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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浦路斯永久居留:30 万欧元投资途径与 F 类是两种不同的许可

2026年3月3日  ·  6 分钟阅读  ·  3,532 字

塞浦路斯有两种不同的移民许可(Immigration Permit)常被当成同一种来介绍。30 万欧元投资途径是依据《外国人及移民条例》第 6(2) 条的加快程序。F 类则是另一种以收入为基础的类别,其定义中没有投资门槛。本页分别整理塞浦路斯移民局对两者公布的内容,先讲投资途径。

投资途径:第 6(2) 条

移民局的投资者标准是该政策的第四次修订版,自 2023 年 5 月 2 日起生效。属于第三国国民的申请人须在以下四类中的一类投资至少 €300,000:

选项合资格的投资
A. 独立住宅或公寓向开发公司购买的首次销售房产,价值至少 €300,000,另加增值税
B. 其他房地产办公室、商铺、酒店或相关的开发物业,或其组合,总价值 €300,000。接受转售房产。
C. 塞浦路斯公司的股本向一家设在塞浦路斯并在当地经营、经证明有实体存在且至少有五名雇员的公司投入 €300,000
D. 塞浦路斯集体投资机构的份额购买 €300,000 的 AIF、AIFLNP 或 RAIF 份额,且该机构的投资须在塞浦路斯境内持有

须证明资金是从境外转入塞浦路斯,移民局并说明资金不得来自在塞浦路斯境内的借贷。选项 A 之下,申请人最多可购买两套住房单元,不必来自同一开发商,只要合计价值达到门槛即可。

收入要求

除投资外,申请人还须证明有至少 €50,000 的稳定年收入。有配偶的增加 €15,000,每名受抚养的未成年子女增加 €10,000。选项 A 之下,收入须来自境外,并以税务居民所在国的纳税申报表证明。选项 B、C、D 之下,全部或部分收入可以来自塞浦路斯境内的活动。

其他条件

  • 申请人及配偶在原籍国(如居住国与原籍国不同,还包括居住国)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 为申请人及受抚养家庭成员投保、涵盖住院和门诊治疗的医疗保险。
  • 确认申请人及配偶无意在塞浦路斯受雇,但在其依本政策投资的公司担任董事的除外。
  • 如投资并非住宅(选项 B、C、D),须提供在塞浦路斯有住所的证明。

家庭成员

许可涵盖申请人的配偶和 18 岁以下子女。18 至 25 岁、未婚、在境外接受高等教育并在经济上依靠申请人的子女,可以自行提交申请,父母须为每名子女多证明 €10,000 的年收入。经济上不依靠申请人的成年子女,只有在加大投资的情况下才可纳入:该政策按依靠这笔投资的成年子女人数对 €300,000 作倍数计算,一名成年子女为 €600,000,两名为 €900,000。

费用、程序和时间

申请费为 €500,每名需要办理外国人登记证(Alien Registration Certificate)的人另加 €70。申请须亲自或通过授权代表向移民局提交,并呈交移民与国际保护副部长作决定。

对于材料齐全的申请,移民局把审查期表述为一项估计:自提交起约两个月。这是移民局自己的估计,并不是有保证的时间表,也没有官方来源公布这条途径的获批或拒批数字。

保持许可有效

持有人须每年提供证据,证明投资、规定的收入和医疗保险仍在维持,成年家庭成员须每年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果处置了投资而没有立即以符合相同条件、价值相等或更高的投资替换,许可会被取消。

移民局的一般性移民许可页面还列出适用于这些许可的规则。居留权的有效期不设限,而居留卡本身十年后到期,须予更换。持有人如在获批后一年内未到塞浦路斯居住、在境外取得永久居留,或离开塞浦路斯达两年,许可即告失效。

F 类究竟是什么

F 类是第 5 条之下六个类别(A 至 F)之一。移民局对它的定义是:适用于拥有来自境外、可完全自由支配、有保障的年收入,足以在塞浦路斯过上体面生活,而无须在当地从事任何业务、贸易或职业的人。公布的最低数额为申请人每年 €9,568,每名受抚养人另加 €4,613。这些类别的申请由移民管制委员会审查,该委员会向副部长提出建议。F 类的定义中没有 €300,000 的投资要求。

本页不涉及的内容

税务处理、房地产市场问题和公民身份不在本页范围内。移民许可是一种居留身份,不是塞浦路斯公民身份,本身也不赋予在欧盟其他地方居住或工作的权利。

请以官方页面为准:投资者移民许可(塞浦路斯共和国移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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