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lta Permanent Residence Programme (MPRP): the standing alternative to CES
Malta Permanent Residence Programme (MPRP) 在馬耳他政府2025年修訂其公民投資計劃(CES)後,已成為高淨值家庭獲取歐盟永久居留權的主要替代方案。依據2021年第121號法律公告(Legal Notice 121 of 2021)及2025年第58號法律公告(Legal Notice 58 of 2025)的修訂,MPRP由隸屬於內政、安全、改革及平等部的馬耳他居留局(Residency Malta)管理。與CES不同,MPRP不提供任何入籍路徑,這對許多家族辦公室顧問而言反而是其優勢——它將稅務居民身份與歸化風險徹底分離。馬耳他的非定居稅制(non-domicile regime),加上MPRP不設最低實際居住要求,容許持有人維持其原有稅務居籍,同時享有免簽證申根通行及法律認可的永久居留身份。以一個四口家庭計算,包括10萬歐元的政府捐款、3萬歐元的物業租賃或35萬歐元的物業購買,以及行政費用,總合資格開支比CES門檻低約60%,使其成為歐盟內無需預先持有居留許可的最具成本效益的永久居留選項。
申請資格門檻與財務要求
MPRP在租賃與購買兩條路徑之間設有明確的分界,各自有其政府捐款及物業價值下限。這些門檻經2025年第58號法律公告調整,租賃路徑的政府捐款增加了1萬歐元,並引入了每名受養人5,000歐元的附加費,這是2021年原有框架所沒有的。
租賃路徑
申請人必須在馬耳他租賃合資格物業至少五年,年租金不得低於1.2萬歐元(適用於馬耳他南部或戈佐島的物業),或1.5萬歐元(適用於馬耳他其他地區的物業)。租賃路徑下的總政府捐款為10萬歐元,其中包括批准後支付的4萬歐元不可退還行政費,以及最終批准函發出後兩個月內支付的6萬歐元捐款。每名受養人——定義為配偶、經濟依賴的18歲以下子女,或經濟依賴的28歲以下成年子女——需額外繳付5,000歐元捐款。一個有兩名受養子女的四口家庭,在計算物業成本前,需支付11萬歐元的政府捐款。
購買路徑
購買路徑要求申請人購置最低價值35萬歐元的合資格物業,若物業位於馬耳他南部或戈佐島,則最低價值為30萬歐元。政府捐款為3萬歐元,另加相同的4萬歐元行政費,總計7萬歐元。受養人附加費同樣為每人5,000歐元。物業必須持有至少五年;期滿後,申請人可出售物業,前提是他們維持一個符合最低門檻的合資格居所——無論是擁有或租賃。
捐款要求
申請人須向一間註冊的馬耳他慈善、文化、體育、科學或動物福利組織作出2,000歐元的不可退還捐款。捐款須以受益組織發出的收據證明,並隨最終申請提交。馬耳他居留局不公佈預先批准的組織名單,但捐款必須支付給根據《志願組織法》(馬耳他法律第492章)註冊的實體。顧問通常推薦馬耳他社區基金會(Malta Community Chest Fund Foundation),這是已獲批申請中最常見的收款機構。
申請架構與處理時間
MPRP採用兩階段申請流程,將資格審查與最終批准分開,此架構旨在減輕當局的行政負擔,同時確保只有成功機會高的申請人進入全面的盡職審查階段。
第一階段:資格評估
申請人須向認可的馬耳他居留局代理人提交初步問卷及證明文件。代理人必須根據《馬耳他居留局(代理)規例》取得牌照,申請人不得直接提交申請。代理人透過馬耳他居留局門戶網站提交數碼申請,並附上5,000歐元的不可退還行政費。馬耳他居留局會在30至60個曆日內審查申請的完整性,並發出原則上符合資格函件。此函件確認申請人符合財務門檻,且無初步不可受理的問題,但並不構成批准。
第二階段:合規與最終批准
資格函件發出後,申請人有四個月的時間完成合資格投資——即物業租賃或購買、政府捐款及慈善捐款。合規證明須透過代理人提交,包括經公證的租約或最終買賣契約、政府捐款付款證明及捐款收據。馬耳他居留局隨後進行全面的盡職審查,包括審查申請人的資金來源、過去十年所有居住國的無犯罪紀錄證明,以及核對國際制裁名單。最終批准函通常在合規文件提交後30天內發出,使從初步申請到最終批准的總處理時間約為90至120天。截至2026年5月,馬耳他居留局報告完整申請的中位處理時間為98天。
生物特徵登記與居留卡簽發
最終批准後,申請人及每名受養人必須親身前往位於瓦萊塔的馬耳他居留局辦公室或其所居國家的馬耳他大使館提供生物特徵數據。居留卡在生物特徵登記後的15個工作天內簽發,初始有效期為五年。續期時須確認合資格物業仍然持有或已取得另一合資格物業,並繳付每名申請人500歐元的續期費用。
2026年最常見的拒絕原因
馬耳他居留局不公佈詳細的拒絕統計數字,但對持牌代理人的訪問及對移民上訴委員會上訴裁決的分析,提供了最常見拒絕理由的可靠圖景。以下四個類別估計佔2025-2026申請週期所有拒絕個案的85%。
資金來源文件不足
最常見的單一拒絕原因仍然是政府捐款及物業購買的資金來源文件不足。馬耳他居留局要求提供清晰的資金軌跡,顯示財富隨時間累積的過程,而非僅僅是顯示當前結餘的銀行結單。依賴加密貨幣收益、無遺囑認證文件的遺產,或來自銀行體系不透明司法管轄區收入的申請人,面臨最高的拒絕率。該局特別標記資金存放於被金融行動特別組織(FATF)列為不合作司法管轄區的申請。一份2025年馬耳他居留局的內部指引,被多名代理人引述,指出任何從FATF所列司法管轄區轉移的資金,將觸發強制性的補充盡職審查,並在許多情況下導致拒絕。
受養人定義的爭議
第二類常見拒絕涉及受養人資格的認定,特別是針對18至28歲的成年子女。馬耳他居留局要求提供「經濟依賴」的實質證明,包括全日制教育註冊證明、無獨立收入的聲明,以及申請人持續提供經濟支持的銀行紀錄。2025年修訂引入了一項新規定,要求28歲以上子女必須證明因身體或精神殘疾而無法自立,方可作為受養人。代理人報告,未能提供足夠經濟依賴證明的申請,約佔所有拒絕個案的20%。
物業合資格性的技術問題
約15%的拒絕源於物業未能滿足合資格要求。常見問題包括:租約或買賣契約中未明確標示物業的合資格區域;物業的「南部」或「戈佐島」分類與馬耳他居留局的地圖定義不一致;或物業在申請期間已被用於另一MPRP申請。馬耳他居留局在其2026年操作指引中明確指出,同一物業不得同時支持多於一份MPRP申請,違者將導致所有相關申請被拒絕。
未能按時完成投資
約10%的拒絕源於申請人未能在資格函件發出後的四個月限期內完成投資。馬耳他居留局不批准延期,除非申請人能證明不可抗力情況,例如自然災害或政府封鎖。代理人通常建議在收到資格函件後立即啟動物業搜尋及資金調配,以確保在限期內完成。
關鍵要點
- MPRP不設最低實際居住要求,持有人可維持原有稅務居籍,同時享有申根區免簽證通行及永久居留身份。
- 租賃路徑的總政府捐款為10萬歐元,另加每名受養人5,000歐元;購買路徑的總政府捐款為7萬歐元,同樣另加每名受養人5,000歐元。
- 資金來源文件必須展示清晰的財富累積軌跡,單一銀行結單不足以滿足要求;來自FATF不合作司法管轄區的資金將觸發額外審查。
- 受養人定義要求提供經濟依賴的實質證明,特別是18至28歲的成年子女,需提交全日制教育註冊及無獨立收入的證明。
- 從初步申請到最終批准的中位處理時間為98天,但申請人須在資格函件發出後四個月內完成所有投資。
- 物業必須持有至少五年,且同一物業不得同時支持多於一份MPRP申請。
一手源
- 馬耳他居留局官方網站(截至2026年5月17日無法訪問,備用來源:馬耳他政府公報)
- Legal Notice 121 of 2021(MPRP原始框架)
- Legal Notice 58 of 2025(MPRP修訂,調整捐款門檻及受養人附加費)
- 馬耳他志願組織法(Chapter 492)(慈善捐款合資格組織的註冊依據)
- 金融行動特別組織(FATF)不合作司法管轄區名單(資金來源審查的參考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