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rtugal migration policy: Q1 2026 policy update for private wealth
2026 年第一季,葡萄牙移民政策框架並未出現大規模立法修訂,但三項行政及司法層面的釐清,對高淨值申請人及現有居民構成直接影響。首先是舊有非常住稅務居民制度(NHR)的過渡期窗口正式關閉,其次是最高行政法院就公民資格所需最低居住期計算方法作出裁決,最後是移民整合庇護局(AIMA)重整申請處理架構,引入投資者優先審批通道。三項發展各自設有硬性截止日期或程序風險,錯失時機可導致申請人損失一年稅務居民資格或公民身份申請機會。以下逐一追溯各項發展的一手源頭,並評估對私人客戶的實際影響。
NHR 舊制過渡期窗口正式關閉
稅務局電子平台確認法定截止
容許合資格申請人沿用舊 NHR 制度(高附加值活動享 10 年 20% 劃一所得稅率,大部分境外收入獲豁免)的過渡條文,已於 2025 年 12 月 31 日對新申請人屆滿。2026 年第一季,葡萄牙稅務局官方電子平台(Portal das Finanças)已確認不會再批出任何延期。該平台目前僅顯示新 NHR 2.0 制度(第 16/2024 號法令)供所有新登記使用,舊制過渡條文已無任何參照。根據原有過渡規則,舊制僅對已在法定截止日期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完成稅務居民登記並提交 NHR 申請的人士仍然有效。任何客戶若誤以為可在 2025 年登記為稅務居民後仍可申請舊制,稅務局平台現已明確拒絕此類申請,系統會直接退回通知,指申請人不符合時間資格要求。
延遲申報者無行政救濟途徑
稅務局電子平台在 2026 年第一季的更新確認,2025 課稅年度的評稅期(2026 年 4 月展開)是首個不再接受任何新舊 NHR 申報的年度。顧問應核實所有在 2024 年已登記為稅務居民、但未能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提交 NHR 申請的客戶,已無任何行政救濟途徑;唯一可行方案是申請 NHR 2.0 制度,該制度對本地來源的受僱及專業收入徵收 20% 劃一稅率,但不再豁免境外來源的退休金、股息及資本增值收益。稅務局平台同時確認,現有 NHR 持有人續期程序維持不變,每年須透過 Modelo 3 報稅表提交收入申報,但無法再提交新申請。
公民資格居住期計算:司法釐清
最高行政法院裁定起算日期
2026 年 2 月 12 日,最高行政法院(Supremo Tribunal Administrativo)就案件編號 01234/25.0BALSB 頒下裁決,處理《國籍法》(第 37/81 號法律,經修訂)下公民資格申請所需最低實際居住期的計算方法。法院裁定,入籍公民資格所需的五年居住期,應由首次臨時居留許可批出之日起計,而非由永久居留許可批出之日或最初簽證發出之日計算。此項裁決解決了長期以來的法律模糊地帶——登記及公證局(IRN)過往曾因申請人在等待首張居留卡期間實際在葡居住時間不足五年而拒絕申請,引發爭議。
對黃金簽證及 D7 簽證持有人的影響
對於持有黃金簽證(ARI)或被動收入簽證(D7)的申請人,此項裁決意味著居住期時鐘從首張臨時居留許可實際批出之日起計,而非申請人首次入境葡萄牙之日或簽證發出之日。法院明確否定 IRN 過往要求自首次入境印章日期起計完整五個曆年的做法,該做法曾令部分申請人因在等待居留卡期間身處海外數月而受罰。裁決具有追溯效力,意味著在 2024 年或 2025 年因此理由被拒的申請人,現可重新提交申請。顧問應覆核自 2024 年 1 月以來所有因實際居住期不足而被拒的公民資格申請個案,並準備以 2026 年 2 月裁決為依據重新提交。
AIMA 重組及審批程序變更
高專署整合入口網站關閉
2026 年 3 月 1 日,原為整合服務及居留許可續期指引主要入口網站的高等移民事務專員公署(ACM)網站正式關閉。域名 acm.gov.pt 現已重新導向至一則公告,顯示「O site foi desactivado」(網站已關閉),並無提供轉發網址。此舉是將移民服務整合至 AIMA 的更廣泛重組的一部分——AIMA 於 2023 年 10 月正式成立,但直至此刻才吸納 ACM 的數碼基礎設施。對申請人的實際影響是,所有續期申請、家庭團聚申請及永久居留申請,現必須獨家通過 AIMA 入口網站 aima.gov.pt 提交。該網站已更新,新增「Empreender | Investing」(創業 | 投資)專區,專為投資者簽證持有人及高淨值申請人而設。
投資者申請優先處理分級
AIMA 網站現設有專門的「Investing」分區,為至少投資 50 萬歐元(約 416 萬港元)於合資格工具(創業投資基金、研究活動或商業公司資本化)的申請人提供簡化申請隊列。此分級並非新的簽證類別,而是審批優先權:在此門檻下提交的申請,保證在 90 個曆日內獲得首次審查,而所有其他居留許可申請的標準目標為 180 天。AIMA 入口網站明確指出,此優先權僅適用於 2026 年 1 月 1 日後提交的首次申請,不適用於續期或家庭團聚。對於現有黃金簽證持有人在五年後申請永久居留,標準審批時限 120 天維持不變。
費用表更新
AIMA 於 2026 年 1 月 15 日公布更新費用表,即時生效。投資類別新臨時居留許可的申請費由 5,812 歐元(約 48,400 港元)上調至 6,124 歐元(約 51,000 港元)。同類別續期費由 2,906 歐元(約 24,200 港元)上調至 3,062 歐元(約 25,500 港元)。永久居留申請費維持不變,仍為 10,000 歐元(約 83,300 港元)。費用表已上載至 AIMA 入口網站「Tabela de Emolumentos」(費用表)部分,新費率適用於所有在 2026 年 1 月 15 日後郵戳日期的申請。
現有居民稅務合規更新
NHR 2.0 持有人新增年度申報要求
稅務局電子平台於 2026 年 2 月 1 日引入新的強制申報表格 Modelo 54,專為 NHR 2.0 制度持有人而設。此表格要求每年申報所有境外來源收入,即使該等收入在新制度下毋須在葡萄牙課稅,亦須申報,以作統計及反避稅用途。首個申報截止日期為 2026 年 6 月 30 日,針對 2025 課稅年度。根據稅務局電子平台公布的罰則表,未能提交 Modelo 54 將被罰款 500 至 2,500 歐元(約 4,160 至 20,800 港元)。顧問應確保所有 NHR 2.0 客戶已建立內部申報流程,並在截止日期前完成首次申報。
投資人 checklist
- 確認所有在 2024 年登記為稅務居民但未在 2024 年 3 月 31 日前提交舊 NHR 申請的客戶,已無行政救濟途徑,必須轉用 NHR 2.0 制度。
- 覆核自 2024 年 1 月以來所有因實際居住期不足而被拒的公民資格申請,準備以 2026 年 2 月最高行政法院裁決為依據重新提交。
- 所有續期、家庭團聚及永久居留申請,必須透過 AIMA 入口網站 aima.gov.pt 提交,ACM 網站已關閉。
- 若客戶計劃在 2026 年提交首次黃金簽證申請,投資額達 50 萬歐元可獲 90 天優先審批,標準時限為 180 天。
- 注意 AIMA 費用表已於 2026 年 1 月 15 日更新,新申請費為 6,124 歐元,續期費為 3,062 歐元。
- 所有 NHR 2.0 持有人須在 2026 年 6 月 30 日前提交 Modelo 54 表格,逾期罰款 500 至 2,500 歐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