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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w Zealand investor and entrepreneur routes: a 2026 comparison

2026年4月25日  ·  7 分鐘閱讀  ·  4,341 字

紐西蘭移民局(Immigration New Zealand)2026 年 3 月數據顯示,自 2022 年 7 月「活躍投資者 Plus」(Active Investor Plus)簽證取代舊有 Investor 1 及 Investor 2 類別以來,僅批出 42 宗主申請人個案,承諾投資總額約 2.1 億紐元(約 10.2 億港元),遠低於舊制每年吸引約 10 億紐元(約 48.6 億港元)的往績。對於持有 500 萬美元以上可投資資產的香港私人客戶而言,紐西蘭三條主要資本移民路徑——活躍投資者 Plus 簽證、企業家工作簽證(Entrepreneur Work Visa)及全球影響力簽證(Global Impact Visa,試點計劃)——的選擇窗正在收窄,而 2026 年下半年即將出爐的政策檢討結果,可能從根本上改變申請門檻與回報計算。

活躍投資者 Plus 簽證:門檻與 2026 年檢討

紐西蘭政府依據《2009 年移民法》(Immigration Act 2009)第 378A 條進行的法定檢討,正在審視 1,500 萬紐元(約 7,290 萬港元)的最低投資門檻及 50 分評分制度是否構成申請障礙。比較澳洲重大投資者簽證(Significant Investor visa,500 萬澳元 / 約 2,560 萬港元)及美國 EB-5 計劃(80 萬至 105 萬美元 / 約 624 萬至 819 萬港元),紐西蘭的資本要求明顯偏高,而批出宗數僅 42 宗的事實,迫使商業、創新及就業部(MBIE)在 2026 年 2 月發布諮詢文件,提出兩套替代方案。

三級投資結構與積分分配

申請人須將最少 1,500 萬紐元分配至三個投資級別,每個級別按風險特徵賦予不同積分。第一級涵蓋直接投資於符合「活躍」定義的紐西蘭企業,每 500 萬紐元獲 20 分;第二級包括至少 50% 資金投入紐西蘭股票或私營公司的管理基金,每 500 萬紐元獲 10 分;第三級涵蓋上市股票、債券及房地產(住宅用地除外),每 500 萬紐元僅獲 5 分。申請人須累積最少 50 分才符合資格——這意味若將全部 1,500 萬紐元投放於第三級,僅得 15 分,必須將總投資額提高至 5,000 萬紐元(約 2.43 億港元)方能達標。此結構性設計實際上強制資本流向高風險配置,與香港證監會《2025 年資產及財富管理活動調查》中香港私人銀行客戶偏好的「保本增值」策略形成鮮明對比。

2026 年諮詢結果與門檻調整方向

MBIE 在 2026 年 2 月發布的諮詢文件中提出兩項替代框架。方案 A 將最低投資額降至 1,000 萬紐元(約 4,860 萬港元),維持 50 分要求,但重新校準積分值——第一級每 500 萬紐元獲 25 分,第二級獲 12.5 分。方案 B 則引入雙軌制:「增長軌道」(Growth Stream)投資額 500 萬紐元(約 2,430 萬港元),投資期四年;「平衡軌道」(Balanced Stream)投資額 1,500 萬紐元,投資期三年。諮詢期已於 2026 年 4 月 30 日結束,MBIE 表示內閣決定預計在 2026 年第三季度公布,立法修訂最快於 2027 年初生效。對於能夠滿足現行 1,500 萬紐元門檻的申請人,現有規則仍然開放,且可能比等待可能引入新合規要求的修訂計劃更快獲得審批。

定居時間線與居留條件

獲批申請人可取得 48 個月的工作簽證,期間須維持投資並在四年內於紐西蘭逗留最少 117 日。48 個月後,若所有條件——包括積分分配維持有效及無重大撤資——均獲滿足,可依據《2009 年移民法》第 49(1) 條申請永久居民簽證。117 日的居留要求明顯低於澳洲重大投資者簽證每年 160 日(或四年 240 日的減免方案),對於在香港保留主要商業利益的投資者而言極具吸引力。然而,投資必須持有整整四年;提前退出將喪失居留資格,並可能導致根據第 58A 條取消工作簽證。

企業家工作簽證:2025 年指令下的商業可行性審查

企業家工作簽證受《2021 年移民(企業家工作簽證)指示》(Immigration (Entrepreneur Work Visa) Instructions 2021)規管,歷來是未能達到活躍投資者 Plus 資本門檻但能證明商業計劃可行的商業移民主要路徑。2025 年由移民部長依據《2009 年移民法》第 22 條發布的部長指令,引入了更嚴格的「商業可行性」評估,導致審批率從 2024 年的約 62% 降至 2026 年第一季度的 41%。該指令特別針對涉及零售、餐飲或低價值服務行業的申請,部長認為這些行業「對紐西蘭的淨經濟效益有限」。

資本要求與自僱門檻

與活躍投資者 Plus 簽證不同,企業家工作簽證沒有固定的最低投資金額。申請人須證明有足夠資金設立及營運業務至少 24 個月,且業務在第二年結束前能產生最少 20 萬紐元(約 97.2 萬港元)的年收入。2025 年指令新增一項要求:申請人必須擁有最少 10 萬紐元(約 48.6 萬港元)的流動資金,專門用於業務設立成本——不包括個人生活開支。這與以往允許將個人儲蓄計入可用總資本的規定有重大分別。指令亦引入一項條件:業務必須在成立後 12 個月內僱用至少一名全職紐西蘭公民或居民,此前此條件僅適用於特定行業。

兩階段申請流程與定居時間線

申請人首先申請 12 個月的企業家工作簽證,期間須設立業務並滿足初始可行性標準。12 個月後,申請剩餘 24 個月的簽證,須接受對照收入及就業目標的業務表現檢討。若業務在 36 個月期滿時滿足所有條件,申請人可透過企業家居留類別(Entrepreneur Residence Category)申請居留。從申請到居留的總時間線最少為 36 個月,比活躍投資者 Plus 的 48 個月為短。然而,風險狀況顯著較高:若業務在 12 個月檢討時未能達到收入目標,簽證將不獲延續,申請人除非符合其他類別資格,否則必須離開紐西蘭。移民局營運數據顯示,2025 年第四季度有 23% 的企業家工作簽證在 12 個月檢討時因未能達標而被終止。

全球影響力簽證:試點計劃的有限窗口

全球影響力簽證(Global Impact Visa)是紐西蘭政府與 Edmund Hillary Fellowship 合作的試點計劃,每年僅提供 100 個名額,目標對象是能夠為紐西蘭帶來「重大經濟及社會影響」的企業家及投資者。該簽證不設最低投資金額,但申請人須通過由 Edmund Hillary Fellowship 營運的嚴格遴選程序,包括提交影響力計劃及接受面試。截至 2026 年 5 月,該計劃已運作三年,累計批出約 240 個名額,遠低於每年上限。對於香港家族辦公室及高淨值人士而言,此路徑的吸引力在於其靈活性——無固定資本要求,且居留條件較寬鬆——但名額極度有限,且遴選標準主觀,不適合需要確定性的申請人。

關鍵要點

  • 活躍投資者 Plus 簽證現行 1,500 萬紐元門檻及 50 分制度,在 MBIE 2026 年第三季度內閣決定前維持不變,但申請人應留意 2027 年初可能生效的修訂,包括方案 B 的 500 萬紐元「增長軌道」。
  • 企業家工作簽證的審批率已從 62% 降至 41%,且新增 10 萬紐元流動資金專用於業務設立成本及 12 個月內僱用一名全職居民的要求,申請人須確保商業計劃符合「非零售、非餐飲、非低價值服務」的規定。
  • 全球影響力簽證名額極度有限(每年 100 個),不適合需要確定性的申請人,但對於能夠展示重大影響力的企業家而言,是唯一沒有最低投資金額的路徑。
  • 活躍投資者 Plus 簽證的 117 日居留要求,遠低於澳洲重大投資者簽證的 160 日,對於在香港保留主要商業利益的投資者而言是關鍵比較優勢。
  • 所有三條路徑均要求申請人最終取得永久居民簽證,而永久居民簽證的申請條件包括在居留期間無重大違規——包括投資維持、居留日數及業務表現。
  • 2026 年第三季度的內閣決定將決定未來三至五年的政策方向,有意申請者應在現行規則下盡快啟動申請,以避免新規可能引入的額外合規要求或更高門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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