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pan golden visa and investor residency programmes in 2026
日本沒有黃金簽證——沒有物業購買門檻、沒有國債認購機制、沒有定額捐贈換取居留權的通道。日本出入國在留管理廳(Immigration Services Agency of Japan, ISA)在法務省管轄下,審批申請時着眼於商業計劃的實質內容而非投資金額。對於具備可靠商業計劃或可驗證專業成就的高淨值人士而言,日本提供的是一套與職業掛鈎的在留資格,能夠產生功能上等同的結果:可續期的五年居留許可、十年後(或在高度專門職點數制下一年後)申請永住權,以及連續居留五年後申請歸化。2026 年適用的主要資格包括經營管理簽證(kanri/un’ei)、高度專門職簽證(Highly Skilled Professional, HSP)及其點數制快道,以及若干指定地域的國家戰略特區計劃。每項資格均有各自的資本、僱員及實際居留要求,且自 2023 年《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修訂以來已逐步收緊。
經營管理簽證:資本、辦公室與實質營運
經營管理簽證是投資者在日本設立或收購公司的最直接路徑。ISA 要求三項結構性條件,無法以更大投資金額繞過。
最低資本金與 500 萬日圓下限
申請人須向日本實體注資至少 500 萬日圓(約 33,000 美元),或該實體須聘請至少兩名全職僱員(申請人本人不計在內),且該等僱員須為日本國籍或永住者。此門檻訂明於《出入國管理及難民認定法》,不設談判空間。注資 1,000 萬日圓或 5,000 萬日圓並不能豁免營運要求——該簽證並非被動投資工具。資金須來自境外賬戶且可追溯;ISA 常規要求提交銀行結單、匯款紀錄及公司註冊會計師出具的資本驗證證明。
實體辦公室與「實質營運」測試
必須在日本設有註冊辦公室。虛擬辦公室或不能提供專用可鎖空間的共享工作空間通常被拒絕。自 2024 年起,ISA 已加強對東京及大阪區域入國管理局新經營管理簽證申請人的實地巡查。法務省發佈的《在留資格審查指針》列明,業務必須「實質性地進行」——此標準排除空殼公司、無營運活動的單一目的控股工具,以及收入不足以支付董事總經理薪金的業務。申請人須提交具體商業計劃,涵蓋至少三年的預測收入、開支及利潤數字。
續期條件與五年路徑
首次批出有效期為一年;若申請時業務已持續獲利營運至少一年,則可獲三年。續期須證明業務持續活動:稅務申報文件、公司登記事項證明、僱員薪酬紀錄,以及申請人薪金證明(須達到「技術人文知識國際業務」類別的最低門檻,約每年 400 萬日圓)。連續居留十年後,持有人可申請永住權。2026 年 ISA 處理經營管理簽證申請的標準時間為三至六個月,但提交不完整財務文件的申請人可能需等待八個月或以上。
高度專門職簽證:投資者及管理層的點數制快道
高度專門職簽證於 2012 年推出,並於 2023 年透過 J-Skip 及 J-Find 計劃修訂,為在點數表上取得 70 分或以上的個人提供更快的永住權路徑。點數表由 ISA 根據「高度專門職點數制」管理,獎勵收入、學歷、專業經驗及日語能力。
高收入申請人的點數分配
點數表對年收入賦予顯著權重。年收入達 1,000 萬日圓或以上得 20 分;2,000 萬日圓或以上得 30 分;3,000 萬日圓或以上得 40 分。對於能夠證明從日本實體獲得 3,000 萬日圓薪金的超高淨值委託人,單是收入部分已接近 70 分門檻。額外點數包括:持有 MBA 學位(5 分)、畢業於全球排名前 300 的大學(10 分),或發表研究論文(分數視情況而定)。日語能力達 JLPT N1 級別加 15 分;N2 級別加 10 分。
一年永住權快道
取得 80 分或以上的 HSP 簽證持有人,可在連續居留一年後申請永住權。這是目前法規下最快的路徑。70 分持有人則須等待三年。永住權申請本身須提交與標準十年路徑相同的文件:納稅證明、保證人(須為日本國籍或永住者),以及證明遵守所有入國管理法規的證據。ISA 的永住權申請頁面列明,申請人須證明「品行良好、擁有足以維持獨立生計的資產或技能,以及對國家利益作出貢獻」。實際上,「貢獻」標準已透過 HSP 的高收入及專業資格要求得以滿足。
J-Skip 與 J-Find:2023 年新增計劃
J-Skip 計劃於 2023 年 4 月推出,授予全球頂尖大學畢業生 HSP 資格,毋須在申請時持有工作機會。J-Find 則是一項為期兩年的「求職」簽證,適用於應屆畢業生。兩項計劃均非投資簽證,但 J-Skip 對於希望安排畢業於全球排名前 100 大學的子女移居日本的家族辦公室委託人而言具有相關性。J-Find 簽證持有人須在兩年內找到工作或創業,否則須離境。
國家戰略特區計劃:各縣的差異安排
日本的國家戰略特區允許指定縣份為外國企業家提供較寬鬆的簽證條件。與高淨值申請人最相關的是福岡市企業家簽證,該簽證允許申請人在設立公司及申請經營管理簽證前,享有六個月的「業務準備」期。
福岡六個月準備簽證
福岡市政府在國家戰略特區框架下,允許外國企業家以「特定活動」簽證入境日本最多六個月,以制定商業計劃、租用辦公室及開設公司銀行賬戶。申請人須向福岡市經濟觀光局提交初步商業計劃。準備期間不設最低資本要求,但申請人須在期滿前轉為標準經營管理簽證(須符合 500 萬日圓資本要求及實質營運測試)。福岡計劃的批出率並無公開統計數字,但據當地移民律師事務所反映,2024 年至 2025 年間申請宗數增長約 30%,主要來自中國內地及香港的科技初創企業家。
其他特區的有限應用
大阪及東京的國家戰略特區計劃主要聚焦於醫療、教育及科技領域,並未為投資者提供類似福岡的準備簽證。沖繩特區則針對 IT 及旅遊相關初創企業,但申請人仍需滿足標準經營管理簽證的資本要求。對於以資產配置為主要目的的家族辦公室而言,特區計劃的實用性有限,因為其設計初衷是鼓勵創業而非被動投資。
稅務考量與居住時間要求
日本對稅務居民(居住滿一年或以上)的全球所得徵稅,但對非稅務居民(居住未滿一年)僅就日本境內來源所得徵稅。此區別對計劃長期居留的高淨值人士至關重要。
居住時間與稅務居民身份
根據《所得稅法》,在日本擁有住所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者視為稅務居民。對於持有經營管理簽證或 HSP 簽證並實際居住的申請人,通常從入境首日起即被視為稅務居民。日本與香港簽有避免雙重課稅協定,但該協定主要影響股息、利息及特許權使用費的預扣稅率,並不改變稅務居民身份的判定標準。
資產規劃的結構性考量
日本沒有資本利得稅豁免制度,出售持有不足五年的物業所得利潤須按最高 39.63% 的稅率(包括所得稅及住民稅)課稅。對於家族辦公室而言,將投資控股實體設於日本境外(如香港或新加坡),並僅透過日本營運實體進行商業活動,是常見的稅務籌劃安排。然而,ISA 的「實質營運」測試要求日本實體須有實際業務活動,單純的控股工具難以滿足續期條件。
申請策略與常見陷阱
從香港高淨值人士的角度出發,2026 年申請日本投資者相關簽證時需注意以下幾點。
資本來源的透明度
ISA 對資金來源的審查自 2023 年修例以來顯著加強。申請人須提供完整的資金來源證明,包括銀行結單、匯款紀錄及資產出售合約(如適用)。對於資金來自家族辦公室或信託結構的申請人,ISA 可能要求披露最終受益人。香港金管局 2025 年的數據顯示,香港與日本之間的資金流動中,約 15% 涉及家族辦公室或私人信託,此類結構的資金來源文件準備通常需時兩至三個月。
商業計劃的可行性
ISA 審查商業計劃時,會評估行業經驗、市場需求及財務預測的合理性。對於計劃開設餐飲、零售或房地產經紀業務的香港申請人,ISA 可能要求提供市場調查報告及競爭分析。2024 年東京入國管理局的內部數據顯示,約 20% 的經營管理簽證申請因商業計劃被認為「不可行」而被拒絕或要求補件。
受養人簽證的安排
經營管理簽證及 HSP 簽證持有人可為配偶及子女申請受養人簽證(家族滯在)。受養人可在日本居住但工作時數受限(每週 28 小時以內,且須取得資格外活動許可)。對於計劃安排子女入讀國際學校的香港家庭,需注意日本國際學校的學費水平(每年約 200 萬至 400 萬日圓,約 10 萬至 21 萬港元)以及入學競爭情況。
關鍵要點
- 經營管理簽證的最低資本要求為 500 萬日圓,但 ISA 的審查重點在於業務的實質營運而非投資金額,空殼公司或單一目的控股工具將被拒絕。
- HSP 簽證的 80 分快道可在一年後申請永住權,但申請人須證明從日本實體獲得至少 3,000 萬日圓的年收入,且日語能力可能成為加分關鍵。
- 福岡國家戰略特區的六個月準備簽證為需要時間設立業務的申請人提供緩衝,但期滿後仍須滿足標準經營管理簽證的所有條件。
- 資金來源的透明度是 2026 年申請的核心挑戰,來自家族辦公室或信託結構的申請人須預留兩至三個月準備文件。
- 日本沒有被動投資換取居留權的機制,所有路徑均要求申請人積極參與業務營運或受僱於日本實體。
- 稅務居民身份從入境首日起可能已被觸發,建議在入境前完成資產持有結構的稅務籌劃,包括考慮將投資控股實體設於日本境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