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884 簽證家庭隨遷:可帶誰?(2026)
根據澳洲內政部(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Contributory Aged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884) 官方頁面(截至 2026 年 8 月),884 簽證准許你在遞交申請時把家庭成員一併納入申請,但你同時必須在申請表上填報所有家庭成員的詳情,即使他們不打算來澳洲。官方頁面在本節並未逐項列舉「家庭成員」的具體關係類別,因此某一位親屬能否隨行,須以官方最新公布的定義與準則為準;可以確定的,是隨行與不隨行成員各自的申報、健康、品格與費用後果。本文只供一般參考,不構成針對個人情況的專業建議,實際安排請以官方最新公布或合資格專業人士的意見為準。
「可帶誰」在官方頁面上是怎樣寫的?
官方頁面在「Include family」一節只給出三句核心規則:
- 你可以在申請時把家庭成員納入申請(You can include members of your family in your application when you apply)。
- 你必須在申請表上填報所有家庭成員的詳情,即使他們不移民。
- 申請簽證的家庭成員必須符合健康與品格要求;不來澳洲的家庭成員也可能須符合這兩項要求。
這三句引出三個讀者最容易忽略的推論:「可帶」不同於「可以不申報」;隨行成員本身要過健康與品格兩關;不隨行成員並非完全免責,官方頁面用的是「也可能」(might also)需要符合。
官方頁面有沒有列出具體的親屬類別?
沒有。本頁對隨遷資格的處理只停留在「家庭成員」這一層面,沒有列出配偶、子女或其他親屬的清單。
不過本頁仍有幾條可供判斷方向的線索: eligibility 一節提到,若批出簽證不符合 18 歲以下申請人的最佳利益,簽證不會批出;「Include family」一節另設「Newborn child」,指向申請期間或之後有子女出生時的狀況變更程序;簽證本身亦准許在澳洲工作與讀書。換言之,隨行成員的身份不限於單一類型,但個別關係是否屬於可隨行的家庭成員,只能以官方頁面最新公布的準則為依據。
不隨行的家庭成員,為什麼也要申報?
因為申報義務覆蓋全部家庭成員,而不是只覆蓋打算移居的那幾位。
假設某申請人在申請表上只填報了打算一同移居的成員,其餘子女一概略過,這在官方頁面的表述下並不是「少填幾個人的小事」:表格要求的是所有家庭成員的詳情。從結構上看,這項義務與 884 的家庭成員平衡測試(balance of family test)互相呼應——該測試以你的子女及繼子女的數目與居住國家分布計算,你須有至少一半子女及繼子女屬合資格子女,或在澳洲居住的合資格子女多於任何其他單一國家。家庭成員的完整構成,本身就是審批要核實的內容。
健康與品格要求:隨行與不隨行的差別在哪?
兩類成員的義務並不相同,但都不是零義務。
| 隨行家庭成員 | 不隨行家庭成員 | |
|---|---|---|
| 申請表申報 | 須填報 | 須填報 |
| 健康要求 | 必須符合 | 官方頁面表示「也可能」須符合 |
| 品格要求 | 必須符合 | 官方頁面表示「也可能」須符合 |
此外還有兩項適用於所有成員的規定:若你或任何家庭成員欠下澳洲政府款項,該筆欠款必須已經償還,或已有獲批准的還款安排;而 18 歲以下的申請人,如批簽不符合其最佳利益,簽證不會批出。
每位隨行家庭成員,對費用有什麼影響?
費用是按人頭疊加的,而且分期繳付。
- 單一申請人由澳元 35,430 起。
- 每位與你一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均有附加收費。
- 有限情況下設有寬減(concessions)。
- 簽證費分兩期繳付:遞交申請時付第一期,當局要求時付第二期。
- 你可能還須為每位申請人支付其他費用,包括身體檢查、警察證明及生物識別。
官方頁面把確切金額指向 current visa pricing 一頁,因此實際總額應以該頁當時公布的數字為準。
2026 年的太平洋島國及東帝汶費用寬減,家庭成員受影響嗎?
受影響,而且是以主申請人的護照來決定。
自 2026 年 7 月 1 日起,合資格的太平洋島國及東帝汶公民如遞交有效申請,適用較低的簽證費用;家庭成員同樣可享較低費用,而資格是根據主申請人(或符合主簽證準則的簽證持有人)的護照來判定。當局會在申請過程中按較低費用收費,並以指定國家簽發的有效護照識別合資格申請人。主申請人須持有以下國家簽發的有效護照:
-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
- 斐濟
- 基里巴斯
- 瑙魯
- 帛琉
- 巴布亞新幾內亞
- 馬紹爾群島共和國
- 薩摩亞
- 所羅門群島
- 東帝汶
- 湯加
- 圖瓦盧
- 瓦努阿圖
申請時與批簽時,家庭成員必須身在何處?
你,以及任何與你一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遞交申請時和當局作出決定時,都必須身在澳洲境內,且不得處於入境清關(immigration clearance)狀態。
這對身份安排有直接影響:全家人的出境計劃要與審批時點綁定。另外,若你在澳洲境內持有一個附「不得再停留」(no further stay)條件的臨時簽證時遞交 884 申請,申請會被視為無效,除非你獲豁免該條件。
兩年臨居期如何牽動一家人的身份佈局?
884 是臨時簽證,可在澳洲居住 2 年,可多次出入境,期間可工作與讀書(但不會獲得政府資助)。簽證期由批簽當日起計。
由此產生幾個共同的時間約束:
- 全家人的臨居期由同一批簽日起算,也同時到期。
- 你必須在 884 簽證到期前遞交永久的 Contributory Aged Parent visa (subclass 864) 申請,以符合適用的遞交準則。
- 你不可以透過延長或重新申請 884 來延長在澳時間,只能考慮申請其他簽證。
- 父母簽證的需求長年大於每年可供名額,申請設有上限與輪候安排,並按收到申請的次序處理,處理時間偏長;審批分兩階段,先作初步評估決定放入輪候隊伍或拒絕,待有名額時再從隊伍中釋出作最終評估。
- 在簽證批出前,不要安排永久居留澳洲的計劃。
對高淨值家庭而言,實際含義是:一家人的臨居身份被綁在同一份申請與同一個到期日上,864 的遞交時點是全家人共同的硬期限;而在輪候期間家庭結構若出現變化(例如有子女出生),須按官方頁面的狀況變更程序另行處理,不能假設它會自動納入原有申請。
常見問題
884 簽證申請可以包含家庭成員嗎?
可以。官方頁面訂明,你可以在遞交申請時把家庭成員納入申請。但本頁並未列明具體的親屬類別清單,個別關係是否符合資格,須以官方最新公布的準則為準。
不隨行的家庭成員也要填在申請表上嗎?
要。官方頁面要求你在申請表上填報所有家庭成員的詳情,即使他們不移民。申報義務並不以「是否同行」為條件。
不來澳洲的家庭成員需要做身體檢查或警察證明嗎?
官方頁面表示,不來澳洲的家庭成員「也可能」需要符合健康與品格要求,而並非一律豁免。身體檢查、警察證明及生物識別等費用亦是按每位申請人計,實際是否需要應以官方最新公布為準。
每位隨行家庭成員要付多少錢?
單一申請人由澳元 35,430 起,每位一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另有附加收費,確切金額以官方 current visa pricing 頁面當時公布為準。簽證費分兩期繳付,遞交時付第一期,當局要求時付第二期。
家庭成員申請時必須身在澳洲嗎?
必須。你及任何與你一同申請的家庭成員,在遞交申請時和當局作出決定時都須身在澳洲境內,並且不得處於入境清關狀態。若持有附「不得再停留」條件的臨時簽證,申請會被視為無效,除非獲豁免。
隨行家庭成員可以在澳洲工作或讀書嗎?
可以。884 簽證准許在澳洲工作與讀書,但持有人不會獲得政府資助。簽證期為 2 年,由批簽日起計,期間可多次出入澳洲。
家庭成員的簽證何時到期,之後怎麼辦?
全家人的臨居期由同一批簽日起算,2 年後同時到期。你必須在 884 到期前遞交永久的 864 申請;884 本身不能延長,也不能重新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