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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ited Kingdom migration policy: Q1 2026 policy update for private wealth

2026年5月7日  ·  6 分鐘閱讀  ·  3,621 字

英國移民政策在 2026 年第一季度的變化,對高淨值人士而言,並非零散的簽證費用調整,而是一套結構性的制度重構。非居籍(non-dom)稅制已於 2025 年 4 月 5 日正式終結,取而代之的四年海外收入及收益寬免(Foreign Income and Gains relief, FIG relief)已在 HMRC 2026 年 5 月更新的指引中定型。對於香港的家族辦公室負責人、私人銀行客戶關係經理,以及為客戶規劃英國落腳點的入境律師而言,核心問題已從「如何申報匯款制(remittance basis)」轉變為「客戶是否合資格取得四年 FIG 寬免」。答案取決於一個關鍵事實:客戶在過去十個課稅年度內是否曾在英國居住。若曾居住,不論其居籍為何,均無法享受這項寬免。這項結構性變革,與另外三項監管調整——全球人才簽證(Global Talent visa)、創新創辦人簽證(Innovator Founder visa)及技術勞工簽證(Skilled Worker visa)的細則——共同重塑了英國對全球流動高淨值人士的吸引力。

四年 FIG 寬免的實質操作門檻

《2025 年財政法案》(Finance Act 2025)已將 FIG 寬免編纂成法,HMRC 在 2026 年 4 月更新的指引中明確規定,合資格人士在成為英國稅務居民的首四個課稅年度內,其海外收入及資本收益若未匯入英國,無須繳納英國稅項。這並非舊有匯款制的回歸,而是一項不可續期、有時限的豁免。關鍵在於,申請人必須在抵英前的十個課稅年度中,從未成為英國稅務居民。對於從未在英國居住過的香港高淨值人士,這項寬免相當於對整個非英國投資組合提供四年稅務假期。然而,第四年過後,全球收入及收益將按產生基礎(arising basis)課稅,沒有過渡安排,亦無年費選項。

與全球人才簽證的時間配合

全球人才簽證允許持有人每次最長停留五年,續期次數不限,並可根據所屬領域,在三年或五年後申請永久居留(indefinite leave to remain, ILR)。根據 gov.uk 全球人才簽證頁面,申請費為每人 766 英鎊,另加每年 1,035 英鎊的醫療附加費(healthcare surcharge)。該簽證無須僱主擔保、無最低薪金要求、亦無須擔保證書(certificate of sponsorship)。申請人須持有合資格著名獎項,或獲得英國認可機構在學術、藝術文化或數碼科技領域的認證。對於科技公司創辦人或藝術界知名人士,認證途徑更為常見,而認證機構(如 Tech Nation 或皇家學會)評審的標準是申請人的過往成就,而非商業計劃書——這與創新創辦人簽證有本質區別。

定居時間的關鍵一年

數碼科技領域的全球人才簽證持有人可在三年後申請 ILR,而非五年。這三年定居窗口與四年 FIG 寬免期幾乎完全重疊。假設客戶在 2026-27 課稅年度抵英,享有四年 FIG 寬免,並在三年後取得 ILR,則只有第四個課稅年度——即 ILR 獲批前的一年——全球收入須按產生基礎課稅。這一年缺口可透過標準稅務規劃結構管理。內政部與 HMRC 首次為全球流動高淨值人士創造了一個稅務與移民時間線互相配合的監管環境,這並非巧合。

創新創辦人簽證:審查趨嚴,申請量下降

創新創辦人簽證已取代舊有的創新者簽證(Innovator visa),現行資格標準刊載於 gov.uk 頁面。申請人必須在遞交簽證申請前,先獲得認可機構的認證。認證費為 1,000 英鎊,申請人須在三年停留期間與認證機構會面至少兩次,每次費用 500 英鎊。如在英國境外申請,簽證費為每人 1,357 英鎊;在英國境內續期或轉換簽證則為 1,693 英鎊。這些費用在 2026 年第一季度並無變動,但獲得認證的實際難度已顯著增加。

認證瓶頸

過去十二個月,認證機構的評審變得更加嚴格。法規明確要求商業構想必須是「新的」、「創新的」、「可行的」及「可擴展的」,並明文規定「申請人不得加入已在營運的企業」。這意味著該簽證實際上僅保留給從零開始的創辦人,且其英國境內不得有現存貿易實體。對於已擁有英國子公司或曾對英國公司作出被動投資的高淨值人士,創新創辦人簽證在結構上無法適用。該簽證亦禁止申請人從事自身業務以外的大多數受僱工作,惟允許從事需要至少第 3 級資格(level 3 qualification)的職位。這項條文範圍狹窄,並不涵蓋未達資格門檻的被動投資管理或顧問角色。

三年定居路徑的營運負擔

創新創辦人簽證允許在三年後定居,與全球人才簽證的時間線相同。差別在於,認證機構須在第 12 個月及第 24 個月的檢查點確認業務有進展;若認證被撤回,簽證將被縮短。對於並非數碼科技或藝術領域公認領袖的高淨值申請人,創新創辦人簽證是唯一提供三年定居路徑的選項,但維持認證三年的營運負擔不容忽視。該簽證最適合有意親身常駐英國並積極管理業務的企業家,而非被動投資者。

技術勞工簽證與醫護工作者分支

技術勞工簽證已取代 Tier 2(一般)簽證,仍是受僱專業人士最常用的途徑,但對高淨值人士的相關性有限。該簽證要求申請人獲得內政部認可僱主發出的工作邀請、擔保證書、職位須在合資格職業清單上,並達到按職業及擔保證書發出日期而定的最低薪金。標準定居期為五年。對於不願成為僱員的高淨值主要人士,技術勞工簽證並不實用。

醫護工作者簽證的特定優勢

醫護工作者簽證(Health and Care Worker visa)是技術勞工簽證的子類別,豁免移民醫療附加費,並設有較低的申請費。該簽證適用於醫生、護士及健康或成人社會護理專業人士。對於同時具備合資格醫療專業資格的高淨值人士——包括少數但不可忽視的、擁有醫學背景的家族辦公室負責人——此途徑提供成本優勢及更快的處理時間。gov.uk 技術勞工簽證頁面明確引導合資格申請人轉向醫護工作者簽證,指其「申請費用較低」,且無須繳付每年移民醫療附加費。然而,對絕大多數高淨值申請人而言,此分支並不適用。

非居籍廢除後的實際操作

gov.uk 關於非居籍居民的指引已更新,反映 2025 年 4 月 5 日後的制度。舊有匯款制下,長期居民每年須繳付 30,000 英鎊或 60,000 英鎊的年費,以保留對海外收入及收益的免稅待遇。新制下,這項年費選項已不復存在。對於在 2025 年 4 月 5 日前已是英國稅務居民的非居籍人士,其過往的匯款制申報紀錄將直接影響其能否享受 FIG 寬免。若客戶在過去十個課稅年度中任何一年曾是英國稅務居民,則 FIG 寬免完全不適用,不論其居籍為何。這項變革對香港的家族辦公室影響深遠——許多曾以非居籍身份在英國持有資產的客戶,現在必須重新評估其整體稅務及移民策略。

投資人 checklist

對於考慮英國移民的高淨值人士,2026 年第一季度的政策更新提供了以下 actionable 要點:

  1. 確認客戶在過去十個課稅年度內是否曾成為英國稅務居民——這是決定能否享有四年 FIG 寬免的唯一門檻,較居籍分析更為關鍵。
  2. 若客戶從未在英國居住,全球人才簽證是與 FIG 寬免時間線最配合的移民路徑,三年定居期與四年稅務寬免期僅有一年重疊。
  3. 創新創辦人簽證的認證門檻已顯著提高,申請人須確保其商業構想完全符合「新、創新、可行、可擴展」四項標準,且英國境內不得有現存貿易實體。
  4. 技術勞工簽證對高淨值人士的適用性有限,惟具備醫療專業資格的申請人可考慮醫護工作者簽證以節省費用及時間。
  5. 舊有非居籍匯款制的年費選項已不復存在,所有在 2025 年 4 月 5 日後成為英國稅務居民的人士,均須按新制規劃稅務。
  6. FIG 寬免的四年期屆滿後,全球收入及收益將按產生基礎課稅,無過渡安排——客戶須在抵英後首年即開始規劃第四年後的稅務結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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