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nited States migration policy: Q2 2026 policy update for private wealth
2026年第二季度,美国移民政策体系迎来一系列针对高净值申请人、现有绿卡持有人及其顾问机构的实质性调整。美国国务院4月签证公告牌(Visa Bulletin)对EB-5非预留类别的印度和中国申请人设置排期倒退,国土安全部(DHS)一项延长加急审理范围的规则被联邦法院撤销,同时移民局(USCIS)针对E-2条约投资者和O-1A杰出能力签证发布了新的政策指引。这些变动均基于有明确日期和法规依据的一手源文件,而非市场传闻。
EB-5投资移民:排期倒退与加急审理反转
美国国务院于2026年3月15日发布、4月1日生效的4月签证公告牌显示,EB-5非预留类别的最终裁定日期(Final Action Date)出现倒退:印度申请人倒退约14个月至2018年12月1日,中国申请人倒退约9个月至2016年3月1日。USCIS在2026年2月的季度报告中披露,2025日历年内印度籍I-526申请量同比暴增340%,直接触发了此次排期倒退。对于高净值申请人而言,预留类别(乡村、高失业区、基建)当前仍对所有国籍保持“当前”(Current)状态,这意味着投资地理选择成为决定申请周期的唯一关键变量。
直接EB-5加急审理被撤销
2026年5月12日,纽约南区联邦地区法院法官Katherine B. Forrest在Immigrant Investor Advocacy Project v. Mayorkas案(案号25-cv-8912)中发布备忘录意见与命令,撤销了DHS此前将加急审理(Premium Processing)扩展至直接EB-5类别I-526申请的规则。法院认定,DHS未按《行政程序法》(Administrative Procedure Act)要求对每份申请2,805美元的加急费进行成本收益分析。依据USCIS 2026年第一季度服务中心运营报告,2026年1月1日后提交直接EB-5申请的申请人将获得加急费退款,审理周期恢复至12至18个月的标准时长。区域中心I-526E申请不受此裁决影响,因其受《EB-5改革与诚信法案》(RIA)下的独立监管框架管辖。
乡村预留名额使用率攀升
USCIS于2026年4月28日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第一季度末,乡村预留类别已使用年度总名额(占EB-5签证总量20%)的67%,而2025年同期仅为42%。高失业区预留类别仅使用其10%配额的31%。依据8 CFR 204.6(f)(2),乡村项目的最低投资门槛为80万美元(约80万美元),低于非预留类别的105万美元(约105万美元),且审理周期更短。对于2026年第二季度提交申请的客户,顾问机构应优先选择乡村项目以规避非预留类别的排期风险。
E-2条约投资者:边际企业测试收紧
USCIS于2026年4月7日发布政策警报,更新了对8 CFR 214.2(e)(15)中“边际企业”(Marginal Enterprise)测试的解读。新指引明确,若企业当前或未来五年内无法产生足以维持条约投资者及其家庭最低生活水平的收入,将被视为边际企业。此前对新设企业可灵活适用的五年前瞻分析,现要求申请人提交包含具体收入预测、市场分析及实现非边际状态时间表的详细商业计划。政策警报特别指出,“被动投资工具,包括不通过提供商品或服务产生主动收入的房地产控股公司,通常将被视为边际企业。”这对历史上利用E-2分类管理房地产投资组合的高净值投资者构成实质性收紧。
资金充足性门槛细化
同一份政策警报对8 CFR 214.2(e)(12)中“充足资金”(Substantial Amount of Capital)要求进行了细化。USCIS表示,比例测试(将投资额与企业总成本比较)将引入下限:对于总成本低于50万美元(约50万美元)的企业,投资额必须至少占总成本的75%,高于此前非正式的50%门槛。对于总成本50万美元及以上的企业,50%的比例测试不变。该变更自2026年4月7日发布之日起立即生效,适用于所有当日及之后提交的E-2申请。政策警报援引了《移民与国籍法》第101(a)(15)(E)(ii)条作为授权依据。
条约国家名单扩展
美国国务院于2026年4月22日发布《联邦公报》通知,将摩尔多瓦共和国加入E-2条约国家名单,自2026年6月1日起生效,前提是《美摩通商航海条约》生效。这是自2023年黑山加入以来的首个新增E-2条约国。对于通过摩尔多瓦投资入籍项目获得公民身份的高净值个人,该新增提供了无需EB-5最低80万美元投资即可获得美国居留权的直接路径。
O-1A杰出能力:STEM创业者政策备忘录
USCIS于2026年4月2日发布政策备忘录PM-602-0426,题为“涉及STEM创业者的O-1A申请证据标准”。该备忘录正式确立了一个框架,允许申请人通过商业活动证据而非传统学术或艺术指标来满足8 CFR 214.2(o)(3)(i)下的“杰出能力”标准。具体而言,备忘录指出,来自认可机构投资者的至少500万美元(约500万美元)风险投资,或专利技术许可年收入至少200万美元(约200万美元),可作为“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创贡献”标准的可比证据。这与此前要求同行评审出版物或媒体报道作为主要证据的审理实践形成显著差异。
咨询要求澄清
2026年4月2日的备忘录还解决了8 CFR 214.2(o)(5)(i)下的咨询要求。对于STEM创业者提交的O-1A申请,USCIS将接受来自风险投资公司或技术行业协会的咨询,前提是该实体在受益人领域拥有至少五年的专业经验,以替代传统的工会或学术组织同行咨询。备忘录要求咨询实体必须“在受益人领域拥有至少五年的专业经验”。
关键要点
- EB-5非预留类别排期倒退已生效,中国和印度申请人应优先考虑乡村预留项目以规避等待期。
- 直接EB-5加急审理被撤销,2026年1月1日后提交的申请将退还加急费并恢复12-18个月标准审理周期。
- E-2边际企业测试收紧,房地产控股公司等被动投资工具可能被拒绝,申请人需提交详细商业计划。
- E-2资金充足性门槛细化,50万美元以下企业投资比例要求从50%升至75%。
- 摩尔多瓦加入E-2条约国名单,为其投资入籍项目持有人提供新的美国居留路径。
- O-1A STEM创业者可通过风险投资或专利许可收入替代传统学术证据,咨询要求放宽至行业机构。