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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aly migration: a 2026 jurisdiction brief for private wealth

2026年4月6日  ·  5 分鐘閱讀  ·  3,112 字

意大利移民:2026 年司法管轄區概覽——私人財富的四大路徑與稅務結構

對於高淨值人士及其家族辦公室而言,選擇意大利作為移民目的地,已不再是「是否可行」的問題,而是「哪一條路徑最匹配其資產組合、居留時間與稅務暴露」的技術性判斷。2026 年的監管環境出現三項關鍵變化:意大利稅務局釐清了 10 萬歐元定額稅制與受控外國公司(CFC)規則的互動關係、投資者簽證對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雙重國籍持有人的暫停令仍然有效、以及血統公民權申請在部分領事館面臨更嚴格的審查。對於正在比較意大利、西班牙「貝克漢姆法案」、葡萄牙 NHR 2.0 及希臘非稅務居民制度的家辦顧問而言,意大利定額稅制不設最低實際居住日數要求,是歐洲主要非稅務居民制度中唯一具備此特點的選項。

投資者簽證:四個投資類別與一項暫停風險

意大利投資者簽證(Investor Visa for Italy)由經濟發展部(MISE)根據 2017 年預算法管理,是唯一可獲發兩年可續期簽證、並在五年後申請永久居留的路徑。該計劃設有四項投資類別,各有最低門檻與合規要求。

四項投資類別

第一類別要求投資 200 萬歐元(約 1,664 萬港元)於意大利國債。根據 MISE 自行公布的數據,這是高淨值申請人最不常用的選項,因為意大利長期國債(BTP)經預扣稅後的收益率很少超過 3.5%,對多數投資組合而言屬負實際回報。第二類別為 50 萬歐元(約 416 萬港元)投資於意大利有限公司(S.r.l.),是最常用的路徑,容許申請人將資金注入營運業務或控股工具。第三類別為 25 萬歐元(約 208 萬港元)投資於意大利創新初創企業,門檻最低但資本損失風險最高,且須向意大利商業註冊處提交最繁重的申報要求。第四類別為 100 萬歐元(約 832 萬港元)的慈善捐贈,須向認可意大利非牟利機構或基金會捐款,不設回報預期。

2026 年的暫停現實

該計劃對俄羅斯及白俄羅斯公民,以及持有兩國第二本護照的任何非歐盟公民仍然暫停。此暫停令根據 2023 年 7 月 14 日委員會主席令、並經 2024 年 3 月 20 日意大利外交部(MAECI)照會強化執行,截至 2026 年 5 月仍然全面生效。任何持有俄羅斯或白俄羅斯護照的申請人——即使同時持有第三國護照——均不符合資格。這是一項二元性取消資格,而非酌情決定。

定額稅制:超高淨值家族的核心工具

意大利為新居民設立的選擇性定額稅制,由《綜合所得稅法》(TUIR)第 24-bis 條經 2017 年預算法引入,容許過去十年中至少九年未在意大利稅務居住的個人,每年就所有境外來源收入繳納定額 10 萬歐元(約 83.2 萬港元),不論收入多寡。該制度最長可維持 15 年,納稅人每多支付 25,000 歐元(約 20.8 萬港元)年費,即可將優惠延伸至一名家庭成員。

2026 年 CFC 釐清

意大利稅務局 2025 年通告(Circolare 1/E/2025,2025 年 1 月 15 日發出)解決了一項長期不明確的問題:由定額納稅人擁有的受控外國公司(CFC)是否須受意大利 CFC 規則規管——後者會將 CFC 的未分配利潤按 24% 的標準意大利企業稅率課稅。通告確認,CFC 規則不適用於定額納稅人的境外來源收入,因為該制度的定義性特點是所有境外來源收入均獲豁免意大利稅項——包括本應透過 CFC 規則歸屬的收入。這項釐清消除了持有營運公司或投資工具的家族辦公室在低稅管轄區的一項重大結構性風險。

物業陷阱

定額稅制不適用於意大利來源收入。若納稅人購入意大利物業並出租,租金收入屬意大利來源,須按最高 43% 的累進稅率繳稅,另加地區及市鎮附加費。同樣情況適用於意大利公司股息、意大利銀行賬戶利息、以及持貨不足五年的意大利物業出售資本收益。家族辦公室因此須決定是否透過境外工具持有意大利物業(後者可能觸發租金收入的 21% 預扣稅),或接受累進稅率。

選擇性居留簽證:非工作富裕人士的路徑

選擇性居留簽證(visto per residenza elettiva)根據《綜合移民法》(Testo Unico dell’Immigrazione)第 13 條及 2020 年 8 月 11 日外交部通告實施,適用於能夠證明有足夠被動收入在意大利生活、而不從事任何有償工作的非歐盟公民。簽證由意大利駐外領事館簽發,有效期一年,可逐年續期。

收入門檻與被動收入要求

申請人須證明每年至少有 31,000 歐元(約 25.8 萬港元)的被動收入,並按通脹調整。收入來源可包括退休金、租金、股息或年金,必須在原居國合法賺取並匯入意大利。簽證不允許持有人工作——定義為任何產生意大利來源僱傭或自僱收入的活動——但不禁止持有人管理其自身的被動投資。這使其成為退休行政人員或資產組合足以產生足夠收益的家族辦公室負責人的可行選項。

2026 年領事實務轉變

意大利駐倫敦、紐約及聖保羅等地的領事館在 2025 至 2026 年間收緊了對「被動收入」的解釋。資產出售的資本收益不再被接納為合資格收入,除非申請人能夠證明有持續的年度已實現收益模式。以倫敦領事館為例,現時要求提交三年稅務申報表以證明被動收入,而非僅一次性資本事件。這對剛出售業務、持有單筆大額現金結餘的企業家構成實際障礙。

血統公民權:jure sanguinis 的收緊

意大利的血統公民權制度根據第 91/1992 號法律及其實施細則管理,是歐洲在世代延伸範圍上最寬鬆的制度:只要申請人能夠證明自一名意大利祖先(該祖先在下一代祖先出生後於另一國歸化)起的不間斷公民權鏈條,便不設世代上限。

2026 年領事積壓

意大利駐巴西、阿根廷及美國的領事館目前正在處理 2019 至 2020 年提交的申請,積壓期長達五至六年。這意味著申請人從提交文件到取得公民權確認,實際等待時間可能超過七年。對於計劃透過血統公民權為子女取得歐盟護照的家族,時間線已成為關鍵決策變數。

關鍵要點

  • 意大利定額稅制不設最低實際居住日數要求,是歐洲唯一具備此特點的主要非稅務居民制度,對經常往來的家辦負責人最具吸引力。
  • 投資者簽證的 50 萬歐元有限公司投資類別最常用,但申請人須注意俄羅斯及白俄羅斯雙重國籍持有人的全面暫停令仍然生效。
  • 定額納稅人購買意大利物業的租金收入須按累進稅率繳稅,家族辦公室應考慮透過境外工具持有物業以降低稅務成本。
  • 選擇性居留簽證的被動收入門檻為每年 31,000 歐元,但資本收益不再被普遍接納,申請人須準備三年稅務申報表證明持續被動收入。
  • 血統公民權申請在巴西、阿根廷及美國的領事館積壓五至六年,實際處理時間可能超過七年,不適合有即時護照需求的家庭。
  • 意大利稅務局 2025 年通告確認 CFC 規則不適用於定額納稅人的境外收入,消除了家族辦公室在低稅管轄區持有投資工具的主要結構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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