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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migration: a 2026 jurisdiction brief for private wealth

2026年4月15日  ·  6 分鐘閱讀  ·  3,505 字

香港的移民框架在2026年呈現一個矛盾:一方面,亞洲區內最快取得永久居民身份的路徑之一——通常居留七年——仍然存在;另一方面,當局同時收緊了文件與收入門檻,以區分真正的高淨值申請人與僅具備申請意願者。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在2024年3月重啟,是十年來香港移民工具箱中最重大的結構性新增項目,然而其2026年版本設有最低投資門檻3,000萬港元(約385萬美元),並嚴格禁止將房地產列為合資格資產類別。對於正在評估香港、新加坡、杜拜或英國創新創辦人路徑的家辦委託人或私人客戶顧問而言,相關問題並非香港是否仍然開放——而是在五條活躍的入境計劃中,哪一條符合特定的流動性狀況、稅務居籍目標以及取得投資公民身份(香港不提供此選項;永久居民身份是終極狀態)的時間表。本文使用一手法定語言——來自香港特別行政區入境事務處、《稅務條例》及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詞——繪製2026年的政策版圖,並指出最常導致高淨值人士申請被拒的三項錯誤。

2026年五條活躍移民路線

香港並未運作歐洲意義上的單一「黃金簽證」。相反,該地區維持五條不同的入境計劃,每條計劃均受獨立的法定標準、審批時間及續期條件規管。2026年的政策版圖反映了2024至2026年間的調整,包括舊有CIES(2015年版本)的正式終止,以及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TTPS)的擴充,將A類申請人納入——其年收入須超過250萬港元。

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CIES)

CIES於2024年3月1日重啟,結束了長達八年的暫停期,是唯一一條明確針對資本移民、無需僱傭、本地擔保人或商業計劃的香港路線。最低投資額為3,000萬港元,其中至少2,700萬港元須配置於合資格金融資產——包括股票、債券、合資格投資相連保險計劃,以及一個新設的、由香港金融管理局管理的300萬港元「資本投資者入境計劃投資組合」。根據2024年規則,房地產(包括住宅及商業物業)明確被排除在合資格資產類別之外。申請人須證明在申請前連續兩年持有至少3,000萬港元的淨資產。受養人——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納入申請。首次獲批為兩年簽證,其後每次續期兩年,須證明持續符合投資門檻。通常居留七年後可取得永久居民身份。CIES不會導致取得中國國籍;成功申請人保留原有護照,並獲得香港特區居留權。

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TTPS)

TTPS於2022年12月推出,並在2024至25年顯著擴充,是高收入專業人士及頂尖大學畢業生中數量最多的路線。根據入境事務處公布的標準,該計劃設有三個類別。A類適用於在申請前一年全年收入達250萬港元或以上的申請人——此門檻自計劃推出以來未有改變。入境事務處將「全年收入」定義為應課稅的就業或業務收入,包括薪金、津貼、股票期權及自營公司的利潤;個人投資所產生的收入明確被排除在外(入境事務處,「高端人才通行證計劃」,2026年5月查閱)。B類適用於合資格大學的學位畢業生,且在申請前五年內累積至少三年工作經驗。C類適用於合資格大學的學位畢業生,且工作經驗少於三年,受年度配額限制,按先到先得方式分配。A類申請人首次獲批逗留36個月;B類及C類獲批24個月。該計劃不要求在申請時已獲得本地工作機會。阿富汗、古巴及北韓國籍人士不符合資格。

優秀人才入境計劃(QMAS)

QMAS是一條計分制路線,適用於在申請時未獲香港工作機會的個人。申請人按年齡、學歷、工作經驗、語言能力及家庭背景評分,最高245分。2023年引入年度配額4,000個,取代了先前的無上限制度。該計劃設有兩個計分制:綜合計分制及成就計分制,後者保留予具備非凡成就(例如奧運獎牌、諾貝爾獎、行業獎項)的申請人。成功申請人首次獲批逗留24個月,續期時須證明通常居留於香港。永久居民身份在七年後取得。QMAS歷來是審批最慢的路線,處理時間為9至12個月,但入境事務處已表示有意將完整申請的處理時間縮短至6個月。

輸入內地人才計劃(ASMTP)

ASMTP是中國內地居民的主要路線,對象為具備特殊技能、知識或經驗、對香港有價值且本地勞動市場未能即時提供的人士。該計劃不設配額,亦不限行業,但須持有已確認的工作機會,且薪酬待遇須大致與本地市場水平相若(入境事務處,「輸入內地人才計劃」,2026年5月查閱)。2023年引入的技術專業人士類別,針對年齡18至40歲、具備相關專業技術經驗的非學位專業人士,受配額限制。ASMTP不適用於阿富汗及北韓國籍人士。受養人——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可隨主申請人同行。

非本地畢業生留港/回港就業安排(IANG)

IANG路線適用於非本地學生,其須已在香港修讀全日制、經本地評審的課程並取得學士或更高資格,或已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開辦、由內地與香港大學合作設立的院校修讀全日制課程並取得學士或更高資格。畢業生可申請在港逗留、返回或工作,無需事先獲得工作機會,為期24個月。此後續期則須有僱傭關係。對於未曾在本港就讀的高淨值人士而言,IANG並非主要選項。

2026年特定規管變動及費用修訂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於2025年2月26日發表的2025-26年度《財政預算案》演詞,引入了多項直接影響移民申請人的變動。最具影響力的是,非永久居民住宅物業交易的印花稅率由7.5%調高至10%,於2025-26財政年度生效。此項變動不影響CIES申請人——他們被禁止使用房地產作為合資格資產——但會影響希望在七年居留期內購買自住物業的TTPS及QMAS持有人。額外印花稅適用於任何非永久居民個人或公司進行的物業收購。此外,入境事務處在2026年4月修訂了申請費用結構:CIES申請費由1,500港元上調至3,000港元;TTPS及QMAS的申請費維持在1,500港元,但增設了每名受養人1,200港元的費用。這些費用變動反映在入境事務處的「收費表」(2026年4月版本)中。

高淨值申請人最常見的三項錯誤

根據入境事務處公布的統計數字及顧問實務經驗,高淨值人士的申請最常因以下三項錯誤而被拒或延誤。第一,未能提供連續兩年的資產證明——CIES要求申請人證明在申請前連續24個月持有至少3,000萬港元的淨資產,而不少申請人僅提供申請日前一年的資產結單,或未能證明資產的持續持有。第二,將個人投資收入計入TTPS的「全年收入」——入境事務處明確排除個人投資收入,但部分申請人仍將股息、租金收入或資本利得納入計算,導致申請被退回或拒絕。第三,低估QMAS的審批時間——儘管入境事務處目標是六個月,但實際審批時間仍可達九至十二個月,部分申請人因未預留足夠時間而影響後續的居留安排。

投資人checklist

  • 確認所選路線與個人流動性狀況匹配:CIES要求3,000萬港元金融資產,TTPS要求250萬港元年收入,QMAS要求計分達標,ASMTP及IANG則要求本地僱傭關係。
  • 準備連續兩年的資產證明文件:CIES申請人須提供銀行結單、投資組合報告及審計報告,以證明資產持續持有。
  • 避免將個人投資收入計入TTPS收入計算:僅計算應課稅的就業或業務收入,包括薪金、津貼、股票期權及自營公司利潤。
  • 預留QMAS審批時間:即使目標為六個月,仍應以九至十二個月作規劃,以免影響居留時間表。
  • 注意非永久居民物業印花稅:TTPS及QMAS持有人在七年居留期內購買住宅物業,須繳付10%的額外印花稅。
  • 確認受養人資格及費用:CIES及TTPS均允許配偶及18歲以下未婚子女隨行,但須為每名受養人繳付1,200港元的申請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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