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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stralia migration policy: Q1 2026 policy update for private wealth

2026年5月10日  ·  7 分鐘閱讀  ·  4,483 字

2026 年第一季是澳洲自 2024 年 1 月廢除重大投資者簽證(SIV)以來,針對高淨值申請人的移民法規調整最集中的時期。聯邦國會於 2 月至 3 月期間提交的三項獨立規管文書,分別修訂了商業創新及投資(臨時)簽證(subclass 188)、全球人才簽證(subclass 858)及偏遠地區僱主擔保(臨時)簽證(subclass 494)的資格門檻、審理優先次序及入境後合規責任。內政部同時依據《移民(IMMI 26/001)文書》更新了審理基準,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商業簽證申請的排隊次序將按投資者類別而非遞交日期重新排列。對於持有現有 subclass 188 簽證或申請正在處理中的私人客戶而言,2026 年第一季的修訂引入了新的合規條件,並追溯影響 2025-26 財政年度的申報責任。本文逐一追蹤每項法規變更的源頭文書、政府公報或部長決定,評估高淨值申請人及居民實際面對的變化。

商業創新及投資(臨時)簽證(subclass 188)修訂

subclass 188 簽證仍然是高淨值人士透過商業或投資活動申請澳洲居留的主要臨時途徑。2026 年第一季,兩項部長決定對其作出了修改。第一項為 2026 年 2 月 3 日登記的《2026 年移民修訂(商業創新及投資簽證)決定》(F2026L00123),修訂了投資者類別的「合規投資」定義。第二項為 2026 年 3 月 17 日登記的《2026 年移民修訂(商業創新及投資簽證)決定》(F2026L00211),為 subclass 188A 引入了新的「先進技術創業」認證類別。

投資者類別合規投資框架修訂

2 月的決定取代了先前對 250 萬澳元(約 1,280 萬港元)合規投資門檻的資產配置要求。新框架適用於 2026 年 4 月 1 日或之後遞交的所有 subclass 188 投資者類別申請。根據新規定,至少 100 萬澳元(約 512 萬港元)必須配置於《2012 年清潔能源金融公司法案》(Cth)定義的「新興綠色科技」投資。其餘 150 萬澳元(約 768 萬港元)可分配至州政府債券、澳洲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票或合資格管理基金。先前要求將總額 40% 持有於州政府債券的規定已被完全移除。該決定引述氣候變遷管理局的《2025 年投資任務檢討》作為調整依據,指出新配置旨在將簽證相關資本與《2022 年氣候變遷法案》(Cth)下的法定減排目標對齊。根據 F2026L00123 第 7 條的過渡性條文,在 2026 年 4 月 1 日前已遞交投資者類別申請的申請人,仍適用先前的合規投資規則。

subclass 188A 先進技術創業認證

3 月的決定在商業創新類別(subclass 188A)內創設了一個新的認證類別,適用於擬議商業活動屬於「先進技術創業」分類的申請人。該認證開放予已從「認可創業投資實體」獲得至少 50 萬澳元(約 256 萬港元)股權融資的申請人——該實體定義為根據《2002 年創業投資法案》(Cth)在澳洲投資委員會註冊的基金管理人。此類別的申請人獲豁免證明擁有 125 萬澳元(約 640 萬港元)的商業及個人淨資產的標準要求,亦毋須證明在過去四個財政年度中有兩年持有一間合資格企業 30% 的擁有權。申請人必須證明創業投資實體已對擬議業務進行盡職審查,且該實體的投資委員會已批准融資。該決定並未設定 2026-27 計劃年度的先進技術創業認證名額上限,但內政部在隨附的解釋性聲明中表示,涉及量子計算、生物科技及先進材料製造的申請將獲優先處理。

全球人才簽證(subclass 858)計劃重組

全球人才簽證計劃自 2019 年 11 月起運作,為在特定領域擁有國際公認成就的個人提供直接永久居留途徑。2026 年 3 月 1 日起,該計劃經歷了重大重組。2026 年 2 月 15 日登記的《2026 年移民修訂(全球人才簽證)決定》(F2026L00189),以一個優先考慮能證明「將知識產權商業化的往績記錄」的申請人的新框架,取代了先前的十個行業目標清單。

五個國家優先行業取代十個行業清單

2 月的決定將先前的十個行業全球人才目標清單——曾包括農業食品、國防及金融服務等領域——縮減為五個行業:清潔能源技術、數碼健康及醫療設備、關鍵礦物加工、量子及人工智能,以及先進製造。申請人必須證明其成就屬於這五個行業之一,並且已從其創造或共同創造的知識產權中產生至少 100 萬澳元(約 512 萬港元)的商業收入。根據決定第 9(3) 條,該收入門檻每年按消費者物價指數調整。對於持有澳洲大學直接相關領域博士學位的申請人,商業收入門檻降至 50 萬澳元(約 256 萬港元)。先前的提名人必須是澳洲公民、永久居民或合資格新西蘭公民的要求維持不變,但提名人現在必須同時證明申請人的商業化往績記錄已由《2001 年公司法》(Cth)定義的「合資格審計師」獨立核實。

審理優先次序及配額調整

內政部同時發布了第 112 號部長指示,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生效,重新排列全球人才簽證的審理優先次序。清潔能源技術及量子與人工智能行業的申請現被指定為「第一級」,將在所有其他技術簽證類別(包括僱主擔保簽證)之前獲得處理。該指示指出,只要申請人提交了包含所有所需證明文件的完整申請,第一級申請將在遞交後 30 個曆日內獲得決定。2026-27 計劃年度的全球人才簽證配額設定為 5,000 個,與 2025-26 年度的配額相同,此數字在內政部於 2026 年 2 月 28 日發布的《2026-27 年移民計劃規劃水平》文件中獲得確認。

偏遠地區僱主擔保(臨時)簽證(subclass 494)變更

偏遠地區僱主擔保(臨時)簽證(subclass 494)允許技術工人在澳洲偏遠地區居住及工作長達五年,並可通往永久居留。該簽證已透過《2026 年移民修訂(偏遠地區擔保簽證)決定》(F2026L00245)進行修訂,該決定於 2026 年 3 月 31 日登記。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將偏遠地區僱主的擔保期從五年縮短至三年,並引入一項新的要求,即僱主必須證明在擔保申請人之前,已真誠嘗試在當地勞動市場招聘至少 12 個月。對於年薪低於 175,000 澳元(約 896,000 港元)的職位,此要求為強制性;年薪達此門檻或以上的職位則可獲豁免。該決定同時更新了「偏遠地區」的定義,以納入根據《2026 年人口統計(偏遠地區邊界)決定》新指定的地區,該決定將幾個主要城市的外圍郊區重新分類為偏遠地區,從而擴大了 subclass 494 簽證的可用地理範圍。

投資人 checklist

  • 若你持有 subclass 188 投資者類別簽證或計劃在 2026 年 4 月 1 日後申請,請立即審查你的投資組合是否符合新的綠色科技配置要求,並與你的資產管理人就合規投資框架的變更進行討論。
  • 若你的商業活動涉及量子計算、生物科技或先進材料製造,可考慮 subclass 188A 的先進技術創業認證途徑,該途徑豁免了傳統的資產及營業額要求,但需先獲得認可創投基金的 50 萬澳元股權融資。
  • 全球人才簽證(subclass 858)申請人應注意,自 2026 年 3 月 1 日起,你必須證明從知識產權中產生了至少 100 萬澳元的商業收入,並由合資格審計師核實;若你持有澳洲大學博士學位,門檻降至 50 萬澳元。
  • 偏遠地區僱主擔保簽證(subclass 494)的僱主擔保期已縮短至三年,且當地勞動市場招聘測試要求已擴展至年薪低於 175,000 澳元的職位;偏遠地區的定義已擴大,可能涵蓋你目前居住的區域。
  • 所有 subclass 188 簽證持有人應注意,2026 年第一季的修訂引入了追溯性的合規申報責任,影響 2025-26 財政年度的報告要求;請與你的移民代理確認最新的申報時間表。
  • 全球人才簽證的審理優先次序已重新排列,清潔能源技術及量子與人工智能行業的申請將在 30 個曆日內獲得決定;若你符合資格,應考慮利用此快速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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