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in golden visa and investor residency programmes in 2026
2025 年 4 月 3 日,西班牙政府於《國家官方公報》(Boletín Oficial del Estado)刊憲頒布第 1/2025 號法律,正式廢除自 2013 年起依據第 14/2013 號法律運作的黃金簽證(Golden Visa)計劃。這項由首相桑切斯(Pedro Sánchez)於 2024 年 4 月預告、經國會立法程序確認的變革,關閉了以房地產、資本及商業投資換取居留權的大門。對於正在評估 2026 年歐洲替代方案的香港高淨值人士及家族辦公室而言,核心問題已不再是西班牙是否仍有黃金簽證——答案是沒有——而是非營利居留簽證、數碼遊民簽證及企業家簽證等途徑的具體門檻、稅務優惠,以及與葡萄牙、希臘、馬爾他等競爭司法管轄區的比較。
黃金簽證廢除:關閉了什麼及何時生效
第 1/2025 號法律一次性廢除了五項投資類別。根據西班牙包容、社會保障與移民部(Ministry of Inclusion, Social Security and Migration)發布的數據,自 2013 年以來,該計劃累計批出超過 14,000 份居留許可。最受歡迎的 50 萬歐元房地產投資(約 416 萬港元)佔所有黃金簽證申請的約 94%,中國及俄羅斯國民在計劃最後數年為最大受益群體。
第 1/2025 號法律廢除的類別
該法律刪除了以下合資格投資途徑:在西班牙房地產投資 50 萬歐元,且資產無產權負擔;在西班牙銀行賬戶或定期存款存入 100 萬歐元;投資 100 萬歐元於西班牙公共債務證券;投資 100 萬歐元於西班牙集體投資機構的股份或單位;以及投資 100 萬歐元於擁有真實商業項目的西班牙公司股份。五個類別同時廢除,對 2025 年 4 月 3 日法律生效前尚未正式提交的申請,不設追溯保護。
過渡安排
在 2025 年 4 月 3 日前提交的申請,繼續按原有監管框架處理。現有黃金簽證持有人所持許可維持原有兩年有效期,並可申請其後五年的續期,前提是滿足簽證批出時的條件。政府尚未宣布針對現有黃金簽證持有人的加速撤銷或審計計劃,但桑切斯將廢除措施定性為應對住房可負擔性的手段——此政治論述意味,當局對持續遵守原始投資條件的審查,將較廢除前更為嚴格。
非營利居留簽證:主要替代方案
對於無意在西班牙工作的香港高淨值人士,非營利居留簽證(visado de residencia no lucrativa)已成為事實上的主要投資相關移居途徑。此簽證依據《第 557/2011 號皇家法令》第 61 至 63 條規管,要求申請人證明有足夠經濟能力維持自身及受養人在西班牙的生活,且不得從事有償工作。
最低收入門檻及資產要求
2026 年的非營利簽證財務要求,與多重效應公共收入指標(IPREM)掛鈎。2025 年 IPREM 為每月 600 歐元(每年 7,200 歐元,約 6 萬港元)。主申請人須證明擁有相當於 IPREM 400% 的流動資產或保證被動收入——即每月 2,400 歐元(約 2 萬港元)或每年 28,800 歐元(約 24 萬港元)——另加每位受養家庭成員的 IPREM 100%(每月 600 歐元)。實務上,馬德里及巴塞隆拿的入境律師建議客戶展示至少 5 萬歐元(約 41.6 萬港元)的資產(單身申請人)及 7.5 萬歐元(約 62.4 萬港元)(四人家庭),惟駐倫敦、杜拜或新加坡等生活成本較高司法管轄區的領事官員,可能要求提供顯示顯著更高流動性的文件。
被動收入與資產文件的取捨
簽證規例明確要求證明「足夠經濟來源」,且來源不得為西班牙境內的就業收入。可接受的文件包括退休金結單、股息收據、西班牙境外物業的租金收入、債券收益,以及顯示持續結餘高於門檻的銀行月結單。與已廢除的黃金簽證不同——後者要求最低 50 萬歐元房地產投資或 100 萬歐元金融工具——非營利簽證允許申請人透過流動資產與被動收入的組合來滿足財務要求,而無設定最低投資下限;惟領事官員實務上會應用較高的非正式門檻,以減低感知的移民風險。
數碼遊民簽證:遙距工作者的選項
西班牙透過第 28/2022 號法律引入專屬的數碼遊民簽證,該法於 2023 年 1 月生效,並在 2026 年繼續開放申請。此簽證針對為西班牙境外僱主或客戶遙距工作的非歐盟專業人士,並提供一項相對於非營利簽證的顯著優勢:允許持有人工作,並可在五年後轉為永久居留。
資格條件及收入門檻
數碼遊民簽證要求申請人證明,其專業收入中至少 80% 來自西班牙境外的客戶或僱主。2026 年的最低收入門檻為西班牙最低工資(SMI)的 200%。2025 年 SMI 為每月 1,134 歐元(約 9,440 港元),換算為每月 2,268 歐元(約 18,880 港元)或每年 27,216 歐元(約 22.7 萬港元)。對於擁有可觀被動收入的高淨值人士,此門檻輕易可達,惟簽證要求可驗證的遙距工作收入——而非純投資回報——意味資產完全以投資為基礎的申請人,可能發現非營利簽證更為合適。
貝克漢姆法案的稅務優勢
每年在西班牙居住少於 183 天的數碼遊民簽證持有人,可能符合經修訂的貝克漢姆法案(Beckham Law)資格——正式名稱為《個人所得稅法》第 93 條下的外派人員特別制度(Special Regime for Impatriates)。該制度由西班牙稅務局(AEAT)管理,允許對最高 60 萬歐元(約 500 萬港元)的西班牙來源收入,按 24% 的單一稅率課稅,而非適用於高收入者的累進稅率(最高達 47%)。此制度適用於居留的首六年,且不要求持有人為數碼遊民簽證申請人——任何在過去五年內未成為西班牙稅務居民的新稅務居民均可申請。對於一位全球投資組合年收入達 50 萬歐元(約 416 萬港元)的 principal,貝克漢姆法案稅率與標準累進稅率之間的差額,每年可超過 10 萬歐元(約 83.2 萬港元)。
企業家簽證:商業投資者的路徑
西班牙的《企業家法》(第 14/2013 號法律)——該法亦為現已廢除的黃金簽證提供法律基礎——保留了為在西班牙成立或收購公司的企業家及商業投資者的條文。此簽證與黃金簽證有別,在於它要求活躍的商業項目,而非被動投資。
合資格商業項目及投資門檻
企業家簽證要求申請人向經濟部旗下的大型企業及戰略群體單位(UGCEE)提交商業計劃,證明該項目將創造就業、促進技術創新,或對西班牙經濟產生可量化的影響。與黃金簽證不同——後者對房地產投資設定 50 萬歐元的固定門檻——企業家簽證並無法定最低投資額,惟 UGCEE 在審批時會考慮投資規模、行業性質及創造就業的潛力。實務上,巴塞隆拿的商業律師指出,獲批項目的投資額通常介乎 50 萬歐元(約 416 萬港元)至 200 萬歐元(約 1,664 萬港元),視乎行業及地域而定。申請獲批後,申請人可獲得為期一年的居留許可,其後可續期兩年,並在五年後申請永久居留。
2026 年的替代方案比較:西班牙 vs 葡萄牙 vs 希臘 vs 馬爾他
對於評估歐洲居留方案的香港投資者,西班牙黃金簽證的廢除並未消除該地區的吸引力,而是重新調整了比較框架。葡萄牙保留其黃金簽證(Golden Visa)——最低投資額為 50 萬歐元(約 416 萬港元)的基金投資——希臘將房地產投資門檻提高至 80 萬歐元(約 665.6 萬港元),而馬爾他則維持其 15 萬歐元(約 124.8 萬港元)的捐贈式永久居留計劃(Maltese Permanent Residence Programme, MPRP)。西班牙的非營利簽證雖無投資下限,但要求證明每年約 2.88 萬歐元(約 24 萬港元)的被動收入,且不允許工作——對於依賴投資組合收益的家族辦公室 principal 而言,此門檻遠低於葡萄牙基金投資的 50 萬歐元,惟西班牙簽證不直接導向永久居留,而葡萄牙黃金簽證在五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及公民身份。
投資人 checklist
1. 確認黃金簽證已於 2025 年 4 月 3 日正式廢除,新申請人不再適用任何投資類別。 現有簽證持有人不受影響,惟續期時將面臨更嚴格的合規審查。
2. 非營利居留簽證為無意工作的高淨值人士提供最直接的替代路徑。 申請人須證明每年至少 2.88 萬歐元(約 24 萬港元)的被動收入或流動資產,惟領事官員實務上要求更高金額,建議準備至少 5 萬歐元(約 41.6 萬港元)的資產證明。
3. 數碼遊民簽證允許遙距工作,並提供貝克漢姆法案下的 24% 單一稅率優惠。 適用於專業收入中至少 80% 來自西班牙境外客戶的申請人,且年收入門檻僅 2.72 萬歐元(約 22.7 萬港元),惟純資產型投資者不適合此路徑。
4. 企業家簽證要求提交商業計劃,並通過 UGCEE 審批。 無法定最低投資額,惟實務上獲批項目的投資額通常介乎 50 萬至 200 萬歐元(約 416 萬至 1,664 萬港元),且項目須創造就業或促進創新。
5. 比較歐洲替代方案時,應考慮葡萄牙的基金投資黃金簽證(50 萬歐元)、希臘的房地產投資(80 萬歐元)及馬爾他的捐贈式計劃(15 萬歐元)。 西班牙的非營利簽證雖門檻最低,惟不導向永久居留,且不允許工作,適合僅尋求居住權而非公民身份的投資者。
6. 稅務規劃須獨立於簽證申請。 貝克漢姆法案適用於任何新稅務居民,不要求數碼遊民簽證,惟需在成為稅務居民前向 AEAT 申請,且僅限於居留首六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