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 884 签证配偶随行与关系证明(2026)
可以把配偶一起写进 884 申请。根据澳大利亚内政部 Contributory Aged Parent (Temporary) visa (Subclass 884) 官方页面(截至 2026 年 10 月官方页面),随行伴侣需要同时提供三类材料:身份证明、品格文件,以及关系证明——现行的结婚证,或者足以说明在递交申请前已维持事实伴侣(de facto partner)关系至少 12 个月的文件。
下面按这份官方页面的清单逐项说明,顺序也尽量贴近家庭准备材料时的真实顺序。这里先说明一句:本文只是对公开信息的一般性整理,不构成针对个人情况的专业建议,个案材料是否充分,请以澳大利亚内政部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配偶能不能跟 884 主申请人一起递交?
可以。官方页面在「收集材料」这一步明确要求,申请人要一并收集任何随行伴侣或受抚养人的材料,配偶与受抚养子女的材料都随主申请人的材料一起提交。也就是说,配偶不是单独递一份申请,而是作为同一份 884 申请中的成员出现。
这里说的伴侣包含两种关系状态:已登记的婚姻关系,以及未登记但被认可的事实伴侣关系。两种状态都能随行,差别只在关系证明的形式,不在随行资格本身。
已婚和事实伴侣,关系证明有什么不同?
已婚的路径是提交现行有效的结婚证;事实伴侣没有结婚证可交,需要用材料去证明关系本身。官方页面对后者的要求是:证明在递交申请前已经维持事实伴侣关系至少 12 个月。
| 关系状态 | 关系证明的核心 | 官方页面给出的方向 |
|---|---|---|
| 已婚 | 现行结婚证 | 以结婚证作为关系证明提交 |
| 事实伴侣 | 申请前 12 个月的关系存续证明 | 提交联名或同址类文件 |
注意 12 个月这个时间点:它计算到递交申请之前,而不是计算到审批之前。也就是说,关系存续期是在递交那一刻就已经要满足的条件。
12 个月事实伴侣关系,哪些材料算数?
官方页面列出的可采信材料有四类:
- 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
- 联名名下的账单账户(如水、电、网络账单)
- 联名租约或房贷文件
- 能显示两人住在同一地址的文件
这些材料的共同点是「联名」或「同址」,本质上都是用第三方记录去还原一段共同生活。假设某申请人与伴侣没有结婚证,但两人共同签署了一份租约、持有一个联名账户,且账单寄到同一地址——按官方页面的表述,这类组合正好覆盖了关系存续期的证明需求。
官方页面的表述是举例式的,没有规定必须凑齐全部四类,也没有给出份数门槛。真正被检验的是这些文件能否连贯地指向同一段关系。
除了关系证明,随行配偶还要准备什么?
关系证明只是其中一类。随行配偶按官方页面还需要:
- 身份证明:当前护照上显示照片、个人资料、签发与到期日期的页面;如有国民身份证也一并提供;改过名的要提供改名证明(如结婚证、离婚证、出生死亡婚姻登记处或相关海外机构出具的改名文件、显示曾用名的文件)。
- 品格文件:官方页面说明可能会要求提供包括无犯罪证明(police certificates)在内的品格文件,并明确提示在收到要求前不要自行安排无犯罪检查。
- 照片:4 张近期照片,护照尺寸 45mm x 35mm,6 个月内拍摄,彩色优质(不接受激光复印件),正面全脸,浅色纯色背景;可戴无染色处方眼镜,因宗教原因佩戴头巾的可只露出面部。
- 其他关系的文件:如适用,需提供与其他关系有关的文件。
身份证明材料不足,后果有多严重?
这是整份申请里后果最重的一条。官方页面写明:如果不能证明身份,签证申请会被拒;申请人本人可能在 10 年内不再获发其他签证;申请中列出的家庭成员也可能在 10 年内不获发签证。
换句话说,配偶的身份证明不只是「配偶一个人的事」。它被放在同一份申请里,影响范围会延伸到列在同一份申请上的家人。把护照资料页、身份证和改名证明一次准备齐,成本远低于事后补救。
配偶材料怎么随纸质申请一起递交?
884 临时类签证不接受在线递交,必须走纸质申请,且申请人在递交时必须身在澳大利亚境内、不在入境清关区域。
表格上涉及三份:主申请人填写 Form 47PA(Application for a parent to migrate to Australia);符合条件的担保人填写 Form 40(Sponsorship for migration to Australia);每位年满 18 岁的家庭成员还需填写 Form 47A(Details of a child or other dependent family member aged 18 years or over),官方页面特别说明即使不随行移民也要填。
材料形式上,除无犯罪证明外不要寄原件,只寄认证副本(certified copies);所有表格需用英文填写;第一笔申请费在递交时支付。
递交之后结婚,或者想把配偶加进来,怎么办?
官方页面的表述是「可能可以」在出结果前追加家庭成员,能否追加取决于个案情况。官方页面说明,如需追加,要填写并提交 Form 1436(Adding an additional applicant after lodgement),同时提供关系证明和该家庭成员的护照复印件。
有一个容易被忽略的地点限制:递交后追加的家庭成员,在追加时必须身在澳大利亚境内。
如果递交后发现申请表填错了信息,要用 Form 1023(Notification of incorrect answers)说明;关系状况与家庭构成发生变化,也属于需要主动通知的事项。也就是说,配偶随行不是递交那一刻就定死的状态——审理期间发生变化,是需要申报的,而不是等下签再说。
常见问题
配偶需要单独交一份 884 申请吗?
不需要。配偶作为同一份申请中的成员随行,材料随主申请人的纸质申请一起提交,主表为 Form 47PA。每位年满 18 岁的家庭成员还需填写 Form 47A,即使不随行移民也要填。
事实伴侣一定要满 12 个月才能随行吗?
官方页面要求证明在递交申请前已维持事实伴侣关系至少 12 个月。可用联名银行账户对账单、联名账单账户、联名租约或房贷、同址居住文件来证明,关键在于时间要算到递交之前。
没有结婚证,也没有联名账户,还能证明关系吗?
官方页面举例的是「联名」或「同址」类文件,表述是举例式的,没有份数门槛。若两类证据都比较薄弱,关系证明是否充分就存在不确定性,具体以官方最新公布的信息为准。
配偶的无犯罪证明要提前办好一起寄吗?
不要。官方页面明确提示,品格文件(含无犯罪证明)是在审理中被要求时才提供,收到要求前不要自行安排无犯罪检查。同时注意,无犯罪证明是唯一可以寄原件的材料。
配偶的照片有什么规格要求?
每人 4 张近期照片,护照尺寸 45mm x 35mm,6 个月内拍摄,彩色优质且不接受激光复印件,需正面全脸、浅色纯色背景。可戴无染色处方眼镜,因宗教原因佩戴头巾的可以只露出面部。
递交后结婚或离婚,需要通知吗?
需要。关系状况变化属于官方页面列出的须主动通知事项之一。填错信息用 Form 1023 更正,追加家庭成员用 Form 1436,且追加时该成员必须在澳大利亚境内。
配偶的身份证明没准备齐会有什么后果?
按官方页面,无法证明身份会导致申请被拒,申请人本人可能在 10 年内不再获发其他签证,申请中列出的家庭成员也可能在 10 年内不获发签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