持簽期間,姓名、電話、電郵、地址或護照資料的變更,婚姻或事實伴侶關係狀態的改變,子女出生,以及家人身故,都屬需要通知當局的事項。家庭成員資料與主申請人綁定,任一項延誤申報,都可能影響日後為家人擔保時的紀錄一致性。
家庭成員亦可申請 ImmiCard 作為官方的身份與簽證憑證,持有人可隨時透過 VEVO 查核自己的簽證與條款。
常見問題
866 獲批後,海外配偶和子女可以馬上來澳洲嗎?
不可以自動成行。獲批後你是永久居民,可透過離岸人道主義計劃擔保合資格家屬申請永久居留,但官方表述是「可能可以」,家屬仍須符合相關要求並獲批簽證。
擔保海外家屬,是否等於他們一定拿到永居?
不是。官方頁面只說明可透過離岸人道主義計劃擔保合資格家屬申請永久居留,並未保證結果;能否成事取決於家屬本身是否符合資格及當局的審批。
18 歲以上的子女還能算受養子女嗎?
可能可以,但只限兩種情況:因身體或心智功能喪失而無法工作;或在經濟、心理或生活上完全或大致依賴父母或繼父母。若該子女已婚、已訂婚或有事實伴侶,則不論年齡都不算受養子女。
兄弟姊妹、父母可以算進家庭單位嗎?
可以,但屬「其他受養親屬」,須同時滿足三項條件:沒有配偶或事實伴侶、通常與家庭戶主同住、並在經濟、心理或生活上完全或大致依賴家庭戶主。
我遞交 866 申請後,在澳洲生了孩子,要另外申請簽證嗎?
一般不需要另行申請,孩子會被視為已包含在該申請之內,但你要盡快以 Form 1022 通知當局並提交出生證明副本。孩子在澳洲出生時,當局會自動批出與父母出生時所持簽證相同的簽證。
我獲批後返回原籍國,會影響家人的簽證嗎?
有可能。8559 條款同時約束你與家庭單位成員,未經書面批准入境原籍國屬違規,當局可能取消你的簽證,並一併取消家庭單位成員的簽證。
5 年後想再出境返澳,要辦什麼?
須申請並獲批居民返程簽證(subclass 155 或 157),才能以永久居民身分重新入境;若在旅行效期屆滿後才離境,或效期在海外期間屆滿,同樣要先取得該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