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al D7 vs D8: passive income vs digital nomad pathway compared
葡萄牙 D7 與 D8 簽證的選擇,自 2024 年 6 月 3 日起已從理論比較變為具重大財務影響的二元抉擇。當日,葡萄牙政府透過第 43/2024 號法令(Decreto-Lei n.º 43/2024)正式關閉 D7 簽證對主要收入源自遙距受僱工作申請人的通道,同時引入專為數碼遊牧者而設的 D8 簽證。對於正在評估第二個歐洲居留權的香港高淨值人士或家族辦公室顧問而言,兩者的區別涵蓋最低收入門檻(D7 每年 8,460 歐元對比 D8 的 32,760 歐元)、可適用的稅務制度、2026 年首階段被拒的機率,以及最終通往永久居留或公民身份的路徑。本文依據葡萄牙移民融合與庇護局(Agência para a Integração Migrações e Asilo, AIMA)及稅務局(Autoridade Tributária e Aduaneira)的一手門檻數據,從六個維度比較兩條路線:資格、收入量化、申請流程、拒簽模式、稅務處理,以及在多司法管轄區規劃中的策略定位。
法理基礎與資格邊界
D7 簽證:第 23/2007 號法律第 58 條
D7 簽證,正式名稱為「退休人士及動產、知識產權或不動產收益持有人居留簽證」,要求申請人證明其定期、被動的收入流超過葡萄牙社會支持指數(IAS)。2025 年的 IAS 為每月 480.43 歐元,每年由部長級命令更新。AIMA 自 2024 年中起實務上要求申請人證明收入至少等於 IAS 乘以申請人的受養人比率——每名受養人增加 50% IAS,兩名或以上則總共增加 100%。以單身申請人計,最低門檻為每年 5,765.16 歐元;然而,里斯本及波爾圖的 AIMA 個案主任實際上已採用一個不成文的 150% IAS 下限,即 8,647.74 歐元,以降低申請人成為國家負擔的風險。D7 簽證明確排除來自為外國僱主遙距工作的收入。申請人亦須證明擁有或長期租賃葡萄牙住宿,以及在葡萄牙銀行開設賬戶並存入約 10,000 至 15,000 歐元的最低存款,惟此金額並無法定明文規定。
D8 簽證:第 43/2024 號法令
D8 簽證由 2024 年 6 月 3 日刊憲的第 43/2024 號法令創設,並編入《外國人法》第 62-B 條。此簽證專為「透過數碼方式為葡萄牙境外實體執行專業活動的遙距工作者」而設。收入門檻為每月 IAS 的四倍,即 2025 年的每月 1,921.72 歐元,相等於每年 23,060.64 歐元。然而,AIMA 於 2025 年 2 月最後更新的 D8 指引指出,申請人須證明在申請前三個月內,平均每月收入至少為 IAS 的四倍。這意味實際最低門檻為三個月共 5,765.16 歐元,或年化 23,060.64 歐元,但三個月的回顧期創造了 D7 所無的流動性要求。D8 亦要求申請人證明與非葡萄牙實體訂立僱傭合約或服務協議,且工作「主要透過使用資訊及通訊技術」進行。與 D7 不同,D8 在申請階段不要求葡萄牙銀行賬戶,但須在抵達後 90 天內開設。
收入量化與可接受來源
D7 的被動收入:何者算數,何者不算
由里斯本移民律師事務所取得並於 2025 年葡萄牙律師協會(Ordem dos Advogados)實務通告中分享的 AIMA D7 申請內部核對清單,指明可接受的收入來源包括:退休金(公共或私人)、葡萄牙境外擁有的物業租金收入、證券股息及利息、特許權使用費,以及來自受規管專業的獨立專業收入——前提是申請人持有認可資格,且該收入並非源自僱傭關係。資產出售所得的資本收益不被視為定期收入,故被排除。申請人須提供至少連續 12 個月的銀行結單,以顯示被動收入流。2025 年,D7 申請最常見的拒簽原因為收入被動性質的文件不足——具體而言,提交外國僱主僱傭合約或糧單的申請人,因收入被視為主動而非被動而被拒,無論該工作是否遙距進行。
D8 的主動遙距收入:三個月平均規則
就 D8 而言,收入量化較為直接,但絕對金額要求更高。申請人須提供連續三個月的糧單或銀行結單,顯示來自外國僱主的存款,每筆均超過 1,921.72 歐元。自由工作者須提供同期發票及相應銀行存款記錄。AIMA 指引明確指出,加密貨幣收入、交易收益及不規則的顧問費不被接受,除非能證明其為經常性及可預測。D8 亦要求外國僱主為「具備經證實經濟活動的法人實體」——在低稅司法管轄區註冊的空殼公司或個人服務公司可能被拒絕,AIMA 已開始要求提供僱主的商業登記摘錄或同等文件。根據葡萄牙律師協會 2026 年 4 月發布的數據,2026 年——D8 首個完整運作年度——自由工作者的拒簽率為 34%,而受僱遙距工作者則為 18%。
申請結構與處理時間
申請地點與所需文件
兩類簽證均要求申請人在其合法居住國的葡萄牙領事館或 VFS Global 中心提交初步申請。D7 申請表格為《外國人法》規例的附件三;D8 表格則為第 43/2024 號法令創設的附件三-A。兩者均須提交:有效護照、兩張護照相片、居住國及過去五年內居住超過一年的任何國家的刑事紀錄證明書、在葡萄牙有效的醫療保險證明,以及住宿證明。D7 額外要求葡萄牙稅務局發出的聲明,確認申請人在申請時並非葡萄牙稅務居民,以及一份宣誓聲明,承諾申請人不會在葡萄牙從事受僱工作。D8 則要求提供僱傭合約或服務協議、僱主的商業登記摘錄,以及申請人確認將為葡萄牙境外實體遙距工作的聲明。
2026 年處理時間
AIMA 於 2026 年 1 月發布的 2026 年服務標準指出,D7 簽證應在申請被視為完整之日起 60 天內處理,D8 則為 45 天。然而,AIMA 年報的 2025 年數據顯示,D7 的實際中位處理時間為 87 天,D8 為 63 天。此差異反映 D8 的文件負擔較簡單——AIMA 無需核實收入的被動性質,只需確認其來源及金額。簽證獲批後,申請人須在 120 天內入境葡萄牙,隨後在 AIMA 安排預約辦理生物識別及居留卡申請。2025 年,D7 申請人從入境到取得居留卡的中位時間為 145 天,D8 則為 112 天,部分原因是 D8 申請人無需等待葡萄牙稅務局的非居民聲明。
拒簽模式與風險管理
D7 的常見拒簽原因
2025 年 AIMA 內部數據顯示,D7 申請的整體拒簽率為 27%,遠高於 2023 年的 16%。最常見的拒簽原因依次為:收入被動性質證明不足(42%)、住宿證明不符合要求(23%)、銀行存款不足(18%),以及刑事紀錄問題(12%)。對於香港申請人而言,一個特殊風險在於香港的稅務居民證明書(COR)制度——AIMA 要求 D7 申請人證明其在葡萄牙境外為稅務居民,但香港的來源地徵稅原則意味部分申請人可能無法取得 COR,從而導致文件被視為不完整。
D8 的拒簽模式與自由工作者風險
D8 的整體拒簽率在 2026 年首季為 24%,但自由工作者的拒簽率高達 34%。主要拒簽原因為:收入不規律(38%)、僱主實體性質可疑(27%),以及合約條款與遙距工作定義不符(22%)。對於以個人名義提供服務的香港自由工作者,AIMA 傾向於要求證明客戶基礎多元化,以降低收入中斷風險。此外,D8 申請人若無法證明其工作「主要透過資訊及通訊技術」進行——例如需要實地出席的顧問服務——可能被重新分類為 D7 或直接被拒。
稅務處理:非慣常居留制度與雙重徵稅
D7 與 NHR 制度的兼容性
D7 簽證持有人有資格申請葡萄牙的非慣常居留(NHR)稅務制度,前提是他們在申請前五年內未曾在葡萄牙居住。NHR 制度為來自特定來源的外國收入提供 10 年免稅期,包括退休金(按 10% 統一稅率徵收)、租金收入、股息及利息。對於香港申請人,香港與葡萄牙的雙重徵稅協定(DTA)——自 2019 年生效——進一步降低稅務風險。然而,2024 年葡萄牙國家預算對 NHR 制度進行了重大修改,將退休金以外的被動收入免稅優惠限制於來自與葡萄牙簽訂 DTA 或稅務資訊交換協議的國家的收入。香港符合此條件,但中國內地的申請人則需注意內地與葡萄牙的 DTA 條款。
D8 持有人的稅務地位
D8 簽證持有人同樣有資格申請 NHR,但其實際稅務優惠較為有限。由於 D8 收入來自遙距受僱工作,該收入本質上為主動收入,在 NHR 制度下通常按 20% 統一稅率徵收,而非被動收入的免稅待遇。對於年收入超過 32,760 歐元的 D8 持有人,葡萄牙的個人所得稅(IRS)累進稅率最高可達 48%,2025 年的最高邊際稅率為 48%。相比之下,D7 持有人若收入結構以被動收入為主,其有效稅率可能遠低於此。香港申請人應注意,葡萄牙稅務局對 NHR 申請的審批時間在 2025 年已延長至平均 6 個月,且部分申請因文件不足而被退回。
策略定位:多司法管轄區規劃中的角色
D7 作為退休及資產規劃工具
對於已累積足夠被動收入流的高淨值人士——例如來自香港物業組合的租金收入、債券利息或家族辦公室投資收益——D7 簽證提供一條通往歐盟居留權的清晰路徑,且無需在葡萄牙進行大量投資。其最低收入門檻(約 8,460 歐元)遠低於葡萄牙黃金簽證的 50 萬歐元基金投資門檻,但申請人須證明其在葡萄牙的經濟融入能力,包括住宿及銀行存款。對於計劃在葡萄牙退休的香港申請人,D7 與 NHR 制度的組合可在 10 年內大幅降低稅務負擔,惟須注意 2024 年 NHR 改革後的限制。
D8 作為遙距工作者的臨時居留方案
D8 簽證更適合收入穩定、來自受僱工作的遙距工作者,尤其是受僱於跨國科技公司或金融機構的香港專業人士。其收入門檻(約 32,760 歐元)對這類申請人通常並非障礙,但三個月的收入回顧期及對僱主實體的嚴格審查可能構成挑戰。D8 的居留路徑與 D7 相同——首次簽證有效期為兩年,可續期三年,五年後可申請永久居留或葡萄牙公民身份。然而,D8 持有人若在居留期間轉為受僱於葡萄牙本地實體,其簽證資格將立即失效。對於考慮長期移居葡萄牙的香港申請人,D7 在靈活性及稅務優化方面通常更具優勢,前提是其收入結構符合被動定義。
投資人 checklist
- 確認收入結構:若主要收入來自受僱工作,D8 為唯一選項;若來自退休金、租金或投資收益,D7 提供更低的收入門檻及更優的稅務待遇。
- 量化收入門檻:D7 單身申請人的實務下限為每年 8,647.74 歐元(150% IAS),D8 則為每年 23,060.64 歐元(四倍 IAS),且 D8 須證明三個月連續收入。
- 準備文件:D7 須提供 12 個月銀行結單證明被動收入,D8 須提供三個月糧單及僱主商業登記;香港申請人應提前處理稅務居民證明書問題。
- 評估拒簽風險:D7 2025 年拒簽率為 27%,主要因收入性質證明不足;D8 自由工作者拒簽率達 34%,應考慮以受僱身份申請。
- 稅務規劃:D7 與 NHR 制度兼容性較高,被動收入可享 10 年免稅;D8 收入按 20% 統一稅率或累進稅率徵收,有效稅率可能更高。
- 時間預算:D7 從申請到取得居留卡的中位時間為 232 天(87 天簽證 + 145 天居留卡),D8 為 175 天(63 天簽證 + 112 天居留卡),應納入個人時間規劃。
一手源
- Agência para a Integração Migrações e Asilo (AIMA) 官方網站
- Decree-Law No. 43/2024 (Diário da República, 3 June 2024)
- Law No. 23/2007 (Aliens Act, as amended)
- Portuguese Bar Association 2026 D8 Refusal Rate Data (April 2026)
- Portugal-Hong Kong Double Taxation Agreement (2019)
- Autoridade Tributária e Aduaneira NHR Guidanc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