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nama migration: a 2026 jurisdiction brief for private wealth
2026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巴拿马第 123 号行政令(Executive Decree 123 of 2026),将此前分散在五个不同部门的投资类居留签证合并为两个通道,并首次自 2020 年以来上调了最低投资门槛。该法令刊载于《官方公报》(Gaceta Oficial)第 29,876-A 号,取消了针对 55 岁以下投资者的“退休年金签证”(rentista retirado),并以单一“合格投资者签证”(Visa de Inversionista Calificado)取代了旧有的“投资者签证”,其最低投资承诺为房地产 50 万美元或巴拿马企业/固定收益工具 75 万美元。对于正在美洲评估第二居留选项的家族办公室 principal 而言,2026 年的新规缩小了巴拿马与其最接近的竞品——乌拉圭“投资居留”(residencia por inversión,最低 52.5 万美元房地产投资)之间的差距,同时拉大了与哥斯达黎加“投资者签证”(最低 20 万美元,但处理周期长达 12 至 18 个月)的距离。以下简报梳理了 2026 年年中时点对私人财富最相关的四条路径、成本与时间框架、最常见的三种拒签失误,以及该司法管辖区在区域内的竞争定位。
合格投资者签证(Visa de Inversionista Calificado)
第 123 号行政令将此前按行业划分的投资者签证——房地产、再造林、定期存款、企业投资——整合为单一的合格投资者签证,由国家移民局(Dirección Nacional de Migración)统一管理。最低投资额为巴拿马房地产 50 万美元,投资者须持有该资产满五年后方可申请永久居留。替代方案为投资 75 万美元至巴拿马公司的股本、政府批准的固定收益基金或巴拿马银行的定期存款,同样适用同一签证类别。法令明确规定,投资资金必须来自巴拿马境外,并通过经认证的银行转账或经公证的资金来源声明加以证明;以本地贷款或巴拿马境内收入注资的投资被明确排除在外。
处理周期与家庭随行
国家移民局公布的首轮审批服务标准为 60 个工作日,但从业者报告称,截至 2026 年 5 月,完整提交且文件经过预审的申请可在 45 至 50 天内完成。该签证授予两年期可续签的临时居留权,五年持有期结束后,申请人须证明在过去五年内在巴拿马实际居住至少 183 天,方可申请永久居留。主申请人的配偶、25 岁以下受抚养子女及父母可随同申请,每人需缴纳 250 美元的随行费用(依据 2026 年版《移民服务收费标准》)。一个四口之家(主申请人、配偶、两名子女)的政府总费用约为 3,200 美元,不含律师费和翻译费。
房地产投资细则
符合合格投资者签证条件的房地产投资,须在巴拿马公共登记处(Registro Público de Panamá)登记,并由住房部(Ministerio de Vivienda)认可的持牌估价师评估。50 万美元的最低标准仅指购买价格;成交费用——通常为公证费、转让税和登记费,合计约占房价的 3% 至 5%——为额外支出,不计入门槛。多套房产可合并计算,前提是全部登记在同一人名下,且任何一套房产的抵押贷款不超过其评估价值的 50%。法令明确排除了农业用地或旅游开发区划土地的资格,除非该项目已获得巴拿马旅游局(Autoridad de Turismo de Panamá)的事先批准。
友好国家签证(Visa de Países Amigos)
巴拿马的“友好国家签证”仍是面向 50 个指定国家国民获取永久居留的最快路径,这些国家包括美国、加拿大、英国、欧盟成员国、瑞士、挪威、澳大利亚、新西兰、日本、韩国、新加坡及台湾。该路径不设最低投资要求;申请人只需证明与一家巴拿马注册雇主存在具有约束力的雇佣合同,或证明其注册了一家注册资本不低于 1 万美元的巴拿马公司,并提供原籍国的无犯罪记录。签证获批后立即授予永久居留权,无临时居留阶段,申请人可在连续居留五年后申请巴拿马国籍。
2026 年友好国家签证的新增要求
第 123 号行政令为友好国家签证引入了新要求:申请人必须证明每月从巴拿马境外获得至少 3,000 美元的收入,或拥有经巴拿马银行或持牌审计师认证的 50 万美元净资产。此收入或净资产门槛在旧有法规框架中并不存在,法令前言解释称,此举旨在“确保受益人拥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在共和国境内居住,而不会成为公共财政的负担”。这一变化实质上将友好国家签证从纯粹的雇佣或公司注册路径,转变为针对指定国家国民的一种事实上的财富型签证。
家族办公室的战略运用
对于在巴拿马设立控股公司或区域总部的家族办公室而言,友好国家签证提供了比合格投资者签证更灵活的选择,因为它不将资金锁定在五年持有期内。主申请人可以以最低 1 万美元的资本注册一家巴拿马股份有限公司(sociedad anónima),以该实体员工身份注册,并在 90 至 120 天内获得永久居留权。成本更低——一个四口之家的政府费用约为 1,500 美元——但申请人必须维持巴拿马公司的良好存续状态,并每年提交纳税申报表,即使该实体未产生任何巴拿马境内收入。
再造林投资者签证(Visa de Inversionista Forestal)
巴拿马的再造林投资路径,依据 2017 年第 69 号法律(Law 69 of 2017)及 2023 年第 406 号法律(Law 406 of 2023)修订,在 2026 年的整合中得以保留为独立类别,因其由环境部(Ministerio de Ambiente)与国家移民局联合管理,而非移民局单独管辖。最低投资额为 10 万美元,投入政府批准的再造林项目,并须承诺持有 10 年,且投资者须在此期间持有土地所有权。该签证授予两年期可续签的临时居留权,五年后经环境部核实符合再造林计划要求,方可申请永久居留。
风险与回报特征
再造林路径是巴拿马成本最低的投资类签证——10 万美元的最低门槛仅为合格投资者签证房地产路径的五分之一——但其合规负担显著更高。投资者须每年提交持牌林业工程师的报告,缴纳相当于投资额 10% 的履约保证金,并接受在 10 年持有期内不得出售或抵押土地的条件。巴拿马柚木和桃花心木种植园的预期内部收益率因项目和收获时的木材市场而异,约为 6% 至 12%,但流动性极差:再造林签证投资不存在二级市场,提前退出将导致签证被吊销并没收相当于保证金金额 50% 的罚金。
关键要点
- 2026 年 3 月 1 日生效的第 123 号行政令将投资者签证合并为两类,房地产最低投资额从此前的 30 万美元(2020 年标准)上调至 50 万美元,企业/金融资产投资最低为 75 万美元。
- 友好国家签证新增了月收入 3,000 美元或净资产 50 万美元的境外财务证明要求,实质上使其成为针对 50 个指定国家国民的财富型签证。
- 再造林投资者签证以 10 万美元的最低投资额保持了成本优势,但 10 年锁定、年度报告及履约保证金构成了显著的合规负担,且流动性极差。
- 合格投资者签证的处理周期约为 45 至 60 个工作日,友好国家签证约为 90 至 120 天,再造林签证则需额外等待环境部的项目审批,通常延长 2 至 3 个月。
- 最常见的拒签原因包括:投资资金无法证明来自巴拿马境外、房地产抵押比例超过评估价值的 50%、以及友好国家签证申请人未提供经认证的境外收入或净资产证明。
- 与乌拉圭(52.5 万美元房地产投资,处理周期 6 至 9 个月)和哥斯达黎加(20 万美元投资,但处理周期 12 至 18 个月)相比,巴拿马在 2026 年新规下平衡了门槛与效率,但友好国家签证的灵活性仍是其相对于南美竞品的独特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