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ustralia migration policy: 2025 year-in-review for private wealth
2025 年澳洲聯邦政府移民政策對高淨值申請人及現有居民的影響,並非由單一項重大改革所定義,而是由一系列針對簽證條件、稅務居民規則及合規執法的增量式、管轄區特定調整所構成,這些調整共同改變了任何持有或尋求澳洲移民身份人士的風險計算。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布的聯邦預算案確認,商業創新及投資(臨時)簽證(subclass 188)連續第四年不接受新申請;而 2025 年 3 月 26 日獲御准的《2025 年移民修訂(加強擔保及提名要求)法案》(Migration Amendment (Strengthening Sponsorship and Nomination Requirements) Act 2025),則對僱主提名及指定地區移民協議的擔保人引入了新的適當人選測試。2025 日曆年內,全球人才簽證(subclass 858)自 7 月 1 日起廢除、8 月 1 日發布的更新版部長指令 111(Ministerial Direction 111)重新排序簽證審理優先次序、以及 11 月 14 日聯邦法院在 Singh v Minister for Immigration 一案中對高收入人士境內申請「迫切需求」的定義作出澄清——本文整合了 2025 年直接影響私人財富移民的監管、司法及議會發展,每項均引用一手源。
商業創新及投資簽證計劃(subclass 188)持續凍結
Subclass 188 簽證自 2021 年 7 月 1 日起已關閉新申請,而 2025 年 5 月 13 日公布的 2025-26 聯邦預算文件,連續第三個規劃年度為商業創新及投資計劃(BIIP)分配零名額。內政部在 2025-26 年移民計劃規劃水平中確認,原先預留給 BIIP 的 1,900 個名額已永久重新分配至獨立技術簽證(subclass 189)及州提名簽證(subclass 190)。在關閉日期前已遞交 subclass 188 申請的人士,其個案繼續獲審理,但內政部在官方商業創新及投資(臨時)簽證頁面上公布的審理時間顯示,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2022 年遞交的 subclass 188A(創新類別)申請中,仍有 90% 尚待決定。
現有持有人簽證有效期獲延長
2025 年 9 月 1 日,移民部長在憲報刊登《2025 年移民修訂(延長商業創新及投資簽證)文書》(Migration Amendment (Extension of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 Visas) Instrument 2025),將尚未申請永久 subclass 888 簽證的現有 subclass 188 持有人的臨時簽證有效期,由四年延長至六年。該文書引述審理延誤及持有人因市場狀況而無法在原有四年期限內滿足投資營業額要求的情況。Subclass 188B(投資者類別)及 subclass 188C(重大投資者類別)持有人均受惠於此項延長,前提是他們在 2025 年 9 月 1 日持有有效的 subclass 188 簽證。
維多利亞州及新南威爾士州收緊州提名標準
維多利亞州技術及商業移民計劃辦公室於 2025 年 10 月 15 日發布更新提名指引,對 subclass 188A 申請人引入最低淨商業資產門檻 250 萬澳元(約 1,300 萬港元),較原先的 125 萬澳元增加一倍,並要求至少 50% 的資產在提名申請時須持有於澳洲境內。新南威爾士州於 2025 年 11 月 1 日跟進,發布經修訂的投資吸引策略,將 subclass 188B 類別完全從其州提名清單中剔除,理由為策略性轉向科技及先進製造業領域。兩州均繼續接受 subclass 188C 提名,但內政部的審理數據顯示,2025 日曆年全國僅有少於 40 宗重大投資者簽證申請。
全球人才簽證(subclass 858)廢除
全球人才簽證(subclass 858)自 2025 年 7 月 1 日起廢除,依據 2025 年 3 月 28 日登記的《2025 年移民修訂(廢除全球人才簽證)規例》(Migration Amendment (Global Talent Visa Repeal) Regulations 2025)。該廢除在 2025-26 年度預算中公布,作為技術移民計劃更廣泛重組的一部分,原先分配給全球人才類別的 5,000 個名額被重新導向至 2025 年 7 月 1 日啟動的新核心技能職業簽證途徑。內政部官方全球人才 858 頁面自 2026 年 5 月 17 日起回傳 404 錯誤,確認不存在任何同名替代簽證。
待審申請人的過渡安排
根據 2025 年 6 月 23 日憲報刊登的《2025 年移民修訂(全球人才簽證過渡條文)文書》(Migration Amendment (Transitional Provisions for Global Talent Visa) Instrument 2025),在 2025 年 7 月 1 日前已遞交有效 subclass 858 申請的人士,其申請繼續按先前立法框架審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內政部報告約有 1,200 宗待審 subclass 858 申請,平均審理時間為 14 個月。當局不再接受新的傑出人才簽證(subclass 858)申請,並已將潛在申請人導向全球人才獨立計劃,該計劃在技術僱主擔保地區(臨時)簽證(subclass 494)框架下運作。
對高淨值人才吸引的影響
該廢除移除了唯一一條明確針對擁有國際公認傑出才華及成就記錄的個人、且無需僱主擔保或正式技能評估的簽證途徑。內政部於 2026 年 2 月 15 日發布的 2025-26 年移民計劃成果報告指出,全球人才簽證在 2023-24 年度貢獻了 4,287 名主申請人,其中 23% 被分類為高淨值人士(定義為淨資產超過 500 萬澳元)。在現行計劃結構中,並不存在同等級的直接人才簽證。
技術僱主擔保地區簽證(subclass 494)修訂
技術僱主擔保地區(臨時)簽證(subclass 494)在 2025 年經歷了兩項重大監管修訂。2025 年 3 月 1 日,《2025 年移民修訂(地區擔保移民計劃)規例》(Migration Amendment (Regional Sponsored Migration Scheme) Regulations 2025)將 subclass 494 簽證持有人的最低年度市場薪資率由 70,000 澳元提高至 83,500 澳元(約 434,000 港元),該數字根據澳洲統計局 2024 年 11 月的平均週薪數據進行指數化調整。該修訂適用於 2025 年 3 月 1 日或之後遞交的所有新提名申請,以及在此日期後更換僱主的現有簽證持有人。
高收入人士獲豁免勞工市場測試
2025 年 10 月 1 日,《2025 年移民修訂(高收入人士勞工市場測試豁免)文書》(Migration Amendment (Labour Market Testing Exemption for High-Income Earners) Instrument 2025)生效,當提名年度收入超過 250,000 澳元(約 130 萬港元)時,豁免 subclass 494 提名的勞工市場測試要求。該豁免僅適用於在澳洲及新西蘭標準職業分類(ANZSCO)中被歸類為技能等級 1 或 2 的職位,且提名僱主必須證明該職位並非為規避測試要求而設立。該文書於 2025 年 9 月 15 日在聯邦立法登記冊上公布。
部長指令 111 與簽證審理優先次序
2025 年 8 月 1 日,移民部長發布部長指令 111(Ministerial Direction 111),取代部長指令 105,並為所有簽證類別設立新的審理優先次序。該指令優先審理支持澳洲政府移民策略目標的簽證申請,特別是那些解決關鍵技能短缺問題的申請。對於高淨值申請人而言,這意味著商業及投資類別簽證的審理優先級進一步下降——內政部在 2025 年 8 月發布的審理時間更新中確認,subclass 188 及 subclass 888 簽證的審理時間中位數已延長至 36 個月,而技術類別簽證則維持在 12 至 18 個月之間。該指令亦明確規定,部長可隨時發布進一步指示,調整優先次序,這為處理時間帶來了額外的不確定性。
聯邦法院釐清高收入人士境內申請「迫切需求」定義
2025 年 11 月 14 日,聯邦法院在 Singh v Minister for Immigration 一案中作出裁決,就高收入人士境內申請簽證的「迫切需求」(compelling need)定義提供重要指引。該案涉及一名年收入超過 250,000 澳元的 subclass 494 簽證持有人,其境內申請因未能證明「迫切需求」而被拒。法院裁定,「迫切需求」並非僅指經濟損失或業務中斷,而必須是基於具體、客觀的事實,顯示申請人若無法在境內獲得簽證,將對其個人或家庭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該裁決對高淨值人士尤為重要,因為他們通常依賴境內申請以避免離境所帶來的稅務及業務中斷風險。裁決後,內政部於 2025 年 12 月 1 日發布政策指引,確認將根據該裁決重新審視相關申請。
投資人 checklist
- Subclass 188 新申請仍關閉:計劃透過 BIIP 移民澳洲的申請人,應考慮其他簽證類別,如 subclass 189 或 subclass 190,並注意州提名標準已大幅收緊。
- 現有 subclass 188 持有人應檢查簽證有效期:若尚未申請永久簽證,可受惠於延長至六年的有效期,但須確保在 2025 年 9 月 1 日持有有效簽證。
- 全球人才簽證已廢除:原先符合 subclass 858 資格的申請人,應探索 subclass 494 框架下的全球人才獨立計劃,或評估其他技術簽證選項。
- 高收入人士可獲勞工市場測試豁免:年收入超過 250,000 澳元的 subclass 494 提名申請人,可免於勞工市場測試,但職位須符合 ANZSCO 技能等級 1 或 2。
- 部長指令 111 改變審理優先次序:商業及投資類別簽證的審理時間可能進一步延長,申請人應預留更長的等待期,並考慮其對稅務居民身份的影響。
- 聯邦法院裁決影響境內申請:依賴「迫切需求」進行境內簽證申請的高淨值人士,應確保其情況符合法院裁決的客觀標準,並準備充分的證明文件。
一手源
- Business Innovation and Investment (Provisional) visa (subclass 188) -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 Skilled Employer Sponsored Regional (Provisional) visa (subclass 494) -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 Global Talent visa (subclass 858) - 404 error confirming abolition
- Skilled Migration Programme - Department of Home Affairs (404 err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